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临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临自然资公告〔2023〕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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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临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临自然资公告〔2023〕22号

临自然资公告〔2023〕22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临泉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序号

编 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不动产登记单元代码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

起始价

(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万元)

竞价增幅

(万元/亩)

1

LQ〔2023〕-131号

建设路东侧、庐阳大道南侧、和平路北侧

7333.34平方米(约11亩)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医院用地)

*GB00080

不大于1.8

不大于30%

不小于30%

50年

40

400

2

2

LQ〔2022〕-142号

于王沟南路西侧、幸福路北侧

4583.81平方米(约6.88亩)

商业服务业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零售加油、加气、充换电站)

*GB00083

不大于0.8

不大于55%

不小于10%

40年

260

800

2

3

LQ〔2023〕-206号

建设路东侧、杏林路北侧、金城路南侧

22759.78平方米(约34.14亩)

商业用地

*GB00082

不大于1.2

建筑系数

不大于50%

不大于10%

40年

70

1000

2

上述地块其他规划指标按规划要求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及宗地要求:

LQ〔2023〕-131号宗地资格要求:

1.申请报名资格条件: (略) 法人,接收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2.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略) 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及《 (略) (略) 场失信行为惩戒清单(2020年版)》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或近5年 (略) 区域内存在失信记录的,则不予受理申请。

3.竞得人须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在开工建设后12个月内竣工(结构封顶);在竣工约定期限内按建筑面积计算,须达到三分之一,按投资总额计算,须达到25﹪,否则视为土地闲置。

4.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否则视为违约,由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5.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合同导致终止供地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6.竞得人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7.出让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会同城南街道向受让方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宗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拆迁至室内地坪,其他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8.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LQ〔2022〕-142号宗地资格要求:

1.申请报名资格条件: (略) 法人,竞买人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2.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略) 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及《 (略) (略) 场失信行为惩戒清单 (2020年版)》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或近 5 年 (略) 区域内存在失信记录的,则不予受理申请。

3.竞得人须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 12 个月内竣工。

4.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时由政府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超容积率建设时对超容积率部分政府无偿收回。

5.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合同导致终止供地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临泉县境外的,须自成交之日起 4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具有 (略) ,并由其与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略) 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6.竞得人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7.该宗地为加油、加气、充换电综合站,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商务、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该宗地的加油、加气等营业手续。

8.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 30日内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城南街道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宗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拆迁至室内地坪,其他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 均以现状为准。

9.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LQ〔2023〕-206号宗地资格要求:

1.申请报名资格条件: (略) 法人,竞买人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2.竞买人须自持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自持8年,从竣工备案之日起算自持时间,8年内不得销售。

3.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略) 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及《 (略) (略) 场失信行为惩戒清单(2020年版)》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或近5年 (略) 区域内存在失信记录的,则不予受理申请。

4.建设工期12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2个月内整体竣工。

5.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由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6.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合同导致终止供地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临泉县境外的,须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具有 (略) ,并由其与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略) 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7.竞得人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8.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城南街道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宗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拆迁至室内地坪,其他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9.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10.竞得人须对本宗地上所建房屋做好夜景亮化,夜景亮化方案须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通过;本宗地所有开挖土方除竞得人在本宗地工程使用外,其余土方全部无偿运送到政府指定区域使用。

三、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五、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临泉县LQ〔2023〕-131号、LQ〔2022〕-142号、LQ〔2023〕-206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30日8时至2023年12月27日16时前,到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到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一式两份)。

2.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16时前。

3.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确认其竞买资格。

4.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详见以上宗地的《挂牌出让文件》。

5.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6.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时间

挂牌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临泉县政务新 (略) 内东侧二楼)。

挂牌时间:2023年12月20日8时至2023年12月29日16时止。2023年12月29日16时30分在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举行挂牌出让结果确认仪式。

备注:具体挂牌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杨传军 耿伟 电话:0558-*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王园园 电话:0558-*

