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润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6万吨玻璃棉一期、二期工程7.8万吨产能技改建设项目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九江润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6万吨玻璃棉一期、二期工程7.8万吨产能技改建设项目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九 (略) 年产15.6万吨玻璃棉(一期、二期工程7.8万吨产能)技改建设项目(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略) 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 (略) 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北附楼
项目名称 | 九 (略) 年产15.6万吨玻璃棉(一期、二期工程7.8万吨产能)技改建设项目(配套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彭泽县彭湖湾工业园区沿江大道16号 |
建设单位 | 九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项目 概况 | 本项目为玻璃棉技改项目项目的配套项目,拟新增酚醛树脂生产线用于生产粘结剂配备所需的酚醛树脂,年产量为5394.932吨,全部自用,不外售。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辅工程、环保工程。其中主体工程包括新建*类酚醛树脂车间(占地面积约770m2,内设酚醛树脂反应釜);储运工程包括在酚醛树脂车间设置3个30m3*醛储罐、苯酚铁桶若干,酚醛树脂成品通过泵送入北厂区成品粘结剂配制间的成品储罐内(4个储罐,单个容积40m3);公辅工程依托现有北厂区综合办公楼、供电系统、供水系统、排水系统、供热系统,新建循环水系统(30t循环水塔和120t循环水池);环保工程新建废气处理设施,依托现有北厂区生活污水化粪池(容积108m3),南厂区新建雨水排放口、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72m2)、事故应急池(兼初期雨水池,容积600m3),*醛罐区地下事故池(容积90m3)。 本次改扩建项目工程总投资4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约25万元,占总投资的6.25%;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年约工作时间180天,单班制,每班工作12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 本项目酚醛树脂生产过程中的废气主要为反应釜的放空废气,放空废气经循环水冷却回流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TVOC、非*烷总烃、*醛、苯酚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 1101.2-2019)中的较严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包括*醛储罐呼吸废气和生产过程中动静密封点泄露废气。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设计阶段按照设计标准和工程经验选用适当的设备和管道材料,将设备和管道的腐蚀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通过制定严谨的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法,减少误操作;含VOCs物料均采用计量泵进行投加,投料和卸(出、放)料均为密闭过程;选用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从源头降低有机废气的排放;优化车间布局,减少物料转移过程,强化(*醛、苯酚)管道的密封,并定期检查管道的密封性,减少开关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减少装置的跑、冒、滴、漏,从而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量;严格控制原料的暂存方式,杜绝利用敞口容器盛放原料;按照生产进度的安排,合理安排仓库中原料的贮存量,尽量降低原料的贮存量,降低可能的有机废气挥发量;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废气治理措施并保证其良好运行。 确保厂界无组织TVOC、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 1101.2-2019)中的较严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酚类、*醛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排放限值;厂内无组织TVO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 本项目酚醛树脂生产设备专釜专用,无需清洗;地面人工清扫,不进行拖洗;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软水制备废水和依托锅炉的定期外排水收集后用于现有北部厂区粘结剂的配置工序;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员工从厂内进行调剂,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容积108m3)预处理后,达到彭湖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长江。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风机、泵等机械设备。在设备选型方面,尽量选用性能优良、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设置隔声房,并采取减震、消音措施,同时加强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在厂区总图设计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以减小项目运行对外环境的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软水制备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苯酚桶和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废,定期更换后由供应商回收,废苯酚桶、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新建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72m2)。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强化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二十条“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 五、地下水、土壤 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工程生产运行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土壤及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的措施与方法;必须采取必要的监测制度,一旦发现地下水遭受污染,就应及时采取措施,防微杜渐;尽量减少污染物进入土壤及地下含水层的机会和数量。 六、环境风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进行辨识,本项目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料以及产品中被确定为危险化学品的主要为*醛、苯酚,在原料的运输、仓储和使用过程,如管理操作不当或意外事故,存在着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风险。 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有毒有害化工原料及污染物的非正常排放,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污染影响。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建设单位应加强风险物质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进行防范和应对。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中提出各项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在可控范围内。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九 (略) 年产15.6万吨玻璃棉(一期、二期工程7.8万吨产能)技改建设项目(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略) 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 (略) 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北附楼
