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雁峰区水普名录内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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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雁峰区水普名录内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根据《 (略) 河长制工作委员会 (略) 水利厅关于开展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工作的通知》(湘河委办[2023]3号)、《 (略) 水利厅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湘水办函[2023]11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山区河道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现将我区益福河水普名录内的"四个责任人"名单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1、雁峰区水普内山区河流汇总表3 雁峰区水普内非山区河流汇总表3 2、四个责任人

根据《 (略) 河长制工作委员会 (略) 水利厅关于开展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工作的通知》(湘河委办[2023]3号)、《 (略) 水利厅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湘水办函[2023]11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山区河道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现将我区益福河水普名录内的"四个责任人"名单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1、雁峰区水普内山区河流汇总表3

雁峰区水普内非山区河流汇总表3

2、四个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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