开户单位: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临泉支行 账号:*67899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30日

临自然资公告〔2023〕22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临泉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序号

编 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不动产登记单元代码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

起始价

(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万元)

竞价增幅

(万元/亩)

1

LQ〔2023〕-131号

建设路东侧、庐阳大道南侧、和平路北侧

7333.34平方米(约11亩)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医院用地)

*GB00080

不大于1.8

不大于30%

不小于30%

50年

40

400

2

2

LQ〔2022〕-142号

于王沟南路西侧、幸福路北侧

4583.81平方米(约6.88亩)

商业服务业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零售加油、加气、充换电站)

*GB00083

不大于0.8

不大于55%

不小于10%

40年

260

800

2

3

LQ〔2023〕-206号

建设路东侧、杏林路北侧、金城路南侧

22759.78平方米(约34.14亩)

商业用地

*GB00082

不大于1.2

建筑系数

不大于50%

不大于10%

40年

70

1000

2

上述地块其他规划指标按规划要求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及宗地要求:

LQ〔2023〕-131号宗地资格要求:

1.申请报名资格条件: (略) 法人,接收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2.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略) 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及《 (略) (略) 场失信行为惩戒清单(2020年版)》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或近5年 (略) 区域内存在失信记录的,则不予受理申请。

3.竞得人须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在开工建设后12个月内竣工(结构封顶);在竣工约定期限内按建筑面积计算,须达到三分之一,按投资总额计算,须达到25﹪,否则视为土地闲置。

4.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否则视为违约,由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5.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合同导致终止供地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6.竞得人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7.出让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会同城南街道向受让方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宗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拆迁至室内地坪,其他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8.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LQ〔2022〕-142号宗地资格要求:

1.申请报名资格条件: (略) 法人,竞买人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2.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略) 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及《 (略) (略) 场失信行为惩戒清单 (2020年版)》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或近 5 年 (略) 区域内存在失信记录的,则不予受理申请。

3.竞得人须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 12 个月内竣工。

4.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时由政府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超容积率建设时对超容积率部分政府无偿收回。

5.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合同导致终止供地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临泉县境外的,须自成交之日起 4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具有 (略) ,并由其与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略) 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6.竞得人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7.该宗地为加油、加气、充换电综合站,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商务、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该宗地的加油、加气等营业手续。

8.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 30日内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城南街道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宗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拆迁至室内地坪,其他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 均以现状为准。

9.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LQ〔2023〕-206号宗地资格要求:

1.申请报名资格条件: (略) 法人,竞买人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2.竞买人须自持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自持8年,从竣工备案之日起算自持时间,8年内不得销售。

3.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略) 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及《 (略) (略) 场失信行为惩戒清单(2020年版)》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或近5年 (略) 区域内存在失信记录的,则不予受理申请。

4.建设工期12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2个月内整体竣工。

5.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由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6.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合同导致终止供地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临泉县境外的,须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具有 (略) ,并由其与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略) 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7.竞得人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8.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城南街道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宗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拆迁至室内地坪,其他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9.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10.竞得人须对本宗地上所建房屋做好夜景亮化,夜景亮化方案须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通过;本宗地所有开挖土方除竞得人在本宗地工程使用外,其余土方全部无偿运送到政府指定区域使用。

三、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五、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临泉县LQ〔2023〕-131号、LQ〔2022〕-142号、LQ〔2023〕-206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30日8时至2023年12月27日16时前,到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到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一式两份)。

2.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16时前。

3.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确认其竞买资格。

4.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详见以上宗地的《挂牌出让文件》。

5.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6.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时间

挂牌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临泉县政务新 (略) 内东侧二楼)。

挂牌时间:2023年12月20日8时至2023年12月29日16时止。2023年12月29日16时30分在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举行挂牌出让结果确认仪式。

备注:具体挂牌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杨传军 耿伟 电话:0558-*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王园园 电话:0558-*

开户单位: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临泉支行 账号:*67899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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