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3年11月24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3年11月24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1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钟吾南路17号行政审批局三楼东环保窗口
1、
项目名称 | 年产30万吨固体废物循环利用材料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
建设地点 | (略) 棋盘镇工业集聚区168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 (略)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购置安装购置破碎机、输送机、分拣筛子、环保雾炮机等设备,建设年产30万吨固体废物循环利用材料项目,实现年产30万吨固体废物循环利用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原辅料:建筑垃圾、机油;生产工艺为:破碎-输送-分拣-输送-筛选-水洗-脱水-成品。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出具的《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行审批备〔2022〕307号),项目代码为:2019-*-77-0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本项目营运期设备冲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和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严禁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接管标准后,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施工期应实行封闭施工,落实临时堆放、运输、装卸、施工等过程的扬尘防治措施,确保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营运期破碎工序、筛选工序、输送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及表3中颗粒物排放限值中的标准要求。 本项目以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关 (略) 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要求。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2、
项目名称 | 苏德瑞年产3万吨高纯硅微粉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苏苏德瑞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经济开发区北京西路89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方正环保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购置安装冲击磨机、磁选机、筛分机等设备,采用球磨研磨、磁选、筛分等工艺,建设熔融钝角硅颗粒生产线1条、电子级熔融钝角硅微粉生产线1条,建成后年产2万吨熔融钝角硅颗粒及1万吨电子级熔融钝角硅微粉。项目已取得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出具的《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新经开备〔2023〕49号),项目代码为:2305-*-89-0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营运期熔融钝角硅颗粒生产线产生的破碎粉尘采用“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磁选粉尘采用“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二次磁选粉尘负压收集后、二次磁选投料粉尘集气罩收集后、二次磁选出料粉尘集气罩收集后经同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筛分粉尘负压收集后、筛分出料粉尘集气罩收集后经同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并通过1根17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电子级熔融钝角硅微粉生产线产生的球磨粉尘采用“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筛分粉尘采用“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磁选粉尘负压收集后、磁选出料粉尘集气罩收集后经同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并通过1根17米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有组织废气颗粒物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应要求。 本项目以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3、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关 (略) 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要求。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5、严格执行《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3、
项目名称 | 年产2000万米纺织面料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苏 (略) |
建设地点 | 新沂经济开发区上 (略) 院内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新诚 (略)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购置安装300台喷水织机、6台加弹机、100台倍捻机及其他配套设备,建设2条纺织面料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2000万米纺织面料。项目原辅料:POY涤纶长丝;生产工艺:加弹、络丝、捻丝、定型、倒筒、整经、喷水织造等。项目已取得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出具的《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新经开备〔2022〕53号),项目代码为:2206-*-89-0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本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格栅+气浮+净水+过滤”处理,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 01107-2011)后回用于生产,严禁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接管标准后,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营运期整经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本项目以生产厂房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关 (略) 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要求。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4、
项目名称 | 诊断试剂及功能性食品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苏普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经济开发区马陵山西路科创园B8栋厂房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新诚 (略)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购置安装提取设备、浓缩设备、干燥设备、三维混合机等设备,建设诊断试剂及功能性食品生产项目,实现年产24吨功能性食品、1000万份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能力。项目已取得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出具的《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新经开备〔2023〕31号),项目代码为:2304-*-89-0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营运期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接管废水须满足接管标准。 3、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关 (略) 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要求。不合格品、废容器及一次性用品等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5、严格执行《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5、
项目名称 | 年产3000吨功能性膜材料技改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苏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江路18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对现有的研发中心项目进行技术改造,利用现有D06生产厂房、西北侧办公楼、门卫及辅助用房,购置安装挤出机、三辊压光机、自动上料机、卷取机、破碎机等设备,形成年产3000吨功能性膜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原辅料:PETG SK-JN200 粒子、PC粒子、PETG抗UV母粒、色母粒;生产工艺为:自动上料、自动混配、溶体过滤、挤出、三辊压光、齐边、牵引、分切收卷。项目 (略) 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新锡沂备〔2023〕82号),项目代码为:2303-*-89-0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沭东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接管至沭东新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营运期熔融、流延以及造粒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达标后,通过现有1根15米高排气筒(DA019)排放;破碎产生的粉尘采用“集中收集+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现有1根15米高排气筒(DA020)排放。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及非*烷总烃(包括酚类)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 中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厂界无组织酚类参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 本项目以D06生产厂房为边界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关 (略) 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要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1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钟吾南路17号行政审批局三楼东环保窗口
