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吕梁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解读文字解读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吕梁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解读文字解读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11-28
根据《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20 (略)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与调整情况的通报》(晋环函〔2021〕35号)文件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略) 开展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工作,于2022年11月1 (略) 人民政府《 (略) 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方案的批复》(吕政函〔2022〕76 号)进行批复,2023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以(吕生态环保委办发〔2023〕16 号)文对《 (略) 区域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方案》进行了发布。为回应社会关切,现对发布内容进行解读:
1.区划范围
2023年声环境功能区划主要参考依据为《 (略) 总体规划(2013-2030年)》和《 (略) 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4-2030)》;两个规划的近期均至2015年,远期至2030年,远期规划范围一致。资料收集期间, (略)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沟通并进行资料收集, (略) 正在开展《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但目前为初期阶段。因此,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以《 (略) 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4-2030)》中心城区范围为主要参考范围,结合现状开发利用区域, (略) 规划中的留白区、周边山区以及未开发利用的绿地等区域进行统一管理,不 (略) 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以上作为区划范围确定的依据。
具体范围为:北至吕梁绕城高速公路,由武家庄村东侧边界向南至规划生态公园,由规划生态公园向东至离石区田家会街办下楼桥村,由下楼桥村向南至青银高速立交桥,沿青银高速向西至离石区莲花池街道南关村,南侧包括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园区、王家庄村、刘家庄村、张家庄村、大土河村等,沿南关村东南边界向西南至交口街道办交口村,沿交口村南G209国道向西北至北川河,沿北川河北沿岸向西至青银高速,沿青银高速向东北至晋绥路,沿晋绥路向北至后王家坡村,沿后王家坡村西侧边山山脚向北至吕梁绕城高速公路。区划面积69.61km2。
区划调整情况
(1)区划范围变化情况
(略) 2015年编制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报告,区划面积约45.47km2,基本覆盖2015年城区区域, (略) 中心城区、 (略) 以南区域和田家会片区。
2023年区划调整依据《 (略) 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4-2030)》中规划范围,在原范围基础上增 (略) 以北的西属巴片区和大武镇片区。区划总面积69.61km2,比上一轮声功能区划范围面积增加24.14km2。 (略) 中心城区、 (略) 以南区域和田家会片区进行区划调整, (略) 以北的西属巴片区和大武镇片区实施初次划分。
(2)各类声功能区变化情况
①火车站周边区域由1类调为2类声功能区。因为火车站周边区域用地类型以居住、公共设施、广场等用地为主,符合“《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4.3”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定义,且Ⅰ类用地占比为50.07%,所以将该区域调整为2类区。
②莲花池街道周边区域由1类调为2类声功能区。因为该区 (略) 中心城区,用地类型以居住、商业为主,符合“《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4.3”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定义,且Ⅰ类用地占比为60.22%,所以将该区域调整为2类区。
③五里铺村周边区域由1类调为2类声功能区。因为该区域用地类型主要以居住、商业为主,符合“《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4.3”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定义,且Ⅰ类现状用地占比为43.3%,所以将该区域调整为2类区。
区划结果
