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集乡浩特茶汉村有机饲料加工车间项目Ⅰ期公示
蓄集乡浩特茶汉村有机饲料加工车间项目Ⅰ期公示
2023年实施蓄集乡浩特茶汉村有机饲料加工车间项目(Ⅰ期),项目总投资181万元,全部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建设在蓄集乡浩特茶汉村,通过引导农牧民发展生态畜牧业,实施高效养殖,采取产羔期补饲、出栏前补饲等方式,加快畜群周转,调整畜群结构,注重畜牧业质量,提高出栏率,实现一年两次出栏目标,从而提高畜牧经济效益,提高牧民收入,实现产业兴旺,该项目基础设备已安装并运转,项目决算与确权工作已完成,下一步做好该项目后续管理,明确确权村责任,履行乡政府监督职责,现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项目名称:蓄集乡浩特茶汉村有机饲料加工车间项目(Ⅰ期)
二、项目建设单位: (略) 蓄集乡人民政府
三、项目监管单位: (略) 农牧和乡村振兴局
四、项目实施单位:蓄集乡浩特茶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五、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六、项目建设地点:蓄集乡浩特茶汉村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购置并安装时产6—8吨饲料颗粒机组一套(包含:粉碎机1000型1台、混合饲料搅拌机HLL-3000型1台、提升机6米1台、分料仓一拖二1套、颗粒机KL-500型号1套、皮带机10和7米各1台、冷却机10吨型1台、包装机BZD-50-W型1台、电器控制柜(MCC)1000型1套)。
2.购置四驱(3吨)柴油叉车1辆、四驱(1吨)柴油叉车1辆、30型国4标准装载机1辆、160马力拖拉机1辆。
3.购置并安装3套30㎡集装箱;购置并安装100吨(18米)地磅1套;购置并安装630千伏安箱式变压器1套;
4.购置并安装堆料塑料托盘(2吨)100个、700×12000mm输送带1个。
八、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4月至2023年10月
九、项目资金来源及规模:
1.项目总投资:项目投资181万元。
2.资金来源: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十、预期效益目标及利益联结机制:项目建成后,依靠先进技术,降低全乡702户养殖成本,采取产羔期补饲、出栏前补饲等方式,加快畜群周转,提高出栏率,引导牧户实现一年两次出栏目标,从而提高蓄集乡702户、1837人增收。带动村集体年收益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6%以上,其中收益资金的30%用于扩大蓄集乡浩特茶汉村有机饲草料初加工车间项目规模和更新设备,50%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发展,10%作为村级组织管理费,集体经济收益可根据章程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村级组织办公、会议、学习培训、财务管理等管理支出,10%作为风险储备金,确保项目持续循环实施。
十一、公示期限: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10日
十二、监督举报电话:0977-*
蓄集乡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9日
2023年实施蓄集乡浩特茶汉村有机饲料加工车间项目(Ⅰ期),项目总投资181万元,全部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建设在蓄集乡浩特茶汉村,通过引导农牧民发展生态畜牧业,实施高效养殖,采取产羔期补饲、出栏前补饲等方式,加快畜群周转,调整畜群结构,注重畜牧业质量,提高出栏率,实现一年两次出栏目标,从而提高畜牧经济效益,提高牧民收入,实现产业兴旺,该项目基础设备已安装并运转,项目决算与确权工作已完成,下一步做好该项目后续管理,明确确权村责任,履行乡政府监督职责,现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项目名称:蓄集乡浩特茶汉村有机饲料加工车间项目(Ⅰ期)
二、项目建设单位: (略) 蓄集乡人民政府
三、项目监管单位: (略) 农牧和乡村振兴局
四、项目实施单位:蓄集乡浩特茶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五、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六、项目建设地点:蓄集乡浩特茶汉村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购置并安装时产6—8吨饲料颗粒机组一套(包含:粉碎机1000型1台、混合饲料搅拌机HLL-3000型1台、提升机6米1台、分料仓一拖二1套、颗粒机KL-500型号1套、皮带机10和7米各1台、冷却机10吨型1台、包装机BZD-50-W型1台、电器控制柜(MCC)1000型1套)。
2.购置四驱(3吨)柴油叉车1辆、四驱(1吨)柴油叉车1辆、30型国4标准装载机1辆、160马力拖拉机1辆。
3.购置并安装3套30㎡集装箱;购置并安装100吨(18米)地磅1套;购置并安装630千伏安箱式变压器1套;
4.购置并安装堆料塑料托盘(2吨)100个、700×12000mm输送带1个。
八、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4月至2023年10月
九、项目资金来源及规模:
1.项目总投资:项目投资181万元。
2.资金来源: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十、预期效益目标及利益联结机制:项目建成后,依靠先进技术,降低全乡702户养殖成本,采取产羔期补饲、出栏前补饲等方式,加快畜群周转,提高出栏率,引导牧户实现一年两次出栏目标,从而提高蓄集乡702户、1837人增收。带动村集体年收益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6%以上,其中收益资金的30%用于扩大蓄集乡浩特茶汉村有机饲草料初加工车间项目规模和更新设备,50%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发展,10%作为村级组织管理费,集体经济收益可根据章程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村级组织办公、会议、学习培训、财务管理等管理支出,10%作为风险储备金,确保项目持续循环实施。
十一、公示期限: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10日
十二、监督举报电话:0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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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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