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丰光伏电站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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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丰光伏电站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公开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2-*;传 真:0872-*电子信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大理州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9号大理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

项目名称

禾丰光伏电站项目

建设地点

鹤庆县六合彝族乡罗龙石村、三戈庄村和龙开口镇长坪村附近的山坡上

建设单位

华能澜沧江(鹤庆) (略)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 (略)

项目概况

本工程拟配套建设场区道路、光伏阵列、集电线路、箱式变压器、电缆分接箱、电缆井、杆塔、临时生产生活设施等设施。项目额定容量50MW,安装容量59.79MWp,容配比为1.19。拟安装87920块680Wp单晶异质结双面双组件,由3140个组串16个光伏阵列组成,配置逆变器157台,箱式变压器16台。本项目不建设升压站。建设性质:新建。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3426.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58万元,占总投资的0.29%。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为施工扬尘、机械尾气。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生产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道路修建时的机械噪声及交通噪声;升压站构筑物施工及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噪声。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土地占用导致土地利用类型的改变,同时地表开挖、清理对地表植被的破坏的影响及水土流失。
运营期: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汽车尾气和异味。运行期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及雨水。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本项目的光伏发电本身没有机械传动机构或运动部件,运行期没有噪声产生。电站设备运行噪声主要为主变、冷却风机、逆变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包括报废的单晶硅电池板、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隔油池油渣、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废储能蓄电池、农药包装。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扬尘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文明施工方案,根据施工工序编制施工期内扬尘污染防治任务书,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

(2)本项目在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置隔声围挡,避免粉尘扰民。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分段进行施工,夜间不施工。

(3)开挖过程中,洒水使作业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治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4)加强路面维护及施工运输车辆的运输管理,尽可能防止运输的物料泼洒,运输车辆加蓬盖、装卸场地在装卸前将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

(5)配备洒水车1辆,对各施工场地经常洒水,一般每天可洒水4~5次。

(6)各施工段应设置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其职责是指导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工程弃土、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堆放,场地恢复和硬化,清除进出施工现场道路上的泥土、弃料以及车辆、轮胎上的泥土,防止二次扬尘污染;对一些质轻、易飞扬的施工材料,如水泥等的堆放场地,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如设简易堆放棚等,避免风吹损失和二次污染。

(7)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的执行与落实纳入施工监理专项工作,施工期环保管理人员对策措施执行情况及效果进行巡查,发现环境污染、投诉和纠纷等问题,及时上报并妥善和合理解决。

(8)三戈庄、长坪、罗龙石区域施工期需做好洒水降尘措施,确保施工扬尘对上述敏感点的影响降到最低。

2、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废水经临时沉砂池、沉淀池(共10个,每个容积均为2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洒水抑尘及周边绿化,不外排。对于混凝土搅拌设备的冲洗废水、养护废水,需排入沉淀池进行废水的沉淀工序,沉淀池需要定期的清除,底部的污泥过厚会影响到沉淀池的使用效果,取上层的水做搅拌机混凝土的预拌补充水,或回用于洒水抑尘及周边绿化,不外排。

(2)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设计及规范规定。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表土不乱堆乱倒,做到文明施工,避免将泥渣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中。

(3)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

(4)确保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连续、通畅,发现堵塞或损坏,应当立即疏通或修复。

(5)项目应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6)施工场地材料堆场四周设置挡墙,防止散料被雨水冲刷流失到地表水体中;施工材料中如化学建材等不得堆放在地表水体附近,并加设土工布围挡,防止被雨水冲刷进入地表水体。

(7)施工场地散落的物料要及时清扫,物料堆放要采取防雨水冲刷和淋溶措施,以免被冲入河道,污染水体。

(8)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因工程施工导致短期内污染物增幅较大,影响到水质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的,需积极调整施工时间,施工方案,将项目施工对水质影响降到最低。

(9)本工程拟在生产生活区设置旱厕1座,旱厕按7天清掏1次,则单座旱厕7天的污水排入量为56m3,故旱厕规模按60m3考虑。旱厕应做好防渗措施,粪便污泥在旱厕内经一定时间的沤制,及时清运至弃渣场作为造林的有机肥,并在施工结束后对旱厕经无害化处理后拆除填埋。针对施工期间产生的餐饮废水,要求设置1个临时隔油池处理,清理出的油污放入专门的收集桶中,并进行回收处理或定期由附近的居民清运综合利用;食堂泔水通过4个收集桶处理,定期由附近的居民清运综合利用。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分段施工,施工单元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加强施工管理,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禁止靠近敏感点的施工区夜间和中午施工。