依据《 (略) 总体规划》(2013-2030)、《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结合建成区现状建设情况,应用《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8.2中方法(2) (略) 区域进行相应的标准适用区域划分。通过单元划分—用地类型分析—功能识别—单元合并—功能区调整—功能区合并融合的过程,最 (略) 城市区域声功能区方案。
1、区划划分说明
本次 (略) 城区划分为4类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其中1类功能区3个、2类功能区5个、3类功能区3个,主次干道按照4类区要求执行。
(1)0类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
无0 类区
(2)1类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 昼间限值55dB(A),夜间限值45dB(A)
①1-I 西属巴-城北-滨河-田家会居住片区
具体范围为:沿吕梁绕城高速—武家庄村东边界—武回庄村东边界—留子局村东边界—东属巴村东边界—苏家崖村东边界—沙麻沟村东边界—聚盆煤业西南边界—吉家村、马家村、下楼桥村东北边界—滨河南东路—华润水泥厂西边道路—黄山线—离石区无人机产业园区东侧路—青银高速—王家庄村、刘家庄村、张家庄村、卧牛马村边界—兴南路—G307—贺昌路—龙山路—建设街—滨河南西路—凤山路—长治路—北川河东路—梧桐苑南边界—后王家村北边界—圆梦幼儿园西边界—上、下水西村西边界—前、后赵家庄村西边界—安宁路—北川河西路—下安村北边界— (略) 道教协会西边界—铁安小区西边界—光明小学西边界—长申坪小区边界—吕梁绕城高速。(扣除2-I和2-IV)。
区域面积45.61km2。
②1-II 交口街道北部居住片区
具体范围为:沿青银高速—晋绥路—贺家塔村西边界所围成的区域。
区域面积2.07km2。
③1-III 交口街道南部居住片区
具体范围为:沿疙瘩上村北边界— (略) 西边界—卧虎山庄南边界—仁和苑小区南边界—小高家沟村南边界—道棠村西南边界—兴南路所围成的区域。
区域面积0.96km2。
(3)2类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 昼间限值60dB(A),夜间限值50dB(A)
①2-Ⅰ 西属巴新城区
具体范围为:沿纬十三路—吕梁大道—铁路—临安路所围成的区域。
区域面积2.95km2。
②2-II火车站片区
具体范围为:沿下安村北边界—北川河西路—安宁路—下安村西边界所围成的区域。
区域面积0.84km2。
③2-III 吕梁老城区
具体范围为:沿滨河南西路—建设街—龙山路—贺昌路—兴南路—苏北线—三川河西岸—汾柳线—晋绥路—青银高速—呈祥路所围成的区域。
区域面积9.94km2。
④2-IV 滨河七里滩片区
具体范围为:沿滨河南东路—泰化公寓东侧路—龙山路—庆瑞路所围成的区域。
区域面积0.45km2。该区域以居住、商业等用地为主,区域内各类用地混杂,符合《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中条款8.2的要求,区划面积为0.45km2,原则上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不小于0.5km2,本次区划延续2015年区划范围,因此划分为2类声环境。
⑤2-V 田家会五里铺片区
具体范围为:沿滨河南东路—大东川河西岸—米五线(旧)—青银高速—离石区无人机产业园区东侧路—黄山线—华润水泥厂西边路所围成的区域。
区域面积0.73km2。
(4)3类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 昼间限值65dB(A),夜间限值55dB(A)
①3-Ⅰ 聚盆煤业区域
具体范围为:聚盆煤业厂界所围成的区域。
区域面积0.42km2。原则上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不小于0.5km2。 (略) 离市区地形特殊,最 (略) 城市的地形特征确定的区域面积。
②3-II大土河片区
具体范围为:沿Y011乡道—山西吕梁离 (略) 边界— (略) 边界—王文庄村北边界—大土河村北边界—潘家沟村北边界—山西吕 (略) 边界— (略) 边界—大土河焦炭二厂边界—刘家湾河南岸—徐家沟村边界—兴南路岸所围成的区域。
区域面积3.94km2。
③3-III 新材料园区
具体范围为: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园区边界所围成的区域。
区域面积1.70km2。
(5)4类区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
①4a类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 昼间限值70dB(A),夜间限值55dB(A)
(略) 主干道及支线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域。本次 (略) 道路71条,涉及2条高速为吕梁绕城高速和青银高速;1条国道为G209苏北线; (略) 道为S218岢大线、23条主干道为纬十路、吕梁大道、临安路、纬十三路、纬十六路、纬十九路、纬二十一路、纬二十六路、纬三十路、纬三十一路、纬三十三路、北川河西路、北川河东路、凤山路、龙凤北大街、滨河北东路、滨河南东路、龙凤南大街、商业街、苏北线、晋绥路、龙山路、黄山线;44条次干道为西安路、南安西路、兴安路、安宁路、南安东路、阳光路、新华街、久安路、长治路、团结路、吉祥路、呈祥路、丽景街、虎山路、马茂王路、兴南路东延、碧水路、延昌路、宜昌路、兴昌路、昌民路、昌泰路、昌平路、永宁西路、八一街、兴隆街、贺昌路、永宁东路、货源街、建设街、新南街、五一街、前进南路、庆瑞路、恒瑞路、德瑞路、嘉瑞路、泰瑞路、纵一北路、纵三北路、纵四北路、纵五北路、纵六北路、盛地大道。
