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宁夏灵武宝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00MW光伏复合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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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宁夏灵武宝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00MW光伏复合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宁夏灵武 (略) 2000MW光伏复合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

联系人: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通讯地址: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宁夏灵武 (略) 2000MW光伏复合电站项目

宁夏回族 (略) (略) 马家滩镇

宁夏灵武 (略)

宁夏 (略)

项目位于宁夏回族 (略) (略) 马家滩镇境内,场址占地面积共计*.72m2,场址中心坐标为E:106°44′1.403",N:37°50′23.712"。建设内容: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2000MWp,共安装*块670WpN型双玻双面单晶光伏组件。光伏组件采用平单轴跟踪支架方式安装,组件南北向轴间距按地形情况布置。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62.12万元,占总投资3.8%。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⑴生态防治措施

①施工前合理规划施工工区,明确临时作业区,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减少临时用地面积;②施工过程中,严格施工管理,确保在规定的施工范围内施工;③施工机械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临时施工道路行驶,严禁占用施工区域以外的土地;④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地表遗迹,对临时施工区进行植被恢复。

⑵扬尘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间严格落实“六个100%”防尘措施;②施工场地实施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扬尘防控措施;③施工期严禁五级以上大风时进行土石方作业、拆除工程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建设活动;④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按规划要求对地面进行绿化。

⑶废水防治措施

①施工现场设临时沉淀池,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②施工生活污水经临时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处置。

⑷噪声防治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②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③加强施工噪声监督管理,运输车辆在通过居民点时,应减速行驶和禁止鸣笛。

⑸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外售相应收购商,不可回收部分于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置之内。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⑴废气

项目不产生大气污染物。巡检汽车驶入场区内会产生少量汽车扬尘,检修道路采用砾石压盖,并限制检修车辆低速慢行。

⑵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职工生活污水以及太阳能电池板的清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站区内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10m3/d)处理后由用作升压站内绿化。清洗废水不含任何添加剂,仅含有少量泥沙,且分散产生不易汇集产生径流。

⑶噪声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同时种植绿化,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要求。

⑷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固废包括废旧光伏组件、生活垃圾。废旧光伏组件收集后暂存于拟建升压站内一般固废储存库中,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项目在站区内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宁夏灵武 (略) 2000MW光伏复合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

联系人: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通讯地址: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宁夏灵武 (略) 2000MW光伏复合电站项目

宁夏回族 (略) (略) 马家滩镇

宁夏灵武 (略)

宁夏 (略)

项目位于宁夏回族 (略) (略) 马家滩镇境内,场址占地面积共计*.72m2,场址中心坐标为E:106°44′1.403",N:37°50′23.712"。建设内容: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2000MWp,共安装*块670WpN型双玻双面单晶光伏组件。光伏组件采用平单轴跟踪支架方式安装,组件南北向轴间距按地形情况布置。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62.12万元,占总投资3.8%。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⑴生态防治措施

①施工前合理规划施工工区,明确临时作业区,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减少临时用地面积;②施工过程中,严格施工管理,确保在规定的施工范围内施工;③施工机械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临时施工道路行驶,严禁占用施工区域以外的土地;④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地表遗迹,对临时施工区进行植被恢复。

⑵扬尘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间严格落实“六个100%”防尘措施;②施工场地实施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扬尘防控措施;③施工期严禁五级以上大风时进行土石方作业、拆除工程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建设活动;④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按规划要求对地面进行绿化。

⑶废水防治措施

①施工现场设临时沉淀池,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②施工生活污水经临时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处置。

⑷噪声防治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②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③加强施工噪声监督管理,运输车辆在通过居民点时,应减速行驶和禁止鸣笛。

⑸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外售相应收购商,不可回收部分于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置之内。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⑴废气

项目不产生大气污染物。巡检汽车驶入场区内会产生少量汽车扬尘,检修道路采用砾石压盖,并限制检修车辆低速慢行。

⑵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职工生活污水以及太阳能电池板的清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站区内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10m3/d)处理后由用作升压站内绿化。清洗废水不含任何添加剂,仅含有少量泥沙,且分散产生不易汇集产生径流。

⑶噪声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同时种植绿化,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要求。

⑷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固废包括废旧光伏组件、生活垃圾。废旧光伏组件收集后暂存于拟建升压站内一般固废储存库中,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项目在站区内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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