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丰都县十直镇大双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丰都县十直镇大双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 (略) 丰都县十直镇大双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丰水工程文〔2023〕96号)已收悉,经研究,同 (略) 丰都县十直镇大双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十直镇大双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310-*-04-05-*)。
二、项目法人
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三、建设地点
丰都县十直镇大双溪河。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治理河道为大双溪,治理河段中心线长458.00m,上游起于拦河堰,下游止于新建铁路桥墩位置。涉及岸线总长度680.12m,左岸设计堤线长235.87m,右岸设计堤线长444.25m。
(一)堤防工程
本次堤防采用仰斜式挡墙,总长661.72m,其中左岸长227.27m,右岸长434.45m。
(二)清淤工程
清淤长度240.00m,清淤平均深度0.5m。
(三)人行交通桥
新建人行交通桥1座,宽6m,跨度6m。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41.15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49.89万元,独立费用74.09万元,基本预备费17.87万元,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补偿费4万元,水土保持费9万元,环境保护费4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新增国债专项资金400万元,地方配套100万元。
六、建设工期
7个月。
七、招投标
本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其余内容按国家招投标有关规定及都府办〔2020〕78号文件执行。
八、节能
该项目须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并按国家有关节能要求选用节能建筑材料。
接此批复后,请你中心抓紧推进前期工作,认真落实环保、安全“三同时”制度,并将投资概算报我委审批,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9日
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 (略) 丰都县十直镇大双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丰水工程文〔2023〕96号)已收悉,经研究,同 (略) 丰都县十直镇大双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十直镇大双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310-*-04-05-*)。
二、项目法人
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三、建设地点
丰都县十直镇大双溪河。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治理河道为大双溪,治理河段中心线长458.00m,上游起于拦河堰,下游止于新建铁路桥墩位置。涉及岸线总长度680.12m,左岸设计堤线长235.87m,右岸设计堤线长444.25m。
(一)堤防工程
本次堤防采用仰斜式挡墙,总长661.72m,其中左岸长227.27m,右岸长434.45m。
(二)清淤工程
清淤长度240.00m,清淤平均深度0.5m。
(三)人行交通桥
新建人行交通桥1座,宽6m,跨度6m。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41.15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49.89万元,独立费用74.09万元,基本预备费17.87万元,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补偿费4万元,水土保持费9万元,环境保护费4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新增国债专项资金400万元,地方配套100万元。
六、建设工期
7个月。
七、招投标
本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其余内容按国家招投标有关规定及都府办〔2020〕78号文件执行。
八、节能
该项目须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并按国家有关节能要求选用节能建筑材料。
接此批复后,请你中心抓紧推进前期工作,认真落实环保、安全“三同时”制度,并将投资概算报我委审批,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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