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关于拟批复开封中节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飞灰暂存库及危废暂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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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关于拟批复开封中节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飞灰暂存库及危废暂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关于拟批复开封中 (略)

飞灰暂存库及危废暂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拟对开封中 (略) 飞灰暂存库及危废暂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08日-2023年11月5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开封中 (略) 飞灰暂存库及危废暂存间建设项目

(略) 祥符区范村乡元府庄 (略) 内

开封中 (略)

河南 (略)

开封中 (略) 投资80万元, (略) 祥符区范村乡元府庄 (略) 内新建飞灰暂存库及危废暂存间项目。项目建筑面积208m2,主要建设1间156m2的飞灰暂存库和1间52m2的危废暂存间,该项目仅贮存开封中 (略) 现有工程螯合稳定飞灰、实验室、污水在线监测设备、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等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

废水:废水。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

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飞灰暂存库产生的氨气和危废暂存间产生的非*烷总烃,经废气收集输送系统收集后,通过废气风机输送至现有工程渗滤液臭气管道内,最终通往焚烧炉(垃圾仓)焚烧分解。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噪声:对项目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贮存的飞灰及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项目建成后,螯合稳定飞灰经贮存 (略) 政配套建设的飞灰填埋场填埋处理,该项目只进行贮存不得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转运并处置。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科 室: (略) 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开发股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略) 民之家

(略) 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关于拟批复开封中 (略)

飞灰暂存库及危废暂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拟对开封中 (略) 飞灰暂存库及危废暂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08日-2023年11月5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开封中 (略) 飞灰暂存库及危废暂存间建设项目

(略) 祥符区范村乡元府庄 (略) 内

开封中 (略)

河南 (略)

开封中 (略) 投资80万元, (略) 祥符区范村乡元府庄 (略) 内新建飞灰暂存库及危废暂存间项目。项目建筑面积208m2,主要建设1间156m2的飞灰暂存库和1间52m2的危废暂存间,该项目仅贮存开封中 (略) 现有工程螯合稳定飞灰、实验室、污水在线监测设备、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等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

废水:废水。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

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飞灰暂存库产生的氨气和危废暂存间产生的非*烷总烃,经废气收集输送系统收集后,通过废气风机输送至现有工程渗滤液臭气管道内,最终通往焚烧炉(垃圾仓)焚烧分解。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噪声:对项目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贮存的飞灰及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项目建成后,螯合稳定飞灰经贮存 (略) 政配套建设的飞灰填埋场填埋处理,该项目只进行贮存不得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转运并处置。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科 室: (略) 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开发股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略) 民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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