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矽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第五次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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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矽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第五次扩建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矽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第五次扩建)
建设地点 (略) 石排镇谷吓村石岗大道石井路段
建设单位 东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扩建前总投资400万美元,占地面积6692m2,建筑面积8097.4m2。项目从事建材泡棉、运动泡棉、鞋材泡棉、橡塑制品、运动鞋垫、EVA塑胶粒及鞋底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建材泡棉20吨/年、运动泡棉100吨/年、鞋材泡棉60吨/年、橡塑制品210吨/年、运动鞋垫30吨/年,鞋底12.87万双/年,研发EVA塑胶粒18吨/年。 项目本次扩建增资30万美元,在原有厂房内扩建(实为第五次扩建,下文简称“扩建”),不新增占地及建筑面积,扩建内容具体如下: (1)鞋材产品延长生产线,增设超临界物理发泡、油压定型工艺,增加产量20吨/年(20万双/年)。 (2)增加橡胶运动地垫产品120吨/年,配套增设工艺、设备等。 项目扩建后总投资430万美元,占地面积6692m2,建筑面积8097.4m2。项目从事建材泡棉、运动泡棉、鞋材泡棉、橡塑制品、运动鞋垫、EVA塑胶粒及鞋底的、橡胶运动地垫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建材泡棉20吨/年、运动泡棉100吨/年、鞋材泡棉60吨/年、橡塑制品210吨/年、运动鞋垫30吨/年、研发EVA塑胶粒18吨/年、鞋底32.87万双/年、橡胶运动地垫120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超临界物理发泡、油压定型、混料、加热、热压定型废气排放口将产污工序独立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新增的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15m);燃料燃烧废气经密封管道收集后高空排放(DA005排气筒高度≥15m;油烟废气依托原有处理设施经油烟净化器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喷砂、破碎粉尘加强车间管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二者较严值。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中较严值。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添加,不外排。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道 (略) 政雨水管网。生产及辅助设备采取隔音、减振、消声、距离衰减,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一般工 (略) 回收处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略) 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等管理要求度;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本公司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 2023-11-30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石排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石排镇石崇横路石崇办事中心3楼
初步审查意见 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矽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第五次扩建)
建设地点 (略) 石排镇谷吓村石岗大道石井路段
建设单位 东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扩建前总投资400万美元,占地面积6692m2,建筑面积8097.4m2。项目从事建材泡棉、运动泡棉、鞋材泡棉、橡塑制品、运动鞋垫、EVA塑胶粒及鞋底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建材泡棉20吨/年、运动泡棉100吨/年、鞋材泡棉60吨/年、橡塑制品210吨/年、运动鞋垫30吨/年,鞋底12.87万双/年,研发EVA塑胶粒18吨/年。 项目本次扩建增资30万美元,在原有厂房内扩建(实为第五次扩建,下文简称“扩建”),不新增占地及建筑面积,扩建内容具体如下: (1)鞋材产品延长生产线,增设超临界物理发泡、油压定型工艺,增加产量20吨/年(20万双/年)。 (2)增加橡胶运动地垫产品120吨/年,配套增设工艺、设备等。 项目扩建后总投资430万美元,占地面积6692m2,建筑面积8097.4m2。项目从事建材泡棉、运动泡棉、鞋材泡棉、橡塑制品、运动鞋垫、EVA塑胶粒及鞋底的、橡胶运动地垫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建材泡棉20吨/年、运动泡棉100吨/年、鞋材泡棉60吨/年、橡塑制品210吨/年、运动鞋垫30吨/年、研发EVA塑胶粒18吨/年、鞋底32.87万双/年、橡胶运动地垫120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超临界物理发泡、油压定型、混料、加热、热压定型废气排放口将产污工序独立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新增的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15m);燃料燃烧废气经密封管道收集后高空排放(DA005排气筒高度≥15m;油烟废气依托原有处理设施经油烟净化器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喷砂、破碎粉尘加强车间管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二者较严值。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中较严值。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添加,不外排。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道 (略) 政雨水管网。生产及辅助设备采取隔音、减振、消声、距离衰减,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一般工 (略) 回收处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略) 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等管理要求度;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本公司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 2023-11-30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石排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石排镇石崇横路石崇办事中心3楼
初步审查意见 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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