相邻区域为1 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50m;相邻区域为2 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35m;相邻区域为3 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20m。
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注:原划分方案中Y011乡道、Y016乡道分别为盛地大道、兴南路东延, (略) 次干路;原划分方案 (略) 次干路。
②4b类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 昼间限值70dB(A),夜间限值60dB(A)
铁路干线两侧区域及吕梁站站前广场区域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域。
市城区范围内现有太中银铁路1条。
相邻区域为1 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50m;相邻区域为2 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35m;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20m。
注:
交通干 (略) 交通 (略) 政道路与人行道的交界线,无人行道的高架道路地面投影边界,各级公路的边界线,铁路交通用地边界线;
2.4a类声环境功能区和4b类声环境功能区重叠区域执行4b类功能区;
3.太中银铁路指区划范围内太中银铁路河连接太中银铁路的吕临支线。
其他要求
周边未开发利用区域执行以下要求:
①根据用地类型及功能按《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5190-2014)要求,参照执行相应类别标准;
②交通干线建设规划未实施前应按照当前现状用地类型参照相邻区域声功能区划执行,规划实施后适时调整为4类区。
周边乡村区域执行以下要求:
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以下要求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①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②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③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④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⑤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 (略) 区域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方案》最终解释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声环境划分结果图件附图1。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11-28
根据《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20 (略)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与调整情况的通报》(晋环函〔2021〕35号)文件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略) 开展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工作,于2022年11月1 (略) 人民政府《 (略) 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方案的批复》(吕政函〔2022〕76 号)进行批复,2023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以(吕生态环保委办发〔2023〕16 号)文对《 (略) 区域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方案》进行了发布。为回应社会关切,现对发布内容进行解读:
1.区划范围
2023年声环境功能区划主要参考依据为《 (略) 总体规划(2013-2030年)》和《 (略) 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4-2030)》;两个规划的近期均至2015年,远期至2030年,远期规划范围一致。资料收集期间, (略)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沟通并进行资料收集, (略) 正在开展《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但目前为初期阶段。因此,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以《 (略) 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4-2030)》中心城区范围为主要参考范围,结合现状开发利用区域, (略) 规划中的留白区、周边山区以及未开发利用的绿地等区域进行统一管理,不 (略) 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以上作为区划范围确定的依据。