(2)合理调整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高噪声设备进行分散式布设,并严禁同时运行,减少噪声叠加影响。

(3)合理安排施工场地的布置,对产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尽可能的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的一侧,增加施工机械噪声的衰减距离。

(4)优化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路径,尽量避免在敏感目标附近逗留,途经敏感目标附近时禁止鸣笛。

(5)敏感点保护措施

本项目在靠近敏感点三戈庄、罗龙石、长坪村一侧设置隔声围挡,减少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并且禁止夜间(20:00~6:00)和中午休息时间(12:00-14:00)施工。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根据项目土石方平衡图,本项目开挖的土石方在场内全部回填平衡,不产生永久弃渣。

(2)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送至当地合法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规范处置。

(3)施工区内设置20个垃圾桶,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旱厕定期委托周围农户定期清掏。

(5)项目临时表土堆场设置在本项目临时占地范围内,应远离河道,做好拦挡和截排水措施,堆存时应进行适当压实处理,大风天气时进行覆盖遮挡。堆存时间较长时,应在堆土期间新增临时撒草措施。临时堆土清理后应对临时堆场覆土绿化处理。

二、运营期防治措施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保持项目区内环境卫生,减少运营期地面扬尘和飘散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2)场内道路两旁栽种行道树,阻挡道路扬尘,设置标志提醒车辆减速慢行,减小道路扬尘、车辆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3)农业种植人员做饭菜使用清洁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

2、运营期地表水防治措施

(1)太阳能电池板尽量在旱季进行清洗,产生的废水顺电池组件倾斜角度直接淋洒于下方林草植被及作物上,用于板下植被及作物灌溉,不外排。

(2)本项目灌溉采用滴灌,农业种植灌溉排水经土地吸收、自然蒸发后无外排废水产生,不会造成农业面源污染。

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1)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设备;

(2)光伏发电区箱式变压器通过外箱进行隔声降噪;逆变器应分散合理设置,尽量远离周边居民区等保护目标,并严格按照说明书安装要求安装,通过采取加装阻尼弹簧减振器等措施减小振动;

(3)风扇、水泵等设备应采取减振措施,水泵采取隔声降噪。运行过程中保持水泵房、设备间等的门窗紧闭。

(4)加强项目内的绿化,在美化环境的同时还能起到一定的降噪作用。

4、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设垃圾桶进行分类收集,可回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定期运至车完村垃圾集中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废光伏组件:厂家定期上门进行电池组件检测,更换的废弃电池板由厂家带回资源化处置。

(3)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于专用容器内,依托松园村光伏电站110kV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分区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4)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依托松园村光伏电站110kV升压站内设置的1间面积为25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采用全封闭式,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基础必须进行防渗,能防风、防雨、防流失,并配设醒目的警示标识。危险废物定期委托具备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其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执行。配置人员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暂存和保管。建立危险废物产生记录台账,定期检查自行贮存和处置的危险废物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妥善保存危废转移联单及危废处置协议等相关资料。

5、运营期生态环境

(1)严格执行《 (略)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 (略) 林业和草原局 (略)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的要求,确保光伏组件严格执行最低沿高于地面2.5m,架设在农用地上的阵列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的要求;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占用林草地区域应及时恢复林草植被。

(2)光伏场区等临时用地区域在植被恢复过程中,应加强初期、中期的植被抚育工作。尽量采取场地封禁自然恢复,并辅以适当的人工手段:如选取乡土物种补种补植;项目区较为干旱,必要时可进行适当的洒水浇灌,以保障植被的恢复存活。

(3)占用林草地区域,后期光伏场区植被恢复后,生长过程中在满足电站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应尽量减少对下方及周边植物的扰动。在影响电站发电时,应尽量采取人工修剪高度的方式,避免直接清理砍伐。

(4)光伏场区周边围栏等应尽量避免使用过于密集的钢丝网,保留一定的动物通过空间。

(5)加强运维管理人员和场地内工作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保护当地的植物及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

(6)做好项目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运营、检修期间的野外火源管理,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管护人员和措施。

(7)巡检车辆只在检修道路内行驶,避免对植被造成损害;加强对各项生态保护措施的日常维护。

(8)复合农业种植应采取科学的种植方式,控制化肥、农药、杀虫剂等的施用。杀虫、灭菌农药应符合国家相关条例、标准规定,尽量选用低毒、安全、高效、易分解、低残留农药,并加强农药包装物的回收处置管理。建议优先采用太阳能杀虫灯等物理方式进行驱虫,采取测土配方等先进技术,发展绿色有机农业。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信息公开承诺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2-*;传 真:0872-*电子信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大理州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9号大理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

