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台州市一江两岸协同发展示范区暨创新创业智汇谷项目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做出审查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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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台州市一江两岸协同发展示范区暨创新创业智汇谷项目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做出审查意见的公告/

 信息索引号: K*/2023-*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成文日期: 2023- 12- 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略) 生态环境 (略) 一江两岸协同发展示范区暨创新创业智汇谷项目(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做出审查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2-01 08: 5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一江两岸协同发展示范区暨创新创业智汇谷项目(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略) 椒江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位于椒江大桥下游约3.8km、椒江二桥上游约3.7km,以盾构隧道式穿越椒江,主线隧道长度为4220m, (略) 快速路,设计车速80km/h,并设置管理中心,北侧设置1座风塔、南侧设置1处排风井等排风设施以及其他的附属工程。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声环境: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中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夜间不施工,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有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居民,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运输路线;营运期排风井风机安装消声器,隧道敞开段设置声屏障措施,加强运营期沿线敏感点的噪声监测,根据实际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

地表水环境:施工期做好用料的合理安排,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纳管排放;营运期管理中心生活污水纳管排放,加强对路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理路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

环境空气: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运输管理,采取施工围挡和定时洒水的方式减少扬尘污染;营运期风塔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加强路面管理及养护,做好沿线绿化。

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弃方由椒江区政府、台州湾新区管委会负责协调在台州湾新材料产业园低洼回填区域、台州湾三山涂垦造耕地区域、其他消纳区域及采用循环利用等方式消纳处置;营运期路面固体废物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管理中心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并纳入地方环卫系统进行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为保证审查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1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综合科(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传真:0576-*,0576-*

通讯地址: (略) 椒江区建设路7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一江两岸协同发展示范区暨创新创业智汇谷项目(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略) 椒江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位于椒江大桥下游约3.8km、椒江二桥上游约3.7km,以盾构隧道式穿越椒江,主线隧道长度为4220m, (略) 快速路,设计车速80km/h,并设置管理中心,北侧设置1座风塔、南侧设置1处排风井等排风设施以及其他的附属工程。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声环境: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中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夜间不施工,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有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居民,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运输路线;营运期排风井风机安装消声器,隧道敞开段设置声屏障措施,加强运营期沿线敏感点的噪声监测,根据实际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

地表水环境:施工期做好用料的合理安排,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纳管排放;营运期管理中心生活污水纳管排放,加强对路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理路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

环境空气: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运输管理,采取施工围挡和定时洒水的方式减少扬尘污染;营运期风塔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加强路面管理及养护,做好沿线绿化。

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弃方由椒江区政府、台州湾新区管委会负责协调在台州湾新材料产业园低洼回填区域、台州湾三山涂垦造耕地区域、其他消纳区域及采用循环利用等方式消纳处置;营运期路面固体废物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管理中心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并纳入地方环卫系统进行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为保证审查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1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综合科(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传真:0576-*,0576-*

通讯地址: (略) 椒江区建设路7号(*)。


 信息索引号: K*/2023-*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成文日期: 2023- 12- 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略) 生态环境 (略) 一江两岸协同发展示范区暨创新创业智汇谷项目(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做出审查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2-01 08: 5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一江两岸协同发展示范区暨创新创业智汇谷项目(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略) 椒江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位于椒江大桥下游约3.8km、椒江二桥上游约3.7km,以盾构隧道式穿越椒江,主线隧道长度为4220m, (略) 快速路,设计车速80km/h,并设置管理中心,北侧设置1座风塔、南侧设置1处排风井等排风设施以及其他的附属工程。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声环境: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中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夜间不施工,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有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居民,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运输路线;营运期排风井风机安装消声器,隧道敞开段设置声屏障措施,加强运营期沿线敏感点的噪声监测,根据实际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

地表水环境:施工期做好用料的合理安排,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纳管排放;营运期管理中心生活污水纳管排放,加强对路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理路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

环境空气: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运输管理,采取施工围挡和定时洒水的方式减少扬尘污染;营运期风塔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加强路面管理及养护,做好沿线绿化。

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弃方由椒江区政府、台州湾新区管委会负责协调在台州湾新材料产业园低洼回填区域、台州湾三山涂垦造耕地区域、其他消纳区域及采用循环利用等方式消纳处置;营运期路面固体废物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管理中心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并纳入地方环卫系统进行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为保证审查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1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综合科(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传真:0576-*,0576-*

通讯地址: (略) 椒江区建设路7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一江两岸协同发展示范区暨创新创业智汇谷项目(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略) 椒江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位于椒江大桥下游约3.8km、椒江二桥上游约3.7km,以盾构隧道式穿越椒江,主线隧道长度为4220m, (略) 快速路,设计车速80km/h,并设置管理中心,北侧设置1座风塔、南侧设置1处排风井等排风设施以及其他的附属工程。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声环境: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中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夜间不施工,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有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居民,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运输路线;营运期排风井风机安装消声器,隧道敞开段设置声屏障措施,加强运营期沿线敏感点的噪声监测,根据实际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

地表水环境:施工期做好用料的合理安排,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纳管排放;营运期管理中心生活污水纳管排放,加强对路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理路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

环境空气: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运输管理,采取施工围挡和定时洒水的方式减少扬尘污染;营运期风塔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加强路面管理及养护,做好沿线绿化。

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弃方由椒江区政府、台州湾新区管委会负责协调在台州湾新材料产业园低洼回填区域、台州湾三山涂垦造耕地区域、其他消纳区域及采用循环利用等方式消纳处置;营运期路面固体废物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管理中心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并纳入地方环卫系统进行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为保证审查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1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综合科(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传真:0576-*,0576-*

通讯地址: (略) 椒江区建设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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