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昶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亿颗贴片电阻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江西昶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亿颗贴片电阻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向环境敏感区域的群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 (略) 年产1200亿颗贴片电阻。
建设地点: (略) 柴桑区沙城工业园富园三路11号,地理坐标为(E115°53′56.954″,N29°34′52.363″)。
建设内容:拟建项目总投资为25000万元,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444m2,建筑面积为12283m2,其中:设置有5层生产车间,其中第一层为成品区;第二层为测包区;第三、四层为印刷区;第五层为折粒区、排条区等,年产1200亿颗贴片电阻。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电话:0792-*
联系人:郑女士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江西励 (略)
联系电话:0792-*
联系人:环评刘工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见链接:
链接:
http://**提取码:4633
注:本《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如需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需自行下载或打印《公众意见表》并按照《公众意见表》规定格式填写完善相关信息。填写完成的《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以邮件或书信方式反馈给我单位。
联系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柴桑区沙城工业园富园三路11号。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向环境敏感区域的群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 (略) 年产1200亿颗贴片电阻。
建设地点: (略) 柴桑区沙城工业园富园三路11号,地理坐标为(E115°53′56.954″,N29°34′52.363″)。
建设内容:拟建项目总投资为25000万元,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444m2,建筑面积为12283m2,其中:设置有5层生产车间,其中第一层为成品区;第二层为测包区;第三、四层为印刷区;第五层为折粒区、排条区等,年产1200亿颗贴片电阻。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电话:0792-*
联系人:郑女士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江西励 (略)
联系电话:0792-*
联系人:环评刘工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见链接:
链接:
http://**提取码:4633
注:本《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如需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需自行下载或打印《公众意见表》并按照《公众意见表》规定格式填写完善相关信息。填写完成的《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以邮件或书信方式反馈给我单位。
联系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柴桑区沙城工业园富园三路11号。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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