项目名称 | 九 (略) 年产15.6万吨玻璃棉(一期、二期工程7.8万吨产能)技改建设项目(配套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彭泽县彭湖湾工业园区沿江大道16号 |
建设单位 | 九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项目 概况 | 本项目为玻璃棉技改项目项目的配套项目,拟新增酚醛树脂生产线用于生产粘结剂配备所需的酚醛树脂,年产量为5394.932吨,全部自用,不外售。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辅工程、环保工程。其中主体工程包括新建*类酚醛树脂车间(占地面积约770m2,内设酚醛树脂反应釜);储运工程包括在酚醛树脂车间设置3个30m3*醛储罐、苯酚铁桶若干,酚醛树脂成品通过泵送入北厂区成品粘结剂配制间的成品储罐内(4个储罐,单个容积40m3);公辅工程依托现有北厂区综合办公楼、供电系统、供水系统、排水系统、供热系统,新建循环水系统(30t循环水塔和120t循环水池);环保工程新建废气处理设施,依托现有北厂区生活污水化粪池(容积108m3),南厂区新建雨水排放口、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72m2)、事故应急池(兼初期雨水池,容积600m3),*醛罐区地下事故池(容积90m3)。 本次改扩建项目工程总投资4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约25万元,占总投资的6.25%;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年约工作时间180天,单班制,每班工作12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 本项目酚醛树脂生产过程中的废气主要为反应釜的放空废气,放空废气经循环水冷却回流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TVOC、非*烷总烃、*醛、苯酚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 1101.2-2019)中的较严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包括*醛储罐呼吸废气和生产过程中动静密封点泄露废气。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设计阶段按照设计标准和工程经验选用适当的设备和管道材料,将设备和管道的腐蚀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通过制定严谨的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法,减少误操作;含VOCs物料均采用计量泵进行投加,投料和卸(出、放)料均为密闭过程;选用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从源头降低有机废气的排放;优化车间布局,减少物料转移过程,强化(*醛、苯酚)管道的密封,并定期检查管道的密封性,减少开关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减少装置的跑、冒、滴、漏,从而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量;严格控制原料的暂存方式,杜绝利用敞口容器盛放原料;按照生产进度的安排,合理安排仓库中原料的贮存量,尽量降低原料的贮存量,降低可能的有机废气挥发量;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废气治理措施并保证其良好运行。 确保厂界无组织TVOC、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 1101.2-2019)中的较严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酚类、*醛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排放限值;厂内无组织TVO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 本项目酚醛树脂生产设备专釜专用,无需清洗;地面人工清扫,不进行拖洗;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软水制备废水和依托锅炉的定期外排水收集后用于现有北部厂区粘结剂的配置工序;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员工从厂内进行调剂,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容积108m3)预处理后,达到彭湖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长江。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风机、泵等机械设备。在设备选型方面,尽量选用性能优良、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设置隔声房,并采取减震、消音措施,同时加强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在厂区总图设计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以减小项目运行对外环境的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软水制备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苯酚桶和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废,定期更换后由供应商回收,废苯酚桶、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新建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72m2)。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强化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二十条“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 五、地下水、土壤 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工程生产运行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土壤及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的措施与方法;必须采取必要的监测制度,一旦发现地下水遭受污染,就应及时采取措施,防微杜渐;尽量减少污染物进入土壤及地下含水层的机会和数量。 六、环境风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进行辨识,本项目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料以及产品中被确定为危险化学品的主要为*醛、苯酚,在原料的运输、仓储和使用过程,如管理操作不当或意外事故,存在着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风险。 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有毒有害化工原料及污染物的非正常排放,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污染影响。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建设单位应加强风险物质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进行防范和应对。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中提出各项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在可控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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