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06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年11月06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博 (略) X射线探伤机及探伤室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06日-2023年11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533-*
电子邮箱:*@*bshandong.cn
通讯地址:桓台县便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X射线探伤机及探伤室应用项目 | 本工 (略) (略) 桓台县唐山镇唐五村 | 淄博 (略) | 山东 (略) | 一、本项目探伤室位于厂区铆焊车间内北侧(探伤室距离车间北界约1.5m,距离东界约4.5m),由曝光室、操作室、暗室、评片室组成。曝光室为单层建筑,下方为土层,曝光室周围50m范围内:东侧为铆焊车间内仓库/产品摆放区、厂区外树林,南侧为铆焊车间内生产组装区域,西侧为评片室/暗室、铆焊车间内过道、加工车间、厂区内空地、物资仓库,西南侧为铆焊车间内生产组装区域、办公室/仓库/休息室,北侧为操作室、厂区外树林。大防护门位于曝光室南侧,小防护门位于曝光室北侧迷道外口。公司生产的压力容器等产品于铆焊车间内生产组装区域加工完成后,放置在平台车上通过轨道由大防护门进入曝光室内,使用X射线探伤机进行探伤操作,探伤结束后返回铆焊车间,存放于成品区,整体生产工序布局合理,使用及作业方便。经现场勘查,曝光室周围50m范围内存在1处保护目标,为曝光室拟建位置西南侧约26m处办公室,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区。经下文分析,曝光室周围及保护目标处辐射水平可满足国家相关要求,使用过程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处的辐射影响较小,因此项目选址基本合理。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万元。(设备及工艺详见环评报告表)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在桓台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工艺、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 一、项目在运营期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以下要求: 1.项目无废气产生。 2.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3.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项目生产过程中拍片、洗片会产生废胶片、废显(定)影液等,属于危险废物,公司将对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实行联单管理和台账管理,定期委托具备危废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至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和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4.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严防噪声扰民。 5.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及监测计划。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6.该项目应建立健全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公示的闭环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以及整改落实情况,建立规范台账,实时动态管理,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清单。按规定向生态环境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7.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 8.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 二、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有关要求,若该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清单中所列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若项目在验收时所执行的排放标准发生变化,须按新排放标准进行验收。 三、项目建设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及时组织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做好排污许可证相应申领工作。 四、唐山镇人民政府、桓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察工作。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博 (略) X射线探伤机及探伤室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06日-2023年11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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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X射线探伤机及探伤室应用项目 | 本工 (略) (略) 桓台县唐山镇唐五村 | 淄博 (略) | 山东 (略) | 一、本项目探伤室位于厂区铆焊车间内北侧(探伤室距离车间北界约1.5m,距离东界约4.5m),由曝光室、操作室、暗室、评片室组成。曝光室为单层建筑,下方为土层,曝光室周围50m范围内:东侧为铆焊车间内仓库/产品摆放区、厂区外树林,南侧为铆焊车间内生产组装区域,西侧为评片室/暗室、铆焊车间内过道、加工车间、厂区内空地、物资仓库,西南侧为铆焊车间内生产组装区域、办公室/仓库/休息室,北侧为操作室、厂区外树林。大防护门位于曝光室南侧,小防护门位于曝光室北侧迷道外口。公司生产的压力容器等产品于铆焊车间内生产组装区域加工完成后,放置在平台车上通过轨道由大防护门进入曝光室内,使用X射线探伤机进行探伤操作,探伤结束后返回铆焊车间,存放于成品区,整体生产工序布局合理,使用及作业方便。经现场勘查,曝光室周围50m范围内存在1处保护目标,为曝光室拟建位置西南侧约26m处办公室,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区。经下文分析,曝光室周围及保护目标处辐射水平可满足国家相关要求,使用过程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处的辐射影响较小,因此项目选址基本合理。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万元。(设备及工艺详见环评报告表)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在桓台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工艺、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 一、项目在运营期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以下要求: 1.项目无废气产生。 2.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3.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项目生产过程中拍片、洗片会产生废胶片、废显(定)影液等,属于危险废物,公司将对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实行联单管理和台账管理,定期委托具备危废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至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和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4.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严防噪声扰民。 5.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及监测计划。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6.该项目应建立健全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公示的闭环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以及整改落实情况,建立规范台账,实时动态管理,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清单。按规定向生态环境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7.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 8.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 二、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有关要求,若该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清单中所列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若项目在验收时所执行的排放标准发生变化,须按新排放标准进行验收。 三、项目建设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及时组织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做好排污许可证相应申领工作。 四、唐山镇人民政府、桓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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