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一窗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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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一窗受理

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
(一窗受理)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申请条件

1、不动产坐落于藁城区范围;2、企业全款购买新建非住宅的。

三、办理条件

1.涉企不动产登记的登记原因文件需齐全、有效;

2.申请转移的新建非住宅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一致;

3.新建非住宅有异议登记的,受让方需签署知悉存在异议登记并自担风险的书面承诺;

4.申请新建非住宅转移的登记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需一致。

四、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综合申请表;

2、交易双方营业执照;

3、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4、买卖合同;

5、购房全额发票。

五、材料要求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营业执照

原件

代为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境外委托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公证或认证

原不动产权证书

原件

购房全额发票

原件

买卖合同

原件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550元/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费。

七、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八、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九、联系电话

0311-*

办理流程

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
(一窗受理)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申请条件

1、不动产坐落于藁城区范围;2、企业全款购买新建非住宅的。

三、办理条件

1.涉企不动产登记的登记原因文件需齐全、有效;

2.申请转移的新建非住宅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一致;

3.新建非住宅有异议登记的,受让方需签署知悉存在异议登记并自担风险的书面承诺;

4.申请新建非住宅转移的登记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需一致。

四、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综合申请表;

2、交易双方营业执照;

3、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4、买卖合同;

5、购房全额发票。

五、材料要求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营业执照

原件

代为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境外委托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公证或认证

原不动产权证书

原件

购房全额发票

原件

买卖合同

原件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550元/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费。

七、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八、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九、联系电话

0311-*

办理流程

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
(一窗受理)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申请条件

1、不动产坐落于藁城区范围;2、企业全款购买新建非住宅的。

三、办理条件

1.涉企不动产登记的登记原因文件需齐全、有效;

2.申请转移的新建非住宅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一致;

3.新建非住宅有异议登记的,受让方需签署知悉存在异议登记并自担风险的书面承诺;

4.申请新建非住宅转移的登记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需一致。

四、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综合申请表;

2、交易双方营业执照;

3、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4、买卖合同;

5、购房全额发票。

五、材料要求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营业执照

原件

代为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境外委托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公证或认证

原不动产权证书

原件

购房全额发票

原件

买卖合同

原件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550元/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费。

七、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八、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九、联系电话

0311-*

办理流程

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
(一窗受理)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申请条件

1、不动产坐落于藁城区范围;2、企业全款购买新建非住宅的。

三、办理条件

1.涉企不动产登记的登记原因文件需齐全、有效;

2.申请转移的新建非住宅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一致;

3.新建非住宅有异议登记的,受让方需签署知悉存在异议登记并自担风险的书面承诺;

4.申请新建非住宅转移的登记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需一致。

四、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综合申请表;

2、交易双方营业执照;

3、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4、买卖合同;

5、购房全额发票。

五、材料要求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营业执照

原件

代为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境外委托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公证或认证

原不动产权证书

原件

购房全额发票

原件

买卖合同

原件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550元/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费。

七、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八、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九、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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