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完工托海嘎查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发展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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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完工托海嘎查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发展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完工托海嘎查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发展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鄂辉政字〔2023〕106号)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本项目是采用以工代赈建设方式谋划的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牛舍,机械、饲料库,交易综合用房等工作内容,优先吸纳当地易地搬迁户、脱贫户、低收入重点人群,符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项目建设鼓励引导群众通过诚实劳动实现增收致富、提高素质技能,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努力增加低收入者收入,促进共同富裕。项目的建设对促进该区域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当地牧民群众生活幸福感、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代码

2308-*-04-01-*

三、项目名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完工托海嘎查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发展二期项目

四、项目建设地点及性质

项目建设地点: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完工托海嘎查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占地面积为1224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犊牛舍1000平方米,种牛舍1000平方米,机械、饲料库1200平方米,交易综合用房500平方米;给水管道85米,排水管道84米,电缆100米。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5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自治区衔接资金515.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00万元。

七、组织务工及劳务报酬发放

由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人民政府开展当地群众务工需求摸底,组织实施地区群众务工,保证能用人工不用机械,通过项目实施,预计可吸纳当地易地搬迁户、脱贫户、低收入重点人群共计26人,可发放劳务报酬87.82万元,占自治区衔接资金的17.05%,建立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定期将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详细记录领取劳务报酬信息及领取方式。

八、建设年限

2024年06月-2024年12月

九、项目建设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人民政府

十、项目建设责任人:特尼格尔

十一、招标投标

依据《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规定,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该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施工技术相对简单,因此本项目不采用招标方式。

十二、要求

接文后,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项目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发挥投资效益。在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居牧民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尽量动员当地劳动力参与,最大可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项目建设完毕后由项目所在嘎查设置公益岗位,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的后期管护工作,明确管护责任,确保建设项目正常使用,发挥项目的长期效益。

此复


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完工托海嘎查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发展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鄂辉政字〔2023〕106号)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本项目是采用以工代赈建设方式谋划的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牛舍,机械、饲料库,交易综合用房等工作内容,优先吸纳当地易地搬迁户、脱贫户、低收入重点人群,符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项目建设鼓励引导群众通过诚实劳动实现增收致富、提高素质技能,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努力增加低收入者收入,促进共同富裕。项目的建设对促进该区域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当地牧民群众生活幸福感、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代码

2308-*-04-01-*

三、项目名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完工托海嘎查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发展二期项目

四、项目建设地点及性质

项目建设地点: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完工托海嘎查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占地面积为1224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犊牛舍1000平方米,种牛舍1000平方米,机械、饲料库1200平方米,交易综合用房500平方米;给水管道85米,排水管道84米,电缆100米。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5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自治区衔接资金515.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00万元。

七、组织务工及劳务报酬发放

由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人民政府开展当地群众务工需求摸底,组织实施地区群众务工,保证能用人工不用机械,通过项目实施,预计可吸纳当地易地搬迁户、脱贫户、低收入重点人群共计26人,可发放劳务报酬87.82万元,占自治区衔接资金的17.05%,建立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定期将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详细记录领取劳务报酬信息及领取方式。

八、建设年限

2024年06月-2024年12月

九、项目建设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人民政府

十、项目建设责任人:特尼格尔

十一、招标投标

依据《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规定,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该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施工技术相对简单,因此本项目不采用招标方式。

十二、要求

接文后,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项目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发挥投资效益。在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居牧民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尽量动员当地劳动力参与,最大可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项目建设完毕后由项目所在嘎查设置公益岗位,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的后期管护工作,明确管护责任,确保建设项目正常使用,发挥项目的长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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