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浦园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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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浦园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

湖南浦园建设 (略) 招聘公 告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湖南浦园建设 (略)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拟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此次湖南浦园建设 (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其中财务人员1名,工程管理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性别、年龄、学历等见招聘岗位条件表(附件1);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②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③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④与湖南浦园建设 (略) 在职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略) 或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未到期或未解除的;⑥已参加其他单位公开选调考试且拟录用的人员;⑦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1.公告时间

2023年12 月 1 日-2023年 12 月 10日。

2.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 12月11 日至12 月1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湖南浦园建设 (略) 314办公室

报名要求:报名时本人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并现场填写《湖南浦园建设 (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资格审查

由湖南浦园建设 (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和考察时资格终审,并贯穿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笔试

最低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湖南浦园建设 (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衡东县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可以取消、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在笔试前进行公告。笔试主要内容为财会类、工程建设管理知识测试,总分100分制。

笔试方式: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未携带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5.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6.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7.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毛发毒品检测。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凡不参加或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相关疾病试图蒙混过关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8.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报名资格条件以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于1次。

9.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面试、考察情况,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对符合条件的拟招聘人员名单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公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安排岗位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并由用人单位组织开展岗前培训。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人员正式聘用,所有聘用人员与湖南浦园建设 (略) 签订劳务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薪酬标准

人员一经录用,即为县属国有企业正式员工,其薪酬参照普通员工标准执行(含"五险一金")。

六、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招聘要求报考,服从统一组织,不得弄虚作假;

2.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人员要严守人事工作纪律,按公司公开招聘方案开展工作;

3.衡东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东县党政门户网"( http://**),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者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参考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好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八、本次招聘由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南浦园建设 (略) 共同组织,并负责解释有关政策。

咨询电话:0734-*

附件1:湖南浦园建设 (略) 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表

湖南浦园建设 (略)

2023年 12 月 1 日


附件1

湖南浦园建设 (略) 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表

岗位名称

岗位

数量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专 业

性 别

年 龄

职 称

备 注

财务人员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

财会类

不限

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专业资质可放宽至40周岁)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工程管理人员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

工程管理

不限

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专业资质可放宽至40周岁)


具有中级职称及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优先


湖南浦园建设 (略) 招聘公 告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湖南浦园建设 (略)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拟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此次湖南浦园建设 (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其中财务人员1名,工程管理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性别、年龄、学历等见招聘岗位条件表(附件1);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②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③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④与湖南浦园建设 (略) 在职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略) 或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未到期或未解除的;⑥已参加其他单位公开选调考试且拟录用的人员;⑦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1.公告时间

2023年12 月 1 日-2023年 12 月 10日。

2.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 12月11 日至12 月1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湖南浦园建设 (略) 314办公室

报名要求:报名时本人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并现场填写《湖南浦园建设 (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资格审查

由湖南浦园建设 (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和考察时资格终审,并贯穿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笔试

最低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湖南浦园建设 (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衡东县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可以取消、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在笔试前进行公告。笔试主要内容为财会类、工程建设管理知识测试,总分100分制。

笔试方式: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未携带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5.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6.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7.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毛发毒品检测。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凡不参加或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相关疾病试图蒙混过关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8.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报名资格条件以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于1次。

9.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面试、考察情况,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对符合条件的拟招聘人员名单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公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安排岗位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并由用人单位组织开展岗前培训。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人员正式聘用,所有聘用人员与湖南浦园建设 (略) 签订劳务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薪酬标准

人员一经录用,即为县属国有企业正式员工,其薪酬参照普通员工标准执行(含"五险一金")。

六、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招聘要求报考,服从统一组织,不得弄虚作假;

2.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人员要严守人事工作纪律,按公司公开招聘方案开展工作;

3.衡东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东县党政门户网"( http://**),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者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参考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好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八、本次招聘由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南浦园建设 (略) 共同组织,并负责解释有关政策。

咨询电话:0734-*

附件1:湖南浦园建设 (略) 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表

湖南浦园建设 (略)

2023年 12 月 1 日


附件1

湖南浦园建设 (略) 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表

岗位名称

岗位

数量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专 业

性 别

年 龄

职 称

备 注

财务人员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

财会类

不限

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专业资质可放宽至40周岁)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工程管理人员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

工程管理

不限

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专业资质可放宽至40周岁)


具有中级职称及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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