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欣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乌海市欣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略) (略) 地块
占地面积:13000m2
土地所有权人: (略) (略)
后期规划:工业用地(M)、道路用地
调查缘由:本地块属于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类型,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及其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需在变更前完成土壤环境状况调查,以便了解地块的风险水平,进一步提升地方管理部门对地块的管理水平。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略) 地 (略) 乌达区乌达工业园区内,中心坐标为东经106.*°、北纬39.*°,地块总面积约13000m2。该地块历史东侧 (略) 相邻;西 (略) ;南,北侧为空地。地块边界明确、形状规则。
(略) (略) 地块2006年前为空地,2006年开始建厂,主要生产销售片碱,公司于2013年停产并开始拆除。2022年3月按照乌达区人民政府工作安排,为腾出更多土地发展空间,经友好协商一致,*、*、*三方(*方:兴发有机硅一体化项目领导小组项目部、*方:乌达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方: (略) (略) ) (略) 收储协议。
截至项目组现场踏勘时,本地块内的构筑物全部由内 (略) 拆除并进行了土地平整。 (略) (略) 主要生产销售片状氢氧化钠。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该地块疑似污染区域有煤气发生炉、片碱车间和成品车间、循环冷却水池、原煤(块煤)堆存区;办公生活区于非重点关注区域。该地块识别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多环芳烃、pH值、氰化物、石油烃(C10~C40)。周边潜在污染源有东 (略) 和 (略) 。周边地块对调查地块产生影响的潜在污染物主要为:pH值、重金属。
三、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初步采样调查共布设10个土壤采样点,现场采集55个土壤样品,9个土壤质控样品。检测指标为土壤45项基本必测项目+pH值+特征因子:多环芳烃、氰化物、石油烃(C10~C40)。本地块在实际钻探深度范围内未见地下水,故未采集地下水。
本次土壤样品检出污染物7种,分别为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其余指标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本次土壤样品检出污染物指标检测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四、结论
本次初步采样调查共布设10土壤采样点,检测指标为土壤45项基本必测项目+pH值+特征因子:多环芳烃、氰化物、石油烃(C10~C40),以上指标检测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项目地块属于非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地性质的土壤及质量要求,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采样分析和风险评估,可以按照相关规划进行开发利用。
一、项目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略) (略) 地块
占地面积:13000m2
土地所有权人: (略) (略)
后期规划:工业用地(M)、道路用地
调查缘由:本地块属于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类型,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及其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需在变更前完成土壤环境状况调查,以便了解地块的风险水平,进一步提升地方管理部门对地块的管理水平。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略) 地 (略) 乌达区乌达工业园区内,中心坐标为东经106.*°、北纬39.*°,地块总面积约13000m2。该地块历史东侧 (略) 相邻;西 (略) ;南,北侧为空地。地块边界明确、形状规则。
(略) (略) 地块2006年前为空地,2006年开始建厂,主要生产销售片碱,公司于2013年停产并开始拆除。2022年3月按照乌达区人民政府工作安排,为腾出更多土地发展空间,经友好协商一致,*、*、*三方(*方:兴发有机硅一体化项目领导小组项目部、*方:乌达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方: (略) (略) ) (略) 收储协议。
截至项目组现场踏勘时,本地块内的构筑物全部由内 (略) 拆除并进行了土地平整。 (略) (略) 主要生产销售片状氢氧化钠。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该地块疑似污染区域有煤气发生炉、片碱车间和成品车间、循环冷却水池、原煤(块煤)堆存区;办公生活区于非重点关注区域。该地块识别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多环芳烃、pH值、氰化物、石油烃(C10~C40)。周边潜在污染源有东 (略) 和 (略) 。周边地块对调查地块产生影响的潜在污染物主要为:pH值、重金属。
三、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初步采样调查共布设10个土壤采样点,现场采集55个土壤样品,9个土壤质控样品。检测指标为土壤45项基本必测项目+pH值+特征因子:多环芳烃、氰化物、石油烃(C10~C40)。本地块在实际钻探深度范围内未见地下水,故未采集地下水。
本次土壤样品检出污染物7种,分别为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其余指标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本次土壤样品检出污染物指标检测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四、结论
本次初步采样调查共布设10土壤采样点,检测指标为土壤45项基本必测项目+pH值+特征因子:多环芳烃、氰化物、石油烃(C10~C40),以上指标检测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项目地块属于非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地性质的土壤及质量要求,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采样分析和风险评估,可以按照相关规划进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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