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一诺医院有限公司六安一诺血液透析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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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六安一诺医院有限公司六安一诺血液透析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六安一诺血液透析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08-*-04-05-*)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 (略) 裕安区城南镇磨子潭中路133号,租赁裕安区城南镇 (略) 第三层,面积950m2,建设治疗间、办公室、药物库房、候诊大厅等;购置检查、治疗等设备约40台并配套环保基础设施;设置40个治疗床位,其中阳性病区床位6张、阴性病区床位34张。项目建成后,预计年血透病人14880人次。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根据《报告表》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必须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要求,做好项目区的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非病区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后的污水同纯水制备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三级标准,其中无规定项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控制项目限值的B级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病区 (略) 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混凝沉淀+消毒(病区阳性医疗污水单独收集经“紫外线消毒”预处理后并入),处理能力40m3/d)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中预处理排放标准及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后,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 (略) 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应按《报告表》中的规定进行处理。 (略) 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其周边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三)运营期间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厂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废包装物、废纯水制备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应分类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妥善做好医疗废物、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等管理工作,确保各类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五)项目须采取主动预防、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要求,对危废暂存间、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含事故池)作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间、综合楼作为一般防渗区,防渗区建设必须满足报告表提出要求建设;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对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六)做到项目区及周围环境卫生整洁。

三、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按相关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运营后,及时自行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对社会公开。

四、裕安区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察一中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与管理工作。

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此复。

2023年11月17日

抄送:裕安区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察一中队。

(略) 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11月17日印发

(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六安一诺血液透析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08-*-04-05-*)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 (略) 裕安区城南镇磨子潭中路133号,租赁裕安区城南镇 (略) 第三层,面积950m2,建设治疗间、办公室、药物库房、候诊大厅等;购置检查、治疗等设备约40台并配套环保基础设施;设置40个治疗床位,其中阳性病区床位6张、阴性病区床位34张。项目建成后,预计年血透病人14880人次。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根据《报告表》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必须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要求,做好项目区的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非病区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后的污水同纯水制备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三级标准,其中无规定项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控制项目限值的B级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病区 (略) 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混凝沉淀+消毒(病区阳性医疗污水单独收集经“紫外线消毒”预处理后并入),处理能力40m3/d)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中预处理排放标准及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后,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 (略) 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应按《报告表》中的规定进行处理。 (略) 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其周边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三)运营期间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厂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废包装物、废纯水制备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应分类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妥善做好医疗废物、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等管理工作,确保各类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五)项目须采取主动预防、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要求,对危废暂存间、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含事故池)作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间、综合楼作为一般防渗区,防渗区建设必须满足报告表提出要求建设;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对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六)做到项目区及周围环境卫生整洁。

三、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按相关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运营后,及时自行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对社会公开。

四、裕安区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察一中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与管理工作。

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此复。

2023年11月17日

抄送:裕安区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察一中队。

(略) 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1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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