1、
项目名称 | 年产30万吨固体废物循环利用材料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
建设地点 | (略) 棋盘镇工业集聚区168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 (略)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购置安装购置破碎机、输送机、分拣筛子、环保雾炮机等设备,建设年产30万吨固体废物循环利用材料项目,实现年产30万吨固体废物循环利用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原辅料:建筑垃圾、机油;生产工艺为:破碎-输送-分拣-输送-筛选-水洗-脱水-成品。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出具的《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行审批备〔2022〕307号),项目代码为:2019-*-77-0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本项目营运期设备冲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和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严禁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接管标准后,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施工期应实行封闭施工,落实临时堆放、运输、装卸、施工等过程的扬尘防治措施,确保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营运期破碎工序、筛选工序、输送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及表3中颗粒物排放限值中的标准要求。 本项目以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关 (略) 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要求。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2、
项目名称 | 苏德瑞年产3万吨高纯硅微粉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苏苏德瑞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经济开发区北京西路89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方正环保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购置安装冲击磨机、磁选机、筛分机等设备,采用球磨研磨、磁选、筛分等工艺,建设熔融钝角硅颗粒生产线1条、电子级熔融钝角硅微粉生产线1条,建成后年产2万吨熔融钝角硅颗粒及1万吨电子级熔融钝角硅微粉。项目已取得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出具的《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新经开备〔2023〕49号),项目代码为:2305-*-89-0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营运期熔融钝角硅颗粒生产线产生的破碎粉尘采用“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磁选粉尘采用“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二次磁选粉尘负压收集后、二次磁选投料粉尘集气罩收集后、二次磁选出料粉尘集气罩收集后经同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筛分粉尘负压收集后、筛分出料粉尘集气罩收集后经同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并通过1根17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电子级熔融钝角硅微粉生产线产生的球磨粉尘采用“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筛分粉尘采用“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磁选粉尘负压收集后、磁选出料粉尘集气罩收集后经同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并通过1根17米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有组织废气颗粒物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应要求。 本项目以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3、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关 (略) 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要求。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5、严格执行《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3、
项目名称 | 年产2000万米纺织面料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苏 (略) |
建设地点 | 新沂经济开发区上 (略) 院内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新诚 (略)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购置安装300台喷水织机、6台加弹机、100台倍捻机及其他配套设备,建设2条纺织面料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2000万米纺织面料。项目原辅料:POY涤纶长丝;生产工艺:加弹、络丝、捻丝、定型、倒筒、整经、喷水织造等。项目已取得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出具的《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新经开备〔2022〕53号),项目代码为:2206-*-89-0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本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格栅+气浮+净水+过滤”处理,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 01107-2011)后回用于生产,严禁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接管标准后,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营运期整经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本项目以生产厂房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关 (略) 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要求。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4、
项目名称 | 诊断试剂及功能性食品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苏普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经济开发区马陵山西路科创园B8栋厂房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新诚 (略)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购置安装提取设备、浓缩设备、干燥设备、三维混合机等设备,建设诊断试剂及功能性食品生产项目,实现年产24吨功能性食品、1000万份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能力。项目已取得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出具的《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新经开备〔2023〕31号),项目代码为:2304-*-89-0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营运期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接管废水须满足接管标准。 3、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关 (略) 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要求。不合格品、废容器及一次性用品等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5、严格执行《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5、
项目名称 | 年产3000吨功能性膜材料技改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苏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江路18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对现有的研发中心项目进行技术改造,利用现有D06生产厂房、西北侧办公楼、门卫及辅助用房,购置安装挤出机、三辊压光机、自动上料机、卷取机、破碎机等设备,形成年产3000吨功能性膜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原辅料:PETG SK-JN200 粒子、PC粒子、PETG抗UV母粒、色母粒;生产工艺为:自动上料、自动混配、溶体过滤、挤出、三辊压光、齐边、牵引、分切收卷。项目 (略) 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新锡沂备〔2023〕82号),项目代码为:2303-*-89-0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沭东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接管至沭东新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营运期熔融、流延以及造粒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达标后,通过现有1根15米高排气筒(DA019)排放;破碎产生的粉尘采用“集中收集+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现有1根15米高排气筒(DA020)排放。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及非*烷总烃(包括酚类)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 中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厂界无组织酚类参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 本项目以D06生产厂房为边界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关 (略) 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要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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