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关于2023年11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关于2023年11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3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行政许可科)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机肥加工项目 | 远市玲珑镇工业园(罗山河南岸民营经济带项目内) | 烟台青林 (略) | 烟台 (略) | 项目租赁改造厂房总建筑面积720平方米,其中包括加工区、原料区、成品区、办公区等。购置主要设备10台套,设置2条生产线。项目利用小颗粒状有机肥、豆蛋白、动物蛋白、菌种(有益菌)等为原材料,进行原料上料、搅拌、筛分、包装、成品等工艺,年加工成品有机肥4000吨、成品微生物有机肥1000吨。 | 1、上料搅拌、筛分、包装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田堆肥。 3、夜间不进行生产,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4、生活垃圾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器及沉降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3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行政许可科)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机肥加工项目 | 远市玲珑镇工业园(罗山河南岸民营经济带项目内) | 烟台青林 (略) | 烟台 (略) | 项目租赁改造厂房总建筑面积720平方米,其中包括加工区、原料区、成品区、办公区等。购置主要设备10台套,设置2条生产线。项目利用小颗粒状有机肥、豆蛋白、动物蛋白、菌种(有益菌)等为原材料,进行原料上料、搅拌、筛分、包装、成品等工艺,年加工成品有机肥4000吨、成品微生物有机肥1000吨。 | 1、上料搅拌、筛分、包装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田堆肥。 3、夜间不进行生产,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4、生活垃圾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器及沉降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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