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伊金霍洛旗新型城镇化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
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伊金霍洛旗新型城镇化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拟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决策事项情况简述
1.拟决策事项名称
《伊金霍洛旗新型城镇化规划》。
2.拟决策事项承办部门
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拟决策事项提出背景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明确 (略) 发展分类施策, (略) 稳边戍边作用,稳步增设 (略) ,落实非县级政府驻 (略) ,稳妥 (略) 市辖区规模和结构。要稳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 (略) 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城镇服务功能提供了遵循。为了积极推进伊金霍洛旗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实现更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伊金霍洛旗新型城镇化发展条件、发展基础、发展问题,特编制《伊金霍洛旗新型城镇化规划》。
二、稳评工作内容及基本程序
稳评主要工作内容:在开展前期调研、政策草拟、征求意见、集中论证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伊金霍洛旗新型城镇化规划》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的识别,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源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伊金霍洛旗新型城镇化规划》的支持态度?
2.您对《伊金霍洛旗新型城镇化规划》的意见或建议?
3.您认为《伊金霍洛旗新型城镇化规划》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是什么?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王磊
联系电话:*
工作邮箱:*@*q.com
公示期限: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11日
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7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拟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决策事项情况简述
1.拟决策事项名称
《伊金霍洛旗新型城镇化规划》。
2.拟决策事项承办部门
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拟决策事项提出背景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明确 (略) 发展分类施策, (略) 稳边戍边作用,稳步增设 (略) ,落实非县级政府驻 (略) ,稳妥 (略) 市辖区规模和结构。要稳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 (略) 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城镇服务功能提供了遵循。为了积极推进伊金霍洛旗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实现更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伊金霍洛旗新型城镇化发展条件、发展基础、发展问题,特编制《伊金霍洛旗新型城镇化规划》。
二、稳评工作内容及基本程序
稳评主要工作内容:在开展前期调研、政策草拟、征求意见、集中论证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伊金霍洛旗新型城镇化规划》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的识别,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源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伊金霍洛旗新型城镇化规划》的支持态度?
2.您对《伊金霍洛旗新型城镇化规划》的意见或建议?
3.您认为《伊金霍洛旗新型城镇化规划》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是什么?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王磊
联系电话:*
工作邮箱:*@*q.com
公示期限: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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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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