项目名称

禾丰光伏电站项目

建设地点

鹤庆县六合彝族乡罗龙石村、三戈庄村和龙开口镇长坪村附近的山坡上

建设单位

华能澜沧江(鹤庆) (略)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 (略)

项目概况

本工程拟配套建设场区道路、光伏阵列、集电线路、箱式变压器、电缆分接箱、电缆井、杆塔、临时生产生活设施等设施。项目额定容量50MW,安装容量59.79MWp,容配比为1.19。拟安装87920块680Wp单晶异质结双面双组件,由3140个组串16个光伏阵列组成,配置逆变器157台,箱式变压器16台。本项目不建设升压站。建设性质:新建。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3426.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58万元,占总投资的0.29%。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为施工扬尘、机械尾气。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生产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道路修建时的机械噪声及交通噪声;升压站构筑物施工及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噪声。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土地占用导致土地利用类型的改变,同时地表开挖、清理对地表植被的破坏的影响及水土流失。
运营期: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汽车尾气和异味。运行期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及雨水。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本项目的光伏发电本身没有机械传动机构或运动部件,运行期没有噪声产生。电站设备运行噪声主要为主变、冷却风机、逆变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包括报废的单晶硅电池板、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隔油池油渣、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废储能蓄电池、农药包装。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扬尘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文明施工方案,根据施工工序编制施工期内扬尘污染防治任务书,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

(2)本项目在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置隔声围挡,避免粉尘扰民。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分段进行施工,夜间不施工。

(3)开挖过程中,洒水使作业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治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4)加强路面维护及施工运输车辆的运输管理,尽可能防止运输的物料泼洒,运输车辆加蓬盖、装卸场地在装卸前将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

(5)配备洒水车1辆,对各施工场地经常洒水,一般每天可洒水4~5次。

(6)各施工段应设置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其职责是指导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工程弃土、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堆放,场地恢复和硬化,清除进出施工现场道路上的泥土、弃料以及车辆、轮胎上的泥土,防止二次扬尘污染;对一些质轻、易飞扬的施工材料,如水泥等的堆放场地,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如设简易堆放棚等,避免风吹损失和二次污染。

(7)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的执行与落实纳入施工监理专项工作,施工期环保管理人员对策措施执行情况及效果进行巡查,发现环境污染、投诉和纠纷等问题,及时上报并妥善和合理解决。

(8)三戈庄、长坪、罗龙石区域施工期需做好洒水降尘措施,确保施工扬尘对上述敏感点的影响降到最低。

2、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废水经临时沉砂池、沉淀池(共10个,每个容积均为2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洒水抑尘及周边绿化,不外排。对于混凝土搅拌设备的冲洗废水、养护废水,需排入沉淀池进行废水的沉淀工序,沉淀池需要定期的清除,底部的污泥过厚会影响到沉淀池的使用效果,取上层的水做搅拌机混凝土的预拌补充水,或回用于洒水抑尘及周边绿化,不外排。

(2)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设计及规范规定。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表土不乱堆乱倒,做到文明施工,避免将泥渣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中。

(3)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

(4)确保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连续、通畅,发现堵塞或损坏,应当立即疏通或修复。

(5)项目应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6)施工场地材料堆场四周设置挡墙,防止散料被雨水冲刷流失到地表水体中;施工材料中如化学建材等不得堆放在地表水体附近,并加设土工布围挡,防止被雨水冲刷进入地表水体。

(7)施工场地散落的物料要及时清扫,物料堆放要采取防雨水冲刷和淋溶措施,以免被冲入河道,污染水体。

(8)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因工程施工导致短期内污染物增幅较大,影响到水质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的,需积极调整施工时间,施工方案,将项目施工对水质影响降到最低。

(9)本工程拟在生产生活区设置旱厕1座,旱厕按7天清掏1次,则单座旱厕7天的污水排入量为56m3,故旱厕规模按60m3考虑。旱厕应做好防渗措施,粪便污泥在旱厕内经一定时间的沤制,及时清运至弃渣场作为造林的有机肥,并在施工结束后对旱厕经无害化处理后拆除填埋。针对施工期间产生的餐饮废水,要求设置1个临时隔油池处理,清理出的油污放入专门的收集桶中,并进行回收处理或定期由附近的居民清运综合利用;食堂泔水通过4个收集桶处理,定期由附近的居民清运综合利用。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分段施工,施工单元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加强施工管理,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禁止靠近敏感点的施工区夜间和中午施工。

