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上蔡光武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5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审批意见公示驻环辐审〔2023〕8号
《河南驻马店上蔡光武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5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审批意见公示驻环辐审〔2023〕8号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驻环辐审〔2023〕8号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 (略) 编写的《河南驻马店上蔡光武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5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5个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总体要求 本批工程的建设项目包括:河南驻马店上蔡光武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河南驻马店遂平沈寨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河南驻马店泌阳赊湾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河南驻马店泌阳卧顶山22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河南驻马店泌阳漫里河11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 (一)河南驻马店上蔡光武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1)光武11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新建光武110千伏变电站,规划建设规模为3台50兆伏安主变,110千伏出线4回,每台配套1组(3.6+4.8)兆乏的无功补偿装置;本期建设1台50兆伏安主变(1#),110千伏出线2回,配套1组(3.6+4.8)兆乏的无功补偿装置。 (2)康湖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康湖110kV变电站本期扩建至光武110kV变电站110kV出线间隔1个。本期间隔扩建在站内预留位置建设,不新征用地。 (3)秦相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秦相220kV变电站本期扩建至光武110kV变电站110kV出线间隔1个。本期间隔扩建在站内预留位置建设,不新征用地。 (4)康湖~光武11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康湖变电站至光武变电站110kV线路1回,线路路径全长16.5千米,全线单回路架设。 (5)秦相~光武11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秦相变电站至光武变电站110kV线路1回,线路路径全长9.9千米,全线单回路架设。 (二)河南驻马店遂平沈寨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1)沈寨11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新建沈寨110千伏变电站,规划建设规模为3台50兆伏安主变,110千伏出线4回,每台配套1组(3.6+4.8)兆乏的无功补偿装置;本期建设1台50兆伏安主变(1#),110千伏出线2回,配套1组(3.6+4.8)兆乏的无功补偿装置。 (2)新建房城~玉山π入沈寨变110千伏线路工程:将原房城~玉山110kV线路π入沈寨变,新建线路路径全长0.7千米,全线单回路架设。拆除π接点之间线路150米,新建线路分为房城变侧π接线路和玉山变侧π接线路,线路长度均为0.35千米。 (3)房城~沈寨110千伏增容改造工程:拆除并重建房城~玉山π入沈寨变线路东π接点至房城变之间的已建线路,拆除重建段线路路径全长10.75千米,沿原线行单回路架设。 (三)河南驻马店泌阳赊湾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1)赊湾11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新建赊湾110千伏变电站,规划建设规模为3台50兆伏安主变,110千伏出线4回,每台配套1组(3.6+4.8)兆乏的无功补偿装置;本期建设1台50兆伏安主变(1#),110千伏出线2回,配套1组(3.6+4.8)兆乏的无功补偿装置。 (2)新建铜山~俸皇π入赊湾变11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铜山~俸皇π入赊湾变110千伏线路2回,线路路径全长1.8千米。拆除原110千伏铜山~俸皇线路π接点之间的100米导线。 (四)河南驻马店泌阳卧顶山22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 卧顶山220千伏变电站本期在站内预留位置建设1台容量为180兆伏安的主变压器(2#),不新增出线,不新征占地。 (五)河南驻马店泌阳漫里河11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 漫里河110千伏变电站本期在站内预留位置建设1台容量为50兆伏安的主变压器(2#),不新增110千伏出线,不新征占地。 该5个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可以满足国家生态环境部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因此,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项目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落实。 (二)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线路两侧和变电站周边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 (三)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变电站周围各功能区噪声、线路两侧噪声,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防止噪声扰民。 (四)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项目建成后,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的植被和使用功能,防止水土流失。 (五)送电线路与公路、电力线、通讯线路、河流交叉跨越时应按规范要求留有足够的净空距离。征用土地和砍伐林木时,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线路在经过临近居民房时应采取合理避让。 三、建设和运营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和监测制度,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四、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我局 (略) 生态环境局上蔡、遂平、泌阳分局负责项目施工和运营期的环境监督管理。