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十四五”供热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沈北新区“十四五”供热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沈北新区“十四五”供热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一、规划概要
规划范围: (略) 沈北新区
规划期限:近期2021-2025 年,远期2026-2030 年
规划主要内容:重点落实并具体策划新建扩建热电联产项目、新建扩建燃煤热源项目、新建扩建清洁能源项目,淘汰落后煤电机组项目和小型燃煤锅炉房项目。具体采用“替、引、扩、并、改、增”6 项工作任务来逐步推进小吨位燃煤锅炉拆除淘汰工作,推动供热领域节煤减碳进程。
二、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沈北新区房产局
通讯地址: (略) 沈北新区中央路64号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郭海峰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沈阳环 (略)
通讯地址: (略) 浑南新区全运三路98号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张昊
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
主要工作内容:对规划范围,分阶段目标,发展定位、规模及布局,规划协调性等内容进行系统分析,对规划区发展进行回顾性评价,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结合园区发展现状和发展规划,从规划开发强度、生态环境影响、资源与环境承载力等方面,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根据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和可持续发展论证结果,对规划要素提出明确的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工作程序:规划环评纲要编制,规划分析及现状调查,资源与环境承载力分析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公众参与,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及减缓不良环境影响措施,编写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于本规划是否认可
(2)公众就本规划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本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本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表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向规划实施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七、本次公示有效期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沈北新区“十四五”供热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一、规划概要
规划范围: (略) 沈北新区
规划期限:近期2021-2025 年,远期2026-2030 年
规划主要内容:重点落实并具体策划新建扩建热电联产项目、新建扩建燃煤热源项目、新建扩建清洁能源项目,淘汰落后煤电机组项目和小型燃煤锅炉房项目。具体采用“替、引、扩、并、改、增”6 项工作任务来逐步推进小吨位燃煤锅炉拆除淘汰工作,推动供热领域节煤减碳进程。
二、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沈北新区房产局
通讯地址: (略) 沈北新区中央路64号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郭海峰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沈阳环 (略)
通讯地址: (略) 浑南新区全运三路98号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张昊
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
主要工作内容:对规划范围,分阶段目标,发展定位、规模及布局,规划协调性等内容进行系统分析,对规划区发展进行回顾性评价,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结合园区发展现状和发展规划,从规划开发强度、生态环境影响、资源与环境承载力等方面,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根据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和可持续发展论证结果,对规划要素提出明确的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工作程序:规划环评纲要编制,规划分析及现状调查,资源与环境承载力分析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公众参与,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及减缓不良环境影响措施,编写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于本规划是否认可
(2)公众就本规划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本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本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表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向规划实施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七、本次公示有效期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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