(2)合理调整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高噪声设备进行分散式布设,并严禁同时运行,减少噪声叠加影响。

(3)合理安排施工场地的布置,对产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尽可能的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的一侧,增加施工机械噪声的衰减距离。

(4)优化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路径,尽量避免在敏感目标附近逗留,途经敏感目标附近时禁止鸣笛。

(5)敏感点保护措施

本项目在靠近敏感点三戈庄、罗龙石、长坪村一侧设置隔声围挡,减少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并且禁止夜间(20:00~6:00)和中午休息时间(12:00-14:00)施工。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根据项目土石方平衡图,本项目开挖的土石方在场内全部回填平衡,不产生永久弃渣。

(2)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送至当地合法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规范处置。

(3)施工区内设置20个垃圾桶,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旱厕定期委托周围农户定期清掏。

(5)项目临时表土堆场设置在本项目临时占地范围内,应远离河道,做好拦挡和截排水措施,堆存时应进行适当压实处理,大风天气时进行覆盖遮挡。堆存时间较长时,应在堆土期间新增临时撒草措施。临时堆土清理后应对临时堆场覆土绿化处理。

二、运营期防治措施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保持项目区内环境卫生,减少运营期地面扬尘和飘散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2)场内道路两旁栽种行道树,阻挡道路扬尘,设置标志提醒车辆减速慢行,减小道路扬尘、车辆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3)农业种植人员做饭菜使用清洁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

2、运营期地表水防治措施

(1)太阳能电池板尽量在旱季进行清洗,产生的废水顺电池组件倾斜角度直接淋洒于下方林草植被及作物上,用于板下植被及作物灌溉,不外排。

(2)本项目灌溉采用滴灌,农业种植灌溉排水经土地吸收、自然蒸发后无外排废水产生,不会造成农业面源污染。

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1)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设备;

(2)光伏发电区箱式变压器通过外箱进行隔声降噪;逆变器应分散合理设置,尽量远离周边居民区等保护目标,并严格按照说明书安装要求安装,通过采取加装阻尼弹簧减振器等措施减小振动;

(3)风扇、水泵等设备应采取减振措施,水泵采取隔声降噪。运行过程中保持水泵房、设备间等的门窗紧闭。

(4)加强项目内的绿化,在美化环境的同时还能起到一定的降噪作用。

4、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设垃圾桶进行分类收集,可回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定期运至车完村垃圾集中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废光伏组件:厂家定期上门进行电池组件检测,更换的废弃电池板由厂家带回资源化处置。

(3)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于专用容器内,依托松园村光伏电站110kV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分区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4)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依托松园村光伏电站110kV升压站内设置的1间面积为25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采用全封闭式,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基础必须进行防渗,能防风、防雨、防流失,并配设醒目的警示标识。危险废物定期委托具备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其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执行。配置人员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暂存和保管。建立危险废物产生记录台账,定期检查自行贮存和处置的危险废物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妥善保存危废转移联单及危废处置协议等相关资料。

5、运营期生态环境

(1)严格执行《 (略)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 (略) 林业和草原局 (略)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的要求,确保光伏组件严格执行最低沿高于地面2.5m,架设在农用地上的阵列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的要求;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占用林草地区域应及时恢复林草植被。

(2)光伏场区等临时用地区域在植被恢复过程中,应加强初期、中期的植被抚育工作。尽量采取场地封禁自然恢复,并辅以适当的人工手段:如选取乡土物种补种补植;项目区较为干旱,必要时可进行适当的洒水浇灌,以保障植被的恢复存活。

(3)占用林草地区域,后期光伏场区植被恢复后,生长过程中在满足电站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应尽量减少对下方及周边植物的扰动。在影响电站发电时,应尽量采取人工修剪高度的方式,避免直接清理砍伐。

(4)光伏场区周边围栏等应尽量避免使用过于密集的钢丝网,保留一定的动物通过空间。

(5)加强运维管理人员和场地内工作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保护当地的植物及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

(6)做好项目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运营、检修期间的野外火源管理,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管护人员和措施。

(7)巡检车辆只在检修道路内行驶,避免对植被造成损害;加强对各项生态保护措施的日常维护。

(8)复合农业种植应采取科学的种植方式,控制化肥、农药、杀虫剂等的施用。杀虫、灭菌农药应符合国家相关条例、标准规定,尽量选用低毒、安全、高效、易分解、低残留农药,并加强农药包装物的回收处置管理。建议优先采用太阳能杀虫灯等物理方式进行驱虫,采取测土配方等先进技术,发展绿色有机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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