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镇2023年临时救助审核、审批信息公示
北海镇2023年临时救助审核、审批信息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临时救助资金管理,规范资金筹集、分配使用和监管工作,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略) 令第649号)、《 (略) 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民发〔2018〕23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4〕65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52号)、《 (略) 民政局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保民政发*号)和《 (略) 民政厅 (略) 财政厅关于建立完善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云民办发〔2020〕146号) (略) 临时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现将临时救助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一、保障情况
北海镇2023年审核申请临时救助272户次,审核通过272户次,发放资金49.38万元。
二、办事程序和要求
1.办理程序:申请(以家庭为单位)--审核(村、社区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核对平台核对)--审批(乡镇、街道根据上年农村低保标准的50%进行权限内审批,民政局根据乡镇、街道审核后进行审批)--资金发放(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
2.条件: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对象可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1)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2)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基本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在提出申请之前6个月内,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个人自付医疗、基本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后(即已扣除政府补助和社会帮扶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3.提供材料:书面申请、《城乡临时救助申请审核审批表》、家庭困难相关依据材料。
4、要求:一个家庭或个人每年接受临时救助的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原则上为一事一救,不得以同一事由反复申请。
5.办理时间、地点:向乡镇人民政府或受委托社区提出申请,符合条件即时申请,审核通过后实施保障。
6.信访通讯地址: (略) (略) 北海镇新乐社区老大门1号。
7.投诉举报电话:12371或0875-*。
(详情见附件)
附件【2023年临时救助.xls】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临时救助资金管理,规范资金筹集、分配使用和监管工作,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略) 令第649号)、《 (略) 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民发〔2018〕23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4〕65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52号)、《 (略) 民政局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保民政发*号)和《 (略) 民政厅 (略) 财政厅关于建立完善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云民办发〔2020〕146号) (略) 临时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现将临时救助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一、保障情况
北海镇2023年审核申请临时救助272户次,审核通过272户次,发放资金49.38万元。
二、办事程序和要求
1.办理程序:申请(以家庭为单位)--审核(村、社区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核对平台核对)--审批(乡镇、街道根据上年农村低保标准的50%进行权限内审批,民政局根据乡镇、街道审核后进行审批)--资金发放(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
2.条件: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对象可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1)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2)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基本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在提出申请之前6个月内,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个人自付医疗、基本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后(即已扣除政府补助和社会帮扶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3.提供材料:书面申请、《城乡临时救助申请审核审批表》、家庭困难相关依据材料。
4、要求:一个家庭或个人每年接受临时救助的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原则上为一事一救,不得以同一事由反复申请。
5.办理时间、地点:向乡镇人民政府或受委托社区提出申请,符合条件即时申请,审核通过后实施保障。
6.信访通讯地址: (略) (略) 北海镇新乐社区老大门1号。
7.投诉举报电话:12371或0875-*。
(详情见附件)
附件【2023年临时救助.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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