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临淮路院区医疗业务综合大楼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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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临淮路院区医疗业务综合大楼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略) (略) 区医疗业务综合大楼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区医疗业务综合大楼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

(略) 瑶海区临淮路1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东鸿 (略)

项目概况:

2019年10月,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 (略) (略) (略) 区医疗业务综合大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建审[2019]46号)(占地面积约9942 m2,总建筑面积28000 m2,共设200张床位),原有项目正在建设中。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重新报批环评。变动后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建筑一栋,占地面积9941.55m2,建筑面积约33000平方米,地上11层,地下2层,拟建设350张床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水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必须按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对各类污水做到有效收集、处理。施工现场不设食堂和宿舍。施工期生活废水经化粪 (略) 政污水管网入王小郢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达标排放。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污水、病床及陪护废水、门诊废水、检验废水、保洁废水、软水制备废水、锅炉定期排水及中央空调制冷定期排水等。检验、分析、治疗等过程中不得产生除酸性废水以外的其他特殊性质污水(如含氰、汞、铬、银、放射性等特殊性质污水)。检验产生的酸性废水由单独管道收集,经中和预处理后,汇同病床及陪护废水、门诊废水、保洁废水及职工办公生活污水等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格栅+调节+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王小郢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达标排放。软水制备废水、锅炉定期排水及中央空调制 (略) 政污水管网。须设置规范化排口、事故应急池等,严禁事故状态下未经处理达标的废水直接排放。

(二)做好大气环境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精神。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污染。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废气、燃气锅炉废气、柴油发电机应急时产生的废气、检验废气、汽车尾气等。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加盖封闭,各处理单元设置臭气收集风管,微负压收集,经生物滴滤塔处理后通过排风井引至综合楼楼顶高空达标排放(DA001)。2台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排气筒(DA002)高空达标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的尾气须经黑烟颗粒捕捉器(DPF)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排气筒(DA003)高空达标排放。检验中心安装排风扇,保持良好通风。地下车库采取强制性机械通风换气措施,合理设置通风口位置。

(三)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基座、合理布局、安排施工时间、在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立临时声屏障,减轻对周边敏感点的噪声影响。运营期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选用超低噪声冷却塔,顶部风机安装阻抗复合消声器,安装减振基座和减振器,采用消声毯降低淋水噪声,在冷却塔东、北两侧安装隔声屏障。地上钢结构立体停车架机械式提升装置采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材料封闭。备用柴油发电机、中央空调机组、生活和消防水泵、污水处理站水泵和风机等均设于设备用房内,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少噪声污染。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设置减速垫、禁鸣和限速标志等,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临道路一侧加强绿化,临琅琊山路一侧建筑安装双层真空隔声玻璃, (略) 场一侧窗户采用双层中空玻璃窗,有效减少交通噪声对本项目声环境的影响。

(四)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废土石、建筑垃圾按有关规定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废药品和试剂、污水站污泥、检验废液、废滤芯、生活垃圾等。按环保有关规定和要求建设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废药品和试剂、污水站污泥和检验废液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并加强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规范化环境管理;废滤芯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五)做好防渗并进行监测。对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医疗废物暂存间及柴油发电机房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减少对项目区周围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自行监测。

(六)该项目涉及的辐射放射类医疗设备,须另行办理环保相关手续。

(七)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治理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要按环评文本的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

0551-*

传真:

0551-*

通讯地址:

(略) 瑶海区新安江路和曹冲路交口瑶海建设大厦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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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略) (略) 区医疗业务综合大楼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区医疗业务综合大楼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

(略) 瑶海区临淮路1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东鸿 (略)

项目概况:

2019年10月,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 (略) (略) (略) 区医疗业务综合大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建审[2019]46号)(占地面积约9942 m2,总建筑面积28000 m2,共设200张床位),原有项目正在建设中。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重新报批环评。变动后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建筑一栋,占地面积9941.55m2,建筑面积约33000平方米,地上11层,地下2层,拟建设350张床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水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必须按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对各类污水做到有效收集、处理。施工现场不设食堂和宿舍。施工期生活废水经化粪 (略) 政污水管网入王小郢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达标排放。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污水、病床及陪护废水、门诊废水、检验废水、保洁废水、软水制备废水、锅炉定期排水及中央空调制冷定期排水等。检验、分析、治疗等过程中不得产生除酸性废水以外的其他特殊性质污水(如含氰、汞、铬、银、放射性等特殊性质污水)。检验产生的酸性废水由单独管道收集,经中和预处理后,汇同病床及陪护废水、门诊废水、保洁废水及职工办公生活污水等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格栅+调节+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王小郢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达标排放。软水制备废水、锅炉定期排水及中央空调制 (略) 政污水管网。须设置规范化排口、事故应急池等,严禁事故状态下未经处理达标的废水直接排放。

(二)做好大气环境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精神。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污染。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废气、燃气锅炉废气、柴油发电机应急时产生的废气、检验废气、汽车尾气等。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加盖封闭,各处理单元设置臭气收集风管,微负压收集,经生物滴滤塔处理后通过排风井引至综合楼楼顶高空达标排放(DA001)。2台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排气筒(DA002)高空达标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的尾气须经黑烟颗粒捕捉器(DPF)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排气筒(DA003)高空达标排放。检验中心安装排风扇,保持良好通风。地下车库采取强制性机械通风换气措施,合理设置通风口位置。

(三)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基座、合理布局、安排施工时间、在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立临时声屏障,减轻对周边敏感点的噪声影响。运营期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选用超低噪声冷却塔,顶部风机安装阻抗复合消声器,安装减振基座和减振器,采用消声毯降低淋水噪声,在冷却塔东、北两侧安装隔声屏障。地上钢结构立体停车架机械式提升装置采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材料封闭。备用柴油发电机、中央空调机组、生活和消防水泵、污水处理站水泵和风机等均设于设备用房内,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少噪声污染。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设置减速垫、禁鸣和限速标志等,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临道路一侧加强绿化,临琅琊山路一侧建筑安装双层真空隔声玻璃, (略) 场一侧窗户采用双层中空玻璃窗,有效减少交通噪声对本项目声环境的影响。

(四)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废土石、建筑垃圾按有关规定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废药品和试剂、污水站污泥、检验废液、废滤芯、生活垃圾等。按环保有关规定和要求建设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废药品和试剂、污水站污泥和检验废液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并加强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规范化环境管理;废滤芯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五)做好防渗并进行监测。对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医疗废物暂存间及柴油发电机房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减少对项目区周围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自行监测。

(六)该项目涉及的辐射放射类医疗设备,须另行办理环保相关手续。

(七)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治理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要按环评文本的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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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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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

0551-*

传真:

0551-*

通讯地址:

(略) 瑶海区新安江路和曹冲路交口瑶海建设大厦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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