于田县2024年农村道路改建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于田县81°38’",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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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田县2024年农村道路改建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于田县81°38’",36°4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3-11-29

于田县2024年农村道路改建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于田县81°38’49.6343",36°45’45.0454" *
于田县交通运输局 戴帅
500 6
2024-10-31
改建
本项目路线合计长度15公里。均为改建,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4.0米、4.5米、5.0米 5.5米、6.5米,路面宽 3.5米、4.0米、4.5米、5.0米、6.0米,天然砂砾路肩宽0.25*2米。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
其他措施:
运输材料过程中的粉尘,拉料车用毡布覆盖,减少粉尘排放,施工路段及时进行洒水降尘,防止粉尘污染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项目施工驻地采取生活污水处理池集中处理措施,通过化粪池沉淀处理达标后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环保措施:
施工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由施工方定期清运到垃圾填埋场。施工弃土方运送环卫部门制定地点填埋处理。
有环保措施:
合理规范施工机械运行时间,并采取噪声防止措施,防止噪声污染。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通过采取限鸣(含禁鸣)、限行(含禁行)、限速等措施,合理控制道路交通参数(车流量、车速、车型等),降低交通噪声。
有环保措施:
按环保要求确定取土范围和深度且取、弃土场设置需远离河道;设集中取土坑,最低限度少占用土地。弃土回填于取土坑并堆放规则,不得任意倾倒,完工后应平整,便于植被恢复,减少水土流失;取土前应先将取土场表土进行剥离,集中堆放,在其堆放处周边设编织袋装土临时拦挡,防止表土流失,使用完毕后,作为植被恢复用途进行返填。
,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和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3-11-29

于田县2024年农村道路改建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于田县81°38’49.6343",36°45’45.0454" *
于田县交通运输局 戴帅
500 6
2024-10-31
改建
本项目路线合计长度15公里。均为改建,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4.0米、4.5米、5.0米 5.5米、6.5米,路面宽 3.5米、4.0米、4.5米、5.0米、6.0米,天然砂砾路肩宽0.25*2米。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
其他措施:
运输材料过程中的粉尘,拉料车用毡布覆盖,减少粉尘排放,施工路段及时进行洒水降尘,防止粉尘污染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项目施工驻地采取生活污水处理池集中处理措施,通过化粪池沉淀处理达标后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环保措施:
施工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由施工方定期清运到垃圾填埋场。施工弃土方运送环卫部门制定地点填埋处理。
有环保措施:
合理规范施工机械运行时间,并采取噪声防止措施,防止噪声污染。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通过采取限鸣(含禁鸣)、限行(含禁行)、限速等措施,合理控制道路交通参数(车流量、车速、车型等),降低交通噪声。
有环保措施:
按环保要求确定取土范围和深度且取、弃土场设置需远离河道;设集中取土坑,最低限度少占用土地。弃土回填于取土坑并堆放规则,不得任意倾倒,完工后应平整,便于植被恢复,减少水土流失;取土前应先将取土场表土进行剥离,集中堆放,在其堆放处周边设编织袋装土临时拦挡,防止表土流失,使用完毕后,作为植被恢复用途进行返填。
,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和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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