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1月30日拟作出2个项目批复决定的公告
关于2023年11月30日拟作出2个项目批复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陇县智慧风机重型塔架配件生产基地项目、陇县曹家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我局提出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
传真:0917-*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陇县崇文 (略) 生态环境局陇县分局(*)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陇县智慧风机重型塔架配件生产基地项目 | 陇县城关镇堡子身村新型材料产业园 | 陇县 (略) | 项目总投资1.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该项目建设风力发电塔配套工程铝梯、防坠滑轨、免爬器滑轨、风塔免爬器及风塔升降机等产品生产线,并配套相应环保设施和辅助设施。 | 废气:运营期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需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16297-1996)要求。 废水: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污水排放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要求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噪声:运营期采取基础减振、安装减振弹簧、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处理。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转移及运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陇县曹家 (略) 建设项目 | 陇县曹家湾镇曹家湾村 | 陇县曹家 (略) | 项目占地面积5647.6m2,主要建设门诊楼、应急保障楼、办公楼等, (略) 床位25张,12个临床科室、10个职能科室,同时建设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 | 废气: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燃气锅炉废气严格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表3(关中地区)排放限值要求,采用低氮燃烧器处理达标后进行排放;优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密封效果,采取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有效措施,确保氨、硫化氢、氯气、*烷、臭气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相应标准要求;检验废气经生物安全柜自带的高效空气过滤器过滤,再通过机械通风设备引至楼顶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煎药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专用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废水:加强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布设给排水系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门诊病人废水、住院楼废水、医护人员办公及生活污水、检验废水、医疗废水以及锅炉废水一起排入化粪池 (略) 区配套的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A/O地埋式+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曹家湾农村污水处理站。其中氨氮排放需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其他污染物排放需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噪声: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固废: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医疗废物要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等要求,规范暂存,定期交由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污泥、格栅渣等其他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转移及运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中药渣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陇县智慧风机重型塔架配件生产基地项目、陇县曹家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我局提出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
传真:0917-*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陇县崇文 (略) 生态环境局陇县分局(*)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陇县智慧风机重型塔架配件生产基地项目 | 陇县城关镇堡子身村新型材料产业园 | 陇县 (略) | 项目总投资1.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该项目建设风力发电塔配套工程铝梯、防坠滑轨、免爬器滑轨、风塔免爬器及风塔升降机等产品生产线,并配套相应环保设施和辅助设施。 | 废气:运营期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需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16297-1996)要求。 废水: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污水排放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要求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噪声:运营期采取基础减振、安装减振弹簧、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处理。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转移及运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陇县曹家 (略) 建设项目 | 陇县曹家湾镇曹家湾村 | 陇县曹家 (略) | 项目占地面积5647.6m2,主要建设门诊楼、应急保障楼、办公楼等, (略) 床位25张,12个临床科室、10个职能科室,同时建设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 | 废气: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燃气锅炉废气严格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表3(关中地区)排放限值要求,采用低氮燃烧器处理达标后进行排放;优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密封效果,采取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有效措施,确保氨、硫化氢、氯气、*烷、臭气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相应标准要求;检验废气经生物安全柜自带的高效空气过滤器过滤,再通过机械通风设备引至楼顶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煎药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专用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废水:加强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布设给排水系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门诊病人废水、住院楼废水、医护人员办公及生活污水、检验废水、医疗废水以及锅炉废水一起排入化粪池 (略) 区配套的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A/O地埋式+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曹家湾农村污水处理站。其中氨氮排放需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其他污染物排放需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噪声: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固废: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医疗废物要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等要求,规范暂存,定期交由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污泥、格栅渣等其他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转移及运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中药渣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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