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道河镇沿河村庄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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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道河镇沿河村庄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审批意见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兴隆县分局2023年11月30日拟做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2023年11月30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314—*(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兴隆县分局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公示日期

1

六道河镇沿河村庄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

(略) 兴隆县六道河镇

兴隆县六道河镇人民政府

兴 (略)

主体工程为清淤疏浚工程、河道平整场地、新建生态透水坝,铺设污水管网、修建检查井、新建玻璃钢化粪池等;并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1.该项目在建设期间要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施工场地道路、施工及运输过程要严格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2020〕第1号)中施工场地扬尘污染控制方法等措施对施工场地进行控制和防治,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河道清淤过程中,淤泥及时运至临时堆放场堆放,底泥采用密闭运输,对施工场地采取定时喷洒除臭剂进行消毒除臭,化粪池设置于地下,并采取密闭措施;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2.该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导流围堰措施,施工严格控制在围堰范围内进行;基坑底面排水经沉淀池澄清后用于区域洒水降尘及绿化;施工废水、施工车辆及机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区域洒水降尘,确保施工废水不排入地表水体;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排至各自玻璃钢化粪池内储存,定期抽取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外排。

3.该项目施工期须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噪声排放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的要求。

4.该项目固体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按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对淤泥、砂石等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分类处置,不得乱堆乱放。

5.该项目在工程完工后须按要求恢复河流水面使用功能和生态功能。

2023.11.30-12.6

六道河镇沿河村庄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报审版.doc

(略) 生态环境局兴隆县分局2023年11月30日拟做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2023年11月30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314—*(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兴隆县分局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公示日期

1

六道河镇沿河村庄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

(略) 兴隆县六道河镇

兴隆县六道河镇人民政府

兴 (略)

主体工程为清淤疏浚工程、河道平整场地、新建生态透水坝,铺设污水管网、修建检查井、新建玻璃钢化粪池等;并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1.该项目在建设期间要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施工场地道路、施工及运输过程要严格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2020〕第1号)中施工场地扬尘污染控制方法等措施对施工场地进行控制和防治,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河道清淤过程中,淤泥及时运至临时堆放场堆放,底泥采用密闭运输,对施工场地采取定时喷洒除臭剂进行消毒除臭,化粪池设置于地下,并采取密闭措施;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2.该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导流围堰措施,施工严格控制在围堰范围内进行;基坑底面排水经沉淀池澄清后用于区域洒水降尘及绿化;施工废水、施工车辆及机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区域洒水降尘,确保施工废水不排入地表水体;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排至各自玻璃钢化粪池内储存,定期抽取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外排。

3.该项目施工期须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噪声排放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的要求。

4.该项目固体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按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对淤泥、砂石等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分类处置,不得乱堆乱放。

5.该项目在工程完工后须按要求恢复河流水面使用功能和生态功能。

2023.11.30-12.6

六道河镇沿河村庄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报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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