具体范围为:北至吕梁绕城高速公路,由武家庄村东侧边界向南至规划生态公园,由规划生态公园向东至离石区田家会街办下楼桥村,由下楼桥村向南至青银高速立交桥,沿青银高速向西至离石区莲花池街道南关村,南侧包括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园区、王家庄村、刘家庄村、张家庄村、大土河村等,沿南关村东南边界向西南至交口街道办交口村,沿交口村南G209国道向西北至北川河,沿北川河北沿岸向西至青银高速,沿青银高速向东北至晋绥路,沿晋绥路向北至后王家坡村,沿后王家坡村西侧边山山脚向北至吕梁绕城高速公路。区划面积69.61km2。
区划调整情况
(1)区划范围变化情况
(略) 2015年编制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报告,区划面积约45.47km2,基本覆盖2015年城区区域, (略) 中心城区、 (略) 以南区域和田家会片区。
2023年区划调整依据《 (略) 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4-2030)》中规划范围,在原范围基础上增 (略) 以北的西属巴片区和大武镇片区。区划总面积69.61km2,比上一轮声功能区划范围面积增加24.14km2。 (略) 中心城区、 (略) 以南区域和田家会片区进行区划调整, (略) 以北的西属巴片区和大武镇片区实施初次划分。
(2)各类声功能区变化情况
①火车站周边区域由1类调为2类声功能区。因为火车站周边区域用地类型以居住、公共设施、广场等用地为主,符合“《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4.3”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定义,且Ⅰ类用地占比为50.07%,所以将该区域调整为2类区。
②莲花池街道周边区域由1类调为2类声功能区。因为该区 (略) 中心城区,用地类型以居住、商业为主,符合“《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4.3”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定义,且Ⅰ类用地占比为60.22%,所以将该区域调整为2类区。
③五里铺村周边区域由1类调为2类声功能区。因为该区域用地类型主要以居住、商业为主,符合“《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4.3”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定义,且Ⅰ类现状用地占比为43.3%,所以将该区域调整为2类区。
区划结果
依据《 (略) 总体规划》(2013-2030)、《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结合建成区现状建设情况,应用《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8.2中方法(2) (略) 区域进行相应的标准适用区域划分。通过单元划分—用地类型分析—功能识别—单元合并—功能区调整—功能区合并融合的过程,最 (略) 城市区域声功能区方案。
1、区划划分说明
本次 (略) 城区划分为4类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其中1类功能区3个、2类功能区5个、3类功能区3个,主次干道按照4类区要求执行。
(1)0类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
无0 类区
(2)1类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 昼间限值55dB(A),夜间限值45dB(A)
①1-I 西属巴-城北-滨河-田家会居住片区
具体范围为:沿吕梁绕城高速—武家庄村东边界—武回庄村东边界—留子局村东边界—东属巴村东边界—苏家崖村东边界—沙麻沟村东边界—聚盆煤业西南边界—吉家村、马家村、下楼桥村东北边界—滨河南东路—华润水泥厂西边道路—黄山线—离石区无人机产业园区东侧路—青银高速—王家庄村、刘家庄村、张家庄村、卧牛马村边界—兴南路—G307—贺昌路—龙山路—建设街—滨河南西路—凤山路—长治路—北川河东路—梧桐苑南边界—后王家村北边界—圆梦幼儿园西边界—上、下水西村西边界—前、后赵家庄村西边界—安宁路—北川河西路—下安村北边界— (略) 道教协会西边界—铁安小区西边界—光明小学西边界—长申坪小区边界—吕梁绕城高速。(扣除2-I和2-IV)。
区域面积45.61km2。
②1-II 交口街道北部居住片区
具体范围为:沿青银高速—晋绥路—贺家塔村西边界所围成的区域。
区域面积2.07km2。
③1-III 交口街道南部居住片区
具体范围为:沿疙瘩上村北边界— (略) 西边界—卧虎山庄南边界—仁和苑小区南边界—小高家沟村南边界—道棠村西南边界—兴南路所围成的区域。
区域面积0.96km2。
(3)2类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 昼间限值60dB(A),夜间限值50dB(A)
①2-Ⅰ 西属巴新城区
具体范围为:沿纬十三路—吕梁大道—铁路—临安路所围成的区域。
区域面积2.95km2。
②2-II火车站片区
具体范围为:沿下安村北边界—北川河西路—安宁路—下安村西边界所围成的区域。
区域面积0.84km2。
③2-III 吕梁老城区
具体范围为:沿滨河南西路—建设街—龙山路—贺昌路—兴南路—苏北线—三川河西岸—汾柳线—晋绥路—青银高速—呈祥路所围成的区域。
区域面积9.94km2。
④2-IV 滨河七里滩片区
具体范围为:沿滨河南东路—泰化公寓东侧路—龙山路—庆瑞路所围成的区域。
区域面积0.45km2。该区域以居住、商业等用地为主,区域内各类用地混杂,符合《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中条款8.2的要求,区划面积为0.45km2,原则上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不小于0.5km2,本次区划延续2015年区划范围,因此划分为2类声环境。
⑤2-V 田家会五里铺片区
