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西区历史遗留采坑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一期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拟备案稿
奎屯西区历史遗留采坑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一期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拟备案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0月, (略) (略) 委托新疆西境 (略) 承担“奎屯西区历史遗留采坑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一期)”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奎屯西区历史遗留采坑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一期)环境影响后评价
建设地点:本项 (略) 奎屯河流域东干渠以东,西果园道路延伸段以南,西果园农用地以西,奎北铁路线以北,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E 84°49′1.03″、N 44°26′57.69″。
主要工程内容:主要由一般固废填埋场、湿化站、办公生活区及配套辅助工程组成。
建设规模:后评价阶段本项目工程规模为一期工程总占地面积*m2,采坑平均深度20m,有效库容600万m3, (略) 、独山子区、 (略) 内电厂、热电厂产生的炉渣、粉煤灰、石子煤(统称为“灰渣”)60万m3,配套建设渗滤液收集池100m3,湿化站1座,蓄水池1座100m3。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顾正
电话:188 0993 1666
三、环境影响后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后评价单位:新疆西境 (略)
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 (略) 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开元大道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创业楼503室
联系人:*工
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示信息发布后,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0月, (略) (略) 委托新疆西境 (略) 承担“奎屯西区历史遗留采坑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一期)”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奎屯西区历史遗留采坑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一期)环境影响后评价
建设地点:本项 (略) 奎屯河流域东干渠以东,西果园道路延伸段以南,西果园农用地以西,奎北铁路线以北,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E 84°49′1.03″、N 44°26′57.69″。
主要工程内容:主要由一般固废填埋场、湿化站、办公生活区及配套辅助工程组成。
建设规模:后评价阶段本项目工程规模为一期工程总占地面积*m2,采坑平均深度20m,有效库容600万m3, (略) 、独山子区、 (略) 内电厂、热电厂产生的炉渣、粉煤灰、石子煤(统称为“灰渣”)60万m3,配套建设渗滤液收集池100m3,湿化站1座,蓄水池1座100m3。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顾正
电话:188 0993 1666
三、环境影响后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后评价单位:新疆西境 (略)
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 (略) 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开元大道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创业楼503室
联系人:*工
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示信息发布后,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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