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福建海雄工贸有限公司---水产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拟对福建海雄工贸有限公司---水产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水产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1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略) 秀屿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审批服务股宋伟芳
公示单位: (略) 秀屿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94-*
传 真:0594-*
通信地址: (略) 秀屿区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水产制品加工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秀屿区东峤镇前沁村前沁 1103 号 |
建设单位 | (略) |
编制单位 | 深圳 (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秀屿区东峤镇前沁村前沁1103 号,租用福建 (略) 厂房面积7600m2,拟从事年加工真空包装海带丝 8000 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漂烫、冲洗脱盐废水经过石英砂过滤装置过滤、气浮处理后循环使用;盐渍废水经沉淀后,引致厂区配套的晒盐区蒸发晒盐处理,全厂无生产废水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 4 三级标准(其中氨氮、TN、TP处理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 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纳入秀屿区港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天然气锅炉废气,废气排放执行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 3、噪声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各边界噪声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5dB(A) ,夜间≤55dB(A))。 项目噪声主要防护措施如下: 项目生产车间内应合理布局机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严控午间、夜间生产时间。 4、固废污染治理措施 固体废物主要是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海带边角料、污水处理污泥;海带边角料统一收 集后委托外单位外运处置。污水处理污泥,泥经压滤后外运。。临时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一般固废间,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日产日清。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水产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1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略) 秀屿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审批服务股宋伟芳
公示单位: (略) 秀屿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94-*
传 真:0594-*
通信地址: (略) 秀屿区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水产制品加工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秀屿区东峤镇前沁村前沁 1103 号 |
建设单位 | (略) |
编制单位 | 深圳 (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秀屿区东峤镇前沁村前沁1103 号,租用福建 (略) 厂房面积7600m2,拟从事年加工真空包装海带丝 8000 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漂烫、冲洗脱盐废水经过石英砂过滤装置过滤、气浮处理后循环使用;盐渍废水经沉淀后,引致厂区配套的晒盐区蒸发晒盐处理,全厂无生产废水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 4 三级标准(其中氨氮、TN、TP处理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 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纳入秀屿区港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天然气锅炉废气,废气排放执行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 3、噪声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各边界噪声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5dB(A) ,夜间≤55dB(A))。 项目噪声主要防护措施如下: 项目生产车间内应合理布局机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严控午间、夜间生产时间。 4、固废污染治理措施 固体废物主要是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海带边角料、污水处理污泥;海带边角料统一收 集后委托外单位外运处置。污水处理污泥,泥经压滤后外运。。临时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一般固废间,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日产日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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