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宽丰双洞子矿业有限公司铁尾矿磷元素及建筑材料回收利用生产线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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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宽丰双洞子矿业有限公司铁尾矿磷元素及建筑材料回收利用生产线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听证。

电话:0314-*

传真:0314-*

通讯地址: (略) 环境保护局宽城满族自治县分局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日期

1

承德宽 (略) 铁尾矿磷元素及建筑材料回收利用生产线建设项目

宽城满族自治县峪耳崖镇双洞子村

承德宽 (略)

河北 (略)

项目总建筑面积2677.00平方米,新建浮选车间、选砂车间、压滤车间、磷精粉库等;项目建成后,年产磷精粉6.4万吨。

施工期

1、废水:施工现场设临时的沉淀池,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生活污水直接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

2、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3、固废: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统一处理;施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环境保护部2013年6月8日发布的第36号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相关规定。

运营期

1、废气:项目磷精粉于封闭库房内贮存,每日对干化表堆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采用苫布苫盖,厂区出口设置洗车平台,厂区道路硬化处理,定期清扫,洒水降尘;运营期颗粒物排放执行执 《 铁 矿 采 选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28661-2012)表7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选矿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于;洗车废水利用洗车平台配套的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锅炉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经处理后定期抽排至污水处理厂。

3、噪声:生产车间封闭,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维护;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规定的噪声排放限值。

4、固废:项目细砂和尾泥排入 (略) 东葫芦峪尾矿库;废润滑油、废油桶、化验室废液和废试剂瓶等于危废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运营期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 年修改单。

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2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听证。

电话:0314-*

传真:0314-*

通讯地址: (略) 环境保护局宽城满族自治县分局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日期

1

承德宽 (略) 铁尾矿磷元素及建筑材料回收利用生产线建设项目

宽城满族自治县峪耳崖镇双洞子村

承德宽 (略)

河北 (略)

项目总建筑面积2677.00平方米,新建浮选车间、选砂车间、压滤车间、磷精粉库等;项目建成后,年产磷精粉6.4万吨。

施工期

1、废水:施工现场设临时的沉淀池,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生活污水直接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

2、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3、固废: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统一处理;施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环境保护部2013年6月8日发布的第36号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相关规定。

运营期

1、废气:项目磷精粉于封闭库房内贮存,每日对干化表堆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采用苫布苫盖,厂区出口设置洗车平台,厂区道路硬化处理,定期清扫,洒水降尘;运营期颗粒物排放执行执 《 铁 矿 采 选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28661-2012)表7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选矿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于;洗车废水利用洗车平台配套的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锅炉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经处理后定期抽排至污水处理厂。

3、噪声:生产车间封闭,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维护;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规定的噪声排放限值。

4、固废:项目细砂和尾泥排入 (略) 东葫芦峪尾矿库;废润滑油、废油桶、化验室废液和废试剂瓶等于危废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运营期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 年修改单。

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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