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公示
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公示
根据《 (略) 叙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叙州区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叙府办函〔2021〕38号)相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9月-11月在全区主城区城镇范围内开展了202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报审查工作。经在本区居住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自愿到所属社区提交申请,及各社区、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以下7户申请住房保障家庭具备保障资格,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9日。在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家庭不符合住房困难家庭条件,可以采取写信、打电话及来访的 (略) 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
举报电话:0831-*
来信请寄: (略) 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开发和保障股
邮政编码:*
公示期满后,经审查无异议或所属异议不成立的家庭,将列入我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予以轮候保障。
(略) 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日
根据《 (略) 叙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叙州区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叙府办函〔2021〕38号)相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9月-11月在全区主城区城镇范围内开展了202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报审查工作。经在本区居住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自愿到所属社区提交申请,及各社区、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以下7户申请住房保障家庭具备保障资格,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9日。在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家庭不符合住房困难家庭条件,可以采取写信、打电话及来访的 (略) 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
举报电话:0831-*
来信请寄: (略) 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开发和保障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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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满后,经审查无异议或所属异议不成立的家庭,将列入我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予以轮候保障。
(略) 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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