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大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乌海市大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略) (略) 地块
占地面积:40853.61m2
土地所有权人: (略) (略)
后期规划:工业用地(M)
调查缘由:本地块属于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类型,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及其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需在变更前完成土壤环境状况调查,以便了解地块的风险水平,进一步提升地方管理部门对地块的管理水平。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略) 地 (略) 海南区西来峰工业园区内,中心坐标为东经106.*°、北纬39.*°,地块总面积约40853.61m2。该地块北侧隔黄河路与内蒙 (略) 相邻;东侧隔华油西街与乌海电业局宝山220KV变电站相邻;南侧为内蒙古 (略) ; (略) 晟 (略) 。地块边界明确、形状规则。根据《 (略) 自然资源局海南分局关于6个地块规划用途审核的复函》(海南自然资函〔2022〕228号)“ (略) (略) 地块,宗地面积40853.61平方米,该地块在《 (略) 总体规划(2011--2030年)》的规划用途如下:二类工业用地,约40853.61平方米。”本次调查地块现状为工业用地,后期规划为工业用地。
(略) (略) 从2004年建厂至2012年停产闲置至今,停产以后未有相关工业生产活动,因此地块内企业厂房分布无变化。
本地块用途基本无变化,地块占地范围也未发生变化。
截至项目组现场踏勘时,本地块内的构筑物、生产设备及附属设施未拆除,停产前公司主要生产销售电石。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该地块疑似污染区域有原料车间(白灰库、兰炭仓、电极糊库)、电石车间、成品车间、循环冷却水装置区、循环水输送管线沿线。属于重点关注区域;办公生活区属于非重点关注区域。该地块识别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多环芳烃、氰化物、石油烃(C10~C40)。
三、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初步调查共布设13个土壤采样点,现场采集75个土壤样品,10个土壤质控样品。检测指标为土壤45项基本必测项目+pH值+特征因子: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氰化物+石油烃(C10-C40)。本地块在实际钻探深度范围内未见地下水,故未采集地下水。
本次土壤样品检出污染物7种,分别为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其中砷、镉、铜、铅、汞、镍检出率均为100%,石油烃(C10-C40)检出率为16%;其余指标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本次土壤样品检出污染物7种,其指标检测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四、结论
本次初步采样调查共布设13个土壤采样点,检测指标为土壤45项基本必测项目+pH值+特征因子: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氰化物+石油烃(C10-C40),以上指标检测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项目地块属于非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地性质的土壤及质量要求,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采样分析和风险评估,可以按照相关规划进行开发利用。
一、项目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略) (略) 地块
占地面积:40853.61m2
土地所有权人: (略) (略)
后期规划:工业用地(M)
调查缘由:本地块属于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类型,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及其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需在变更前完成土壤环境状况调查,以便了解地块的风险水平,进一步提升地方管理部门对地块的管理水平。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略) 地 (略) 海南区西来峰工业园区内,中心坐标为东经106.*°、北纬39.*°,地块总面积约40853.61m2。该地块北侧隔黄河路与内蒙 (略) 相邻;东侧隔华油西街与乌海电业局宝山220KV变电站相邻;南侧为内蒙古 (略) ; (略) 晟 (略) 。地块边界明确、形状规则。根据《 (略) 自然资源局海南分局关于6个地块规划用途审核的复函》(海南自然资函〔2022〕228号)“ (略) (略) 地块,宗地面积40853.61平方米,该地块在《 (略) 总体规划(2011--2030年)》的规划用途如下:二类工业用地,约40853.61平方米。”本次调查地块现状为工业用地,后期规划为工业用地。
(略) (略) 从2004年建厂至2012年停产闲置至今,停产以后未有相关工业生产活动,因此地块内企业厂房分布无变化。
本地块用途基本无变化,地块占地范围也未发生变化。
截至项目组现场踏勘时,本地块内的构筑物、生产设备及附属设施未拆除,停产前公司主要生产销售电石。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该地块疑似污染区域有原料车间(白灰库、兰炭仓、电极糊库)、电石车间、成品车间、循环冷却水装置区、循环水输送管线沿线。属于重点关注区域;办公生活区属于非重点关注区域。该地块识别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多环芳烃、氰化物、石油烃(C10~C40)。
三、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初步调查共布设13个土壤采样点,现场采集75个土壤样品,10个土壤质控样品。检测指标为土壤45项基本必测项目+pH值+特征因子: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氰化物+石油烃(C10-C40)。本地块在实际钻探深度范围内未见地下水,故未采集地下水。
本次土壤样品检出污染物7种,分别为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其中砷、镉、铜、铅、汞、镍检出率均为100%,石油烃(C10-C40)检出率为16%;其余指标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本次土壤样品检出污染物7种,其指标检测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四、结论
本次初步采样调查共布设13个土壤采样点,检测指标为土壤45项基本必测项目+pH值+特征因子: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氰化物+石油烃(C10-C40),以上指标检测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项目地块属于非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地性质的土壤及质量要求,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采样分析和风险评估,可以按照相关规划进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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