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屏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及其周围公共配套项目一期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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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屏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及其周围公共配套项目一期概算的批复

南屏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报南屏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及其周围公共配套项目(一期)概算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阅研究,同意南屏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及其周围公共配套项目(项目代码:2206-*-04-01-*)(一期)的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一)建设规模

  该项目位于南湾城区南屏村村域北部,屏西路东侧,环屏路南侧。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面积为8072.67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3783.90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4923.32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8860.58平方米,建成保障性住房468套,总停车位185个。

  (二)建设内容

  包括基坑支护工程、桩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园建工程、绿化工程、暖通工程、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等。

  二、工程总概算

  经审查,该工程总投资控制在25828.14万元以内(具体费用构成详见附件),其中:建安工程费13916.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469.70万元;预备费769.31万元;设备费572.65万元;征拆补偿费9100.00万元。设备费需专款专用,按实结算。征拆补偿费需专款专用,按实结算。

  三、工程概算批复依据

  (一) (略) 香洲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核中心文件《关于南屏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及其周围公共配套项目(一期)概算的审查意见》(珠香投审概〔2023〕61号)。

  (二) (略) 香洲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屏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及其周围公共配套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香发改项〔2023〕24号)。

  (三) (略) 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南屏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及其周围公共配套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珠香)建初设复〔2023〕050号}。

  四、要求和建议

  (一)请建设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着力增强安全意识,全面夯实安全责任,切实强化安全举措,做好安全预警和防范,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时刻紧绷安全生产弦,不得以赶进度为由牺牲安全或者放松安全要求,要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三)其他事项详见概算的审查意见。

  附件:南屏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及其周围公共配套项目(一期)设计概算审查表

(略) 香洲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8日


南屏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及其周围公共配套项目(一期)设计概算审查表

日期:

2023年11月28日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送审概算造价

审核概算造价

核增减金额
(+,-)

备注(包括建设规模,主要工程内容,经济指标三部分)


静态总投资

26645.17

25828.14

-817.03

一+二+三+四+五,核减率3.07%

建筑安装工程费

14640.29

13916.48

-723.81

该项目位于南湾城区南屏村村域北部,屏西路东侧,环屏路南侧。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面积为8072.67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3783.90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4923.32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8860.58平方米,建成保障性住房468套,总停车位185个。建设内容包括基坑支护工程、桩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园建工程、绿化工程、暖通工程、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等。面积经济指标4119.26元/平方米。

1

基坑支护及土石方

1816.36

1663.62

-152.74

面积经济指标1877.55元/平方米。

2

桩基础工程

443.49

402.04

-41.45

面积经济指标453.74元/平方米。

3

地下室工程

3240.55

3070.05

-170.50

包括地下室土建集装箱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人防工程等,面积经济指标3464.84元/平方米。

4

±0.00以上工程

7962.27

7712.94

-249.33

包括1#、2#楼的土建工程、精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等,面积经济指标3123.77元/平方米。

5

配电房及门卫

400.32

391.99

-8.33

包括配电房及门卫房的土建工程、变配电工程等,面积经济指标16883.02元/平方米。

6

室外配套工程

316.97

297.62

-19.35

包括景观工程、绿化工程、 (略) 、室外电气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智能化工程等,面积经济指标453.36元/平方米。

7

市政道路工程

375.68

339.58

-36.10

包括道路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安监工程、 (略) 、电力通信工程等,面积经济指标1010.65元/平方米。

8

其他工程

84.66

38.64

-46.02

包括抗震支架工程、标识标牌工程、5G系统等,面积经济指标11.44元/平方米。

工程建设其他费

1524.01

1469.70

-54.31


1

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

297.30

297.30

0.00

按申报价计取,按实结算。

2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

27.73

27.73

0.00

暂按申报价计取,按实结算。

3

测量测绘费

43.92

43.92

0.00

暂按申报价计取,按实结算。

4

工程勘察费

128.05

128.05

0.00

暂按合同价暂定计取,按实结算。

5

工程设计费

332.30

317.52

-14.78

1.初步设计阶段参照合同(中标费率78.1%,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工作量占比45%)及计价格〔2002〕10号文计取。
2.施工图设计阶段参照合同(中标费率77.8%,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工作量占比55%)及计价格〔2002〕10号文计取。
3.按实结算。

6

施工图技术审查费

29.92

28.96

-0.96

参照珠价〔2011〕38号计取,按实结算。

7

工程建设监理费

224.78

215.30

-9.48

参考合同(中标费率75%)及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取,按实结算。

8

工程造价咨询费

84.91

81.24

-3.67

参考合同(中标费率71.25%)及粤价函〔2011〕742号计取,按实结算。

9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146.40

139.16

-7.24

暂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计取,按实结算。

10

检验监测费

146.40

139.16

-7.24

暂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计取,按实结算。

11

白蚁防治费

10.11

10.11

0.00

按申报价计取,按实结算。

12

土壤环境调查

8.88

0.00

-8.88

归入第10项检验监测费,不单独列支。

13

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

4.00

4.00

0.00

按合同价计取,计费内容为水土保持编制费,按实结算。

14

残余价值评估

3.00

3.00

0.00

暂按合同价计取,按实结算。

15

周边环境调查

11.03

11.03

0.00

按申报价计取,按实结算。

16

社会稳定性评价

12.31

10.26

-2.05

参照沪发改投〔2012〕130号计取,按实结算。

17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12.96

12.96

0.00

按申报价计取,按实结算。

预备费

808.22

769.31

-38.91

(一+二)×5%

设备费

572.65

572.65

0.00

专款专用,按实结算。

征拆费用

9100.00

9100.00

0.00

专款专用,按实结算。




南屏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报南屏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及其周围公共配套项目(一期)概算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阅研究,同意南屏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及其周围公共配套项目(项目代码:2206-*-04-01-*)(一期)的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一)建设规模