本批复生效后,若建设项目的工艺、规模和地点等发生变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审批。 2023年12月1日 |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驻环辐审〔2023〕8号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 (略) 编写的《河南驻马店上蔡光武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5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5个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总体要求 本批工程的建设项目包括:河南驻马店上蔡光武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河南驻马店遂平沈寨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河南驻马店泌阳赊湾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河南驻马店泌阳卧顶山22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河南驻马店泌阳漫里河11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 (一)河南驻马店上蔡光武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1)光武11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新建光武110千伏变电站,规划建设规模为3台50兆伏安主变,110千伏出线4回,每台配套1组(3.6+4.8)兆乏的无功补偿装置;本期建设1台50兆伏安主变(1#),110千伏出线2回,配套1组(3.6+4.8)兆乏的无功补偿装置。 (2)康湖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康湖110kV变电站本期扩建至光武110kV变电站110kV出线间隔1个。本期间隔扩建在站内预留位置建设,不新征用地。 (3)秦相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秦相220kV变电站本期扩建至光武110kV变电站110kV出线间隔1个。本期间隔扩建在站内预留位置建设,不新征用地。 (4)康湖~光武11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康湖变电站至光武变电站110kV线路1回,线路路径全长16.5千米,全线单回路架设。 (5)秦相~光武11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秦相变电站至光武变电站110kV线路1回,线路路径全长9.9千米,全线单回路架设。 (二)河南驻马店遂平沈寨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1)沈寨11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新建沈寨110千伏变电站,规划建设规模为3台50兆伏安主变,110千伏出线4回,每台配套1组(3.6+4.8)兆乏的无功补偿装置;本期建设1台50兆伏安主变(1#),110千伏出线2回,配套1组(3.6+4.8)兆乏的无功补偿装置。 (2)新建房城~玉山π入沈寨变110千伏线路工程:将原房城~玉山110kV线路π入沈寨变,新建线路路径全长0.7千米,全线单回路架设。拆除π接点之间线路150米,新建线路分为房城变侧π接线路和玉山变侧π接线路,线路长度均为0.35千米。 (3)房城~沈寨110千伏增容改造工程:拆除并重建房城~玉山π入沈寨变线路东π接点至房城变之间的已建线路,拆除重建段线路路径全长10.75千米,沿原线行单回路架设。 (三)河南驻马店泌阳赊湾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1)赊湾11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新建赊湾110千伏变电站,规划建设规模为3台50兆伏安主变,110千伏出线4回,每台配套1组(3.6+4.8)兆乏的无功补偿装置;本期建设1台50兆伏安主变(1#),110千伏出线2回,配套1组(3.6+4.8)兆乏的无功补偿装置。 (2)新建铜山~俸皇π入赊湾变11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铜山~俸皇π入赊湾变110千伏线路2回,线路路径全长1.8千米。拆除原110千伏铜山~俸皇线路π接点之间的100米导线。 (四)河南驻马店泌阳卧顶山22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 卧顶山220千伏变电站本期在站内预留位置建设1台容量为180兆伏安的主变压器(2#),不新增出线,不新征占地。 (五)河南驻马店泌阳漫里河11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 漫里河110千伏变电站本期在站内预留位置建设1台容量为50兆伏安的主变压器(2#),不新增110千伏出线,不新征占地。 该5个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可以满足国家生态环境部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因此,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项目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落实。 (二)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线路两侧和变电站周边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 (三)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变电站周围各功能区噪声、线路两侧噪声,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防止噪声扰民。 (四)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项目建成后,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的植被和使用功能,防止水土流失。 (五)送电线路与公路、电力线、通讯线路、河流交叉跨越时应按规范要求留有足够的净空距离。征用土地和砍伐林木时,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线路在经过临近居民房时应采取合理避让。 三、建设和运营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和监测制度,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四、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我局 (略) 生态环境局上蔡、遂平、泌阳分局负责项目施工和运营期的环境监督管理。本批复生效后,若建设项目的工艺、规模和地点等发生变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审批。 2023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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