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正大食品有限公司新建热源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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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正大食品有限公司新建热源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洛阳正大食品有限公司新建热源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洛环西审〔2023〕012号


(略) (略) 报送的《 (略) 新建热源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专家函审意见,经集体研究,我分局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本项目位于洛阳工业园区秦岭西路18号,项目总投资1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0.1万元。该项目建成后可产生蒸汽量11200t/a,可满足生产、生活热源用量。

二、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重点要求如下:

1.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过热源机自带的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经8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废 (略) 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5mg/m3;SO2:10mg/m3;NOx:30mg/m3,且满足《 (略)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涉锅炉/炉窑企业绩效分级A级要求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均不高于5、10、30mg/m3

2.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纯水机制备纯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水直接排至厂区总排口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涧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3.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热源机工作时的机械噪声,通过在平面布置上优化设计,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边缘,加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开敏感时段,高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纯水机废活性炭、纯水机废RO膜、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定期由厂家回收。

5.本项目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2545t/a, (略) 生态环境局从洛龙区 (略) 减排量中调剂0.509t/a氮氧化物供你项目使用。

6.该项目涉及国土、规划、文物保护等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7.建设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四、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西工大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2023年11月30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王城大道与凯旋路交叉口建设大 (略) 生态环境局西工分局

邮编:*

联系电话:0379-*


关于洛阳正大食品有限公司新建热源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洛环西审〔2023〕012号


(略) (略) 报送的《 (略) 新建热源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专家函审意见,经集体研究,我分局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本项目位于洛阳工业园区秦岭西路18号,项目总投资1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0.1万元。该项目建成后可产生蒸汽量11200t/a,可满足生产、生活热源用量。

二、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重点要求如下:

1.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过热源机自带的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经8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废 (略) 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5mg/m3;SO2:10mg/m3;NOx:30mg/m3,且满足《 (略)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涉锅炉/炉窑企业绩效分级A级要求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均不高于5、10、30mg/m3

2.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纯水机制备纯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水直接排至厂区总排口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涧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3.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热源机工作时的机械噪声,通过在平面布置上优化设计,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边缘,加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开敏感时段,高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纯水机废活性炭、纯水机废RO膜、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定期由厂家回收。

5.本项目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2545t/a, (略) 生态环境局从洛龙区 (略) 减排量中调剂0.509t/a氮氧化物供你项目使用。

6.该项目涉及国土、规划、文物保护等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7.建设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四、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西工大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2023年11月30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王城大道与凯旋路交叉口建设大 (略) 生态环境局西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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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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