具体范围为:沿滨河南东路—大东川河西岸—米五线(旧)—青银高速—离石区无人机产业园区东侧路—黄山线—华润水泥厂西边路所围成的区域。
区域面积0.73km2。
(4)3类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 昼间限值65dB(A),夜间限值55dB(A)
①3-Ⅰ 聚盆煤业区域
具体范围为:聚盆煤业厂界所围成的区域。
区域面积0.42km2。原则上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不小于0.5km2。 (略) 离市区地形特殊,最 (略) 城市的地形特征确定的区域面积。
②3-II大土河片区
具体范围为:沿Y011乡道—山西吕梁离 (略) 边界— (略) 边界—王文庄村北边界—大土河村北边界—潘家沟村北边界—山西吕 (略) 边界— (略) 边界—大土河焦炭二厂边界—刘家湾河南岸—徐家沟村边界—兴南路岸所围成的区域。
区域面积3.94km2。
③3-III 新材料园区
具体范围为: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园区边界所围成的区域。
区域面积1.70km2。
(5)4类区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
①4a类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 昼间限值70dB(A),夜间限值55dB(A)
(略) 主干道及支线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域。本次 (略) 道路71条,涉及2条高速为吕梁绕城高速和青银高速;1条国道为G209苏北线; (略) 道为S218岢大线、23条主干道为纬十路、吕梁大道、临安路、纬十三路、纬十六路、纬十九路、纬二十一路、纬二十六路、纬三十路、纬三十一路、纬三十三路、北川河西路、北川河东路、凤山路、龙凤北大街、滨河北东路、滨河南东路、龙凤南大街、商业街、苏北线、晋绥路、龙山路、黄山线;44条次干道为西安路、南安西路、兴安路、安宁路、南安东路、阳光路、新华街、久安路、长治路、团结路、吉祥路、呈祥路、丽景街、虎山路、马茂王路、兴南路东延、碧水路、延昌路、宜昌路、兴昌路、昌民路、昌泰路、昌平路、永宁西路、八一街、兴隆街、贺昌路、永宁东路、货源街、建设街、新南街、五一街、前进南路、庆瑞路、恒瑞路、德瑞路、嘉瑞路、泰瑞路、纵一北路、纵三北路、纵四北路、纵五北路、纵六北路、盛地大道。
相邻区域为1 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50m;相邻区域为2 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35m;相邻区域为3 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20m。
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注:原划分方案中Y011乡道、Y016乡道分别为盛地大道、兴南路东延, (略) 次干路;原划分方案 (略) 次干路。
②4b类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 昼间限值70dB(A),夜间限值60dB(A)
铁路干线两侧区域及吕梁站站前广场区域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域。
市城区范围内现有太中银铁路1条。
相邻区域为1 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50m;相邻区域为2 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35m;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20m。
注:
交通干 (略) 交通 (略) 政道路与人行道的交界线,无人行道的高架道路地面投影边界,各级公路的边界线,铁路交通用地边界线;
2.4a类声环境功能区和4b类声环境功能区重叠区域执行4b类功能区;
3.太中银铁路指区划范围内太中银铁路河连接太中银铁路的吕临支线。
其他要求
周边未开发利用区域执行以下要求:
①根据用地类型及功能按《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5190-2014)要求,参照执行相应类别标准;
②交通干线建设规划未实施前应按照当前现状用地类型参照相邻区域声功能区划执行,规划实施后适时调整为4类区。
周边乡村区域执行以下要求:
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以下要求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①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②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③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④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⑤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 (略) 区域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方案》最终解释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声环境划分结果图件附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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