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池州市金涛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万套窗饰材料及1500万件汽车零部件铝型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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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池州市金涛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万套窗饰材料及1500万件汽车零部件铝型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略) 《年产500万套窗饰材料及1500万件汽车零部件铝型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电话:0566-*,传真:0566-*

地址:青阳县蓉城镇中心城2号 (略)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年产500万套窗饰材料及1500万件汽车零部件铝型材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青阳县经济开发区东河园区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计划总投资21000万元,租赁上 (略) 京工 (略) 现有空闲厂房9560.81m2(计容面积约22000m2),购置冷床、全自动表面处理机、塑封机等生产设备,对上游企业生产的铝棒进行压延加工及表面处理,生产窗饰材料及汽车零部件铝型材。建成后年产500万套窗饰材料及1500万件汽车零部件,共计约10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铝棒加热炉和时效炉均采取低氮燃烧,天然气燃烧废气均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DA005)排放;切割、打磨、去毛刺等机加工废气通过集尘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粉末喷涂废气通过密闭喷粉房微负压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7)排放;底漆和面漆喷涂废气分别通过密闭的喷漆房收集+水喷淋+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8、DA009)排放;流平废气通过密闭烘箱+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烘干固化废气密闭烘道两侧分别设置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1、DA012)排放。铝棒加热炉和时效炉天然气燃烧废气(DA001-DA005)、流平烘干固化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DA010-DA012)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的相关限值要求;精加工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DA006)、粉末喷涂排放的颗粒物(DA007)、水性漆喷涂有组织排放的漆雾颗粒和非*烷总烃(DA008、DA 009)、流平烘干固化排放的非*烷总烃(DA010-DA012)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2、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脱脂清洗废水、模具碱洗废水、喷漆废气处理产生的喷淋废水。喷淋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调节pH+气浮+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喷淋系统,不外排;脱脂清洗废水及模具碱洗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pH+混凝+絮凝+沉淀”(处理规模10t/d)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青阳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通过项目 (略) 政污水管网,经青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青通河。

3、采取合理的平面布局及必要的隔声、减震等治理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废包括挤压锯切边角料、不合格产品、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均外售给上游企业;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包括脱脂槽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喷淋废水处理产生的漆渣、污水处理站产生浮渣和污泥、废油及废油桶、废包装材料(沾染有毒或感染性),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排放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的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中要求。

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项目备案,项目编码为2305-341723-04-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略) 《年产500万套窗饰材料及1500万件汽车零部件铝型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电话:0566-*,传真:0566-*

地址:青阳县蓉城镇中心城2号 (略)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年产500万套窗饰材料及1500万件汽车零部件铝型材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青阳县经济开发区东河园区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计划总投资21000万元,租赁上 (略) 京工 (略) 现有空闲厂房9560.81m2(计容面积约22000m2),购置冷床、全自动表面处理机、塑封机等生产设备,对上游企业生产的铝棒进行压延加工及表面处理,生产窗饰材料及汽车零部件铝型材。建成后年产500万套窗饰材料及1500万件汽车零部件,共计约10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铝棒加热炉和时效炉均采取低氮燃烧,天然气燃烧废气均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DA005)排放;切割、打磨、去毛刺等机加工废气通过集尘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粉末喷涂废气通过密闭喷粉房微负压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7)排放;底漆和面漆喷涂废气分别通过密闭的喷漆房收集+水喷淋+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8、DA009)排放;流平废气通过密闭烘箱+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烘干固化废气密闭烘道两侧分别设置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1、DA012)排放。铝棒加热炉和时效炉天然气燃烧废气(DA001-DA005)、流平烘干固化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DA010-DA012)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的相关限值要求;精加工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DA006)、粉末喷涂排放的颗粒物(DA007)、水性漆喷涂有组织排放的漆雾颗粒和非*烷总烃(DA008、DA 009)、流平烘干固化排放的非*烷总烃(DA010-DA012)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2、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脱脂清洗废水、模具碱洗废水、喷漆废气处理产生的喷淋废水。喷淋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调节pH+气浮+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喷淋系统,不外排;脱脂清洗废水及模具碱洗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pH+混凝+絮凝+沉淀”(处理规模10t/d)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青阳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通过项目 (略) 政污水管网,经青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青通河。

3、采取合理的平面布局及必要的隔声、减震等治理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废包括挤压锯切边角料、不合格产品、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均外售给上游企业;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包括脱脂槽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喷淋废水处理产生的漆渣、污水处理站产生浮渣和污泥、废油及废油桶、废包装材料(沾染有毒或感染性),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排放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的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中要求。

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项目备案,项目编码为2305-341723-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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