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申请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情况公示
关于2022年度申请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情况公示
(略) 人社厅《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102号) 规定,2023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我中心通过系统比对,以及相关部门的会审,初步确认86家单位符合2022年度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的条件,现予以公示:
1. 参保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机构2022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
2. 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12个月以上;
3. 参保企业和社会团体未存在严重违法失信、未列入僵尸企业清单。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以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光泽县劳动就业中心办公室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
联系电话:*
光泽县劳动就业中心
2023年11月30日
(略) 人社厅《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102号) 规定,2023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我中心通过系统比对,以及相关部门的会审,初步确认86家单位符合2022年度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的条件,现予以公示:
1. 参保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机构2022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
2. 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12个月以上;
3. 参保企业和社会团体未存在严重违法失信、未列入僵尸企业清单。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以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光泽县劳动就业中心办公室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
联系电话:*
光泽县劳动就业中心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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