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12月1日高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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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12月1日高淳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12月1日)(高淳区)
高淳生态环境局 2023-12-01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7日

联系电话/传真:*

通信地址: (略) 高淳区淳溪街道胥河北路5号

联系人: (略) 高淳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华能高淳桠溪126兆瓦渔光互补综合项目

(略) 高淳区桠溪镇芜太村及周边村落

华能南 (略)

南京 (略)

本项目拟采用最大功率550瓦的单晶硅组件,装机容量共151.6482兆瓦,420台300千瓦光伏逆变器,交流侧容量为126兆瓦,每10台逆变器接入1台3150千伏安箱式变压器,项目采用平价上网运营模式;项目拟并网电压等级为110千伏,新建一座110千伏升压变电站;项目投产后,年均发电量为17323.38万千瓦时,年均可节约燃煤约52830吨,减少温室气体二氧化碳排放约*吨。

大气环境

本项目光伏场区无废气产生。

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光伏区清洗不使用清洗剂,清洗水来自鱼塘,不添加任何清洗剂,清洗后返回鱼塘,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

本项目设备选型时尽量选取低噪声设备,各噪声设备铺设橡胶垫减振或加强设备固定。噪声源周边大多为水面、农田等疏松地面,对噪声吸收效果好。本项目变压器运行期间,在经过减振降噪、地面吸收、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噪声衰减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1类标准。因此,本项目投产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废旧光伏组件等,都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废旧光伏组件等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更换、处置。因此,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

高强度紧固件生产项目

(略) 高淳区双高路93号

南京 (略)

南京新 (略)

建设单位拟投资2000万元,改建建筑面积为2178平方米的现有厂房,建设“高强度紧固件生产项目”,项目购置斜床身数控车床、无心磨床、滚丝机、网带炉调质线等国产设备18台套,采用以近净尺寸的银亮材作为原材料,头部通过钨钢模热镦(红打)工艺成形,降低成形能耗以及前后工序的一二次加工等。

(1)废气

本项目淬火废气经井式淬火炉和网带炉上方集气罩对废气收集,通过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集气管引入旋风除尘+滤芯过滤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后对周围大气环境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周边大气环境基本可维持现状。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一并接管至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官溪河。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是圆锯机、开式冲床、螺旋压力机、抛丸机、数控车床、线切割、风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废滤芯、除尘器集尘、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淬火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不锈钢丝网、废淬火油,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清洗剂,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液压油,机加工产生的废乳化液均作为危废处置,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内,企业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建设项目固废处置方式可行,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12月1日)(高淳区)
高淳生态环境局 2023-12-01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7日

联系电话/传真:*

通信地址: (略) 高淳区淳溪街道胥河北路5号

联系人: (略) 高淳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华能高淳桠溪126兆瓦渔光互补综合项目

(略) 高淳区桠溪镇芜太村及周边村落

华能南 (略)

南京 (略)

本项目拟采用最大功率550瓦的单晶硅组件,装机容量共151.6482兆瓦,420台300千瓦光伏逆变器,交流侧容量为126兆瓦,每10台逆变器接入1台3150千伏安箱式变压器,项目采用平价上网运营模式;项目拟并网电压等级为110千伏,新建一座110千伏升压变电站;项目投产后,年均发电量为17323.38万千瓦时,年均可节约燃煤约52830吨,减少温室气体二氧化碳排放约*吨。

大气环境

本项目光伏场区无废气产生。

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光伏区清洗不使用清洗剂,清洗水来自鱼塘,不添加任何清洗剂,清洗后返回鱼塘,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

本项目设备选型时尽量选取低噪声设备,各噪声设备铺设橡胶垫减振或加强设备固定。噪声源周边大多为水面、农田等疏松地面,对噪声吸收效果好。本项目变压器运行期间,在经过减振降噪、地面吸收、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噪声衰减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1类标准。因此,本项目投产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废旧光伏组件等,都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废旧光伏组件等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更换、处置。因此,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

高强度紧固件生产项目

(略) 高淳区双高路93号

南京 (略)

南京新 (略)

建设单位拟投资2000万元,改建建筑面积为2178平方米的现有厂房,建设“高强度紧固件生产项目”,项目购置斜床身数控车床、无心磨床、滚丝机、网带炉调质线等国产设备18台套,采用以近净尺寸的银亮材作为原材料,头部通过钨钢模热镦(红打)工艺成形,降低成形能耗以及前后工序的一二次加工等。

(1)废气

本项目淬火废气经井式淬火炉和网带炉上方集气罩对废气收集,通过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集气管引入旋风除尘+滤芯过滤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后对周围大气环境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周边大气环境基本可维持现状。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一并接管至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官溪河。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是圆锯机、开式冲床、螺旋压力机、抛丸机、数控车床、线切割、风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废滤芯、除尘器集尘、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淬火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不锈钢丝网、废淬火油,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清洗剂,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液压油,机加工产生的废乳化液均作为危废处置,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内,企业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建设项目固废处置方式可行,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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