  该项目位于南湾城区南屏村村域北部,屏西路东侧,环屏路南侧。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面积为8072.67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3783.90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4923.32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8860.58平方米,建成保障性住房468套,总停车位185个。

  (二)建设内容

  包括基坑支护工程、桩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园建工程、绿化工程、暖通工程、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等。

  二、工程总概算

  经审查,该工程总投资控制在25828.14万元以内(具体费用构成详见附件),其中:建安工程费13916.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469.70万元;预备费769.31万元;设备费572.65万元;征拆补偿费9100.00万元。设备费需专款专用,按实结算。征拆补偿费需专款专用,按实结算。

  三、工程概算批复依据

  (一) (略) 香洲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核中心文件《关于南屏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及其周围公共配套项目(一期)概算的审查意见》(珠香投审概〔2023〕61号)。

  (二) (略) 香洲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屏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及其周围公共配套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香发改项〔2023〕24号)。

  (三) (略) 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南屏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及其周围公共配套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珠香)建初设复〔2023〕050号}。

  四、要求和建议

  (一)请建设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着力增强安全意识,全面夯实安全责任,切实强化安全举措,做好安全预警和防范,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时刻紧绷安全生产弦,不得以赶进度为由牺牲安全或者放松安全要求,要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三)其他事项详见概算的审查意见。

  附件:南屏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及其周围公共配套项目(一期)设计概算审查表

(略) 香洲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8日


南屏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及其周围公共配套项目(一期)设计概算审查表

日期:

2023年11月28日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送审概算造价

审核概算造价

核增减金额
(+,-)

备注(包括建设规模,主要工程内容,经济指标三部分)


静态总投资

26645.17

25828.14

-817.03

一+二+三+四+五,核减率3.07%

建筑安装工程费

14640.29

13916.48

-723.81

该项目位于南湾城区南屏村村域北部,屏西路东侧,环屏路南侧。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面积为8072.67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3783.90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4923.32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8860.58平方米,建成保障性住房468套,总停车位185个。建设内容包括基坑支护工程、桩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园建工程、绿化工程、暖通工程、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等。面积经济指标4119.26元/平方米。

1

基坑支护及土石方

1816.36

1663.62

-152.74

面积经济指标1877.55元/平方米。

2

桩基础工程

443.49

402.04

-41.45

面积经济指标453.74元/平方米。

3

地下室工程

3240.55

3070.05

-170.50

包括地下室土建集装箱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人防工程等,面积经济指标3464.84元/平方米。

4

±0.00以上工程

7962.27

7712.94

-249.33

包括1#、2#楼的土建工程、精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等,面积经济指标3123.77元/平方米。

5

配电房及门卫

400.32

391.99

-8.33

包括配电房及门卫房的土建工程、变配电工程等,面积经济指标16883.02元/平方米。

6

室外配套工程

316.97

297.62

-19.35

包括景观工程、绿化工程、 (略) 、室外电气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智能化工程等,面积经济指标453.36元/平方米。

7

市政道路工程

375.68

339.58

-36.10

包括道路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安监工程、 (略) 、电力通信工程等,面积经济指标1010.65元/平方米。

8

其他工程

84.66

38.64

-46.02

包括抗震支架工程、标识标牌工程、5G系统等,面积经济指标11.44元/平方米。

工程建设其他费

1524.01

1469.70

-54.31


1

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

297.30

297.30

0.00

按申报价计取,按实结算。

2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

27.73

27.73

0.00

暂按申报价计取,按实结算。

3

测量测绘费

43.92

43.92

0.00

暂按申报价计取,按实结算。

4

工程勘察费

128.05

128.05

0.00

暂按合同价暂定计取,按实结算。

5

工程设计费

332.30

317.52

-14.78

1.初步设计阶段参照合同(中标费率78.1%,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工作量占比45%)及计价格〔2002〕10号文计取。
2.施工图设计阶段参照合同(中标费率77.8%,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工作量占比55%)及计价格〔2002〕10号文计取。
3.按实结算。

6

施工图技术审查费

29.92

28.96

-0.96

参照珠价〔2011〕38号计取,按实结算。

7

工程建设监理费

224.78

215.30

-9.48

参考合同(中标费率75%)及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取,按实结算。

8

工程造价咨询费

84.91

81.24

-3.67

参考合同(中标费率71.25%)及粤价函〔2011〕742号计取,按实结算。

9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146.40

139.16

-7.24

暂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计取,按实结算。

10

检验监测费

146.40

139.16

-7.24

暂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计取,按实结算。

11

白蚁防治费

10.11

10.11

0.00

按申报价计取,按实结算。

12

土壤环境调查

8.88

0.00

-8.88

归入第10项检验监测费,不单独列支。

13

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

4.00

4.00

0.00

按合同价计取,计费内容为水土保持编制费,按实结算。

14

残余价值评估

3.00

3.00

0.00

暂按合同价计取,按实结算。

15

周边环境调查

11.03

11.03

0.00

按申报价计取,按实结算。

16

社会稳定性评价

12.31

10.26

-2.05

参照沪发改投〔2012〕130号计取,按实结算。

17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12.96

12.96

0.00

按申报价计取,按实结算。

预备费

808.22

769.31

-38.91

(一+二)×5%

设备费

572.65

572.65

0.00

专款专用,按实结算。

征拆费用

9100.00

9100.00

0.00

专款专用,按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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