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新志新材料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东莞市新志新材料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东莞市新志新材料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17年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规定,现将“ (略) (略)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略) (略) (略) (略) 东城街道砖窑一横路57号1栋103室(东经113°49"31.565",北纬23°03"24.292") 。项目主要从事机械轴承密封件、新能源锂电池密封圈、摩擦片、夹布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机械轴承密封件877.035万个、新能源锂电池密封圈1.06548亿个、夹布带737.9万个、摩擦片2231.2万个、风力发电密封圈7881.95万个。
建设单位于2022年2 (略) (略) 编写了《 (略) (略) 迁改扩建项目》,并于2023年5月4日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3〕4247 号),于2023年5月23日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登记编号:*MA55P9Q15L001Z)。
我公司现开展验收监测工作,现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
联系人: 周完成;
联系电话:0769-*;
地址: (略) 东城街道砖窑一横路57号1栋103室;
邮编:*。
三、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一)、废气污染源
1.颗粒物废气源
项目在抽真空过程中由于真空泵类型为油封式真空泵,自带油雾过滤器,抽真空过程会产生油雾颗粒物,以颗粒物表征,该类废气覆盖范围仅限于生产设备至生产车间边界,并且产生量很少,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油雾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2.有机废气源
(1)挤出成条、开炼、开炼出片、硫化、模压成型、密炼、烘烤定型、混合、热压成型、冷压成型、注塑成型、灌胶、包胶、烘烤、激光切割、抽真空工序
1)非*烷总烃
项目挤出成条、开炼、开炼出片、硫化、模压成型、密炼、烘烤定型、混合、热压成型、冷压成型、抽真空、注塑成型、激光切割工序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项目将挤出成条、开炼、开炼出片、硫化、模压成型、密炼、烘烤定型、混合、热压成型、冷压成型、抽真空、注塑成型、激光切割工序设于密闭空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处理后排放浓度为2.46mg/m3、排放速率为0.04kg/h;有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三者较严值要求。
2)臭气浓度
项目生产过程中由于注塑会产生少量异味的恶臭污染物,其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臭气浓度通过废气收集系统和非*烷总烃一并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少部分未能被收集的异味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该类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项目收集部分臭气浓度处理后排放小于15000(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未收集的部分臭气浓度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苯*烯
项目挤出成条、开炼、开炼出片、硫化、模压成型、密炼、烘烤定型、混合、热压成型、冷压成型、抽真空、注塑成型、激光切割工序会产生少量的苯*烯。苯*烯通过废气收集系统和非*烷总烃一并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少部分未能被收集的异味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该类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有组织排放的苯*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未收集的部分臭气浓度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污染源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
1.去灰用水:生产废水经自建沉淀池沉淀、过滤机过滤后回用于生产,循环使用,不外排。循环过程中会有少量水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新鲜水,参照《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空调的冷却补充水系数为循环水量的1%-2%之间,本项目采用2%,每天需添加补充的水量0.64t,该生产年工作300天,即年补充水量为192t,滤渣定期经压滤机压 (略) 处理。
2.开炼、密炼、热压成型、注塑工序冷却水
项目开炼、密炼、热压成型、注塑工序冷却水为普通自来水,冷却用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 (略) 政截污管网, (略) 政截污管网引入处理达标后排放,满足排放要求, (略) 东城东部污水处理厂目前有剩余的处理量可接纳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
4.雨水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生活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政雨水管网。
三、噪声污染源
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主要噪声为普通加工机械的运行噪声,将加工设备设置在标准车间内、合理布局、采用吸声材料的隔声墙、隔声罩以及基底减振措施治理措施后,项目厂界排放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故项目营运期间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1)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厨余、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等,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橡胶边角料、布料边角料、树脂边角料、原料包装袋、滤渣、塑料边角料及次品, (略) 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活性炭、废原料包装桶和废机油、废机油桶、废真空油和废真空油罐经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的生产设备、产品和生产工艺均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具有一定的清洁生产水平,投产后产生的“三废”污染物较少等。经评价分析,该项目实施后,在采取严格的科学管理和有效的环保治理手段后,产生的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从而减少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能基本维持周边环境质量现状,满足该区域环境功能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可行。
建设单位: (略) (略)
东莞市新志新材料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17年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规定,现将“ (略) (略)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略) (略) (略) (略) 东城街道砖窑一横路57号1栋103室(东经113°49"31.565",北纬23°03"24.292") 。项目主要从事机械轴承密封件、新能源锂电池密封圈、摩擦片、夹布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机械轴承密封件877.035万个、新能源锂电池密封圈1.06548亿个、夹布带737.9万个、摩擦片2231.2万个、风力发电密封圈7881.95万个。
建设单位于2022年2 (略) (略) 编写了《 (略) (略) 迁改扩建项目》,并于2023年5月4日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3〕4247 号),于2023年5月23日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登记编号:*MA55P9Q15L001Z)。
我公司现开展验收监测工作,现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
联系人: 周完成;
联系电话:0769-*;
地址: (略) 东城街道砖窑一横路57号1栋103室;
邮编:*。
三、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一)、废气污染源
1.颗粒物废气源
项目在抽真空过程中由于真空泵类型为油封式真空泵,自带油雾过滤器,抽真空过程会产生油雾颗粒物,以颗粒物表征,该类废气覆盖范围仅限于生产设备至生产车间边界,并且产生量很少,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油雾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2.有机废气源
(1)挤出成条、开炼、开炼出片、硫化、模压成型、密炼、烘烤定型、混合、热压成型、冷压成型、注塑成型、灌胶、包胶、烘烤、激光切割、抽真空工序
1)非*烷总烃
项目挤出成条、开炼、开炼出片、硫化、模压成型、密炼、烘烤定型、混合、热压成型、冷压成型、抽真空、注塑成型、激光切割工序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项目将挤出成条、开炼、开炼出片、硫化、模压成型、密炼、烘烤定型、混合、热压成型、冷压成型、抽真空、注塑成型、激光切割工序设于密闭空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处理后排放浓度为2.46mg/m3、排放速率为0.04kg/h;有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三者较严值要求。
2)臭气浓度
项目生产过程中由于注塑会产生少量异味的恶臭污染物,其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臭气浓度通过废气收集系统和非*烷总烃一并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少部分未能被收集的异味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该类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项目收集部分臭气浓度处理后排放小于15000(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未收集的部分臭气浓度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苯*烯
项目挤出成条、开炼、开炼出片、硫化、模压成型、密炼、烘烤定型、混合、热压成型、冷压成型、抽真空、注塑成型、激光切割工序会产生少量的苯*烯。苯*烯通过废气收集系统和非*烷总烃一并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少部分未能被收集的异味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该类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有组织排放的苯*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未收集的部分臭气浓度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污染源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
1.去灰用水:生产废水经自建沉淀池沉淀、过滤机过滤后回用于生产,循环使用,不外排。循环过程中会有少量水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新鲜水,参照《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空调的冷却补充水系数为循环水量的1%-2%之间,本项目采用2%,每天需添加补充的水量0.64t,该生产年工作300天,即年补充水量为192t,滤渣定期经压滤机压 (略) 处理。
2.开炼、密炼、热压成型、注塑工序冷却水
项目开炼、密炼、热压成型、注塑工序冷却水为普通自来水,冷却用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 (略) 政截污管网, (略) 政截污管网引入处理达标后排放,满足排放要求, (略) 东城东部污水处理厂目前有剩余的处理量可接