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9日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审批批复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3年11月29日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审批批复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文号 审批时间 环评批复文件
1 陶瓷过滤器、发热保温冒口技改项目 湖芳村龙寺庵2号 宁波 (略) 仑环建﹝2023﹞193号 2023-11-29 2023-193、宁波 (略) 陶瓷过滤器、发热保温冒口技改项目.pdf

公示期截止为2023年12月07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4-* 传真:0574-*
通讯地址:北仑区行政服务中心环生态环境窗口( (略) 北仑区四明山路773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益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他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文号 审批时间 环评批复文件
1 陶瓷过滤器、发热保温冒口技改项目 湖芳村龙寺庵2号 宁波 (略) 仑环建﹝2023﹞193号 2023-11-29 2023-193、宁波 (略) 陶瓷过滤器、发热保温冒口技改项目.pdf

公示期截止为2023年12月07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4-* 传真:0574-*
通讯地址:北仑区行政服务中心环生态环境窗口( (略) 北仑区四明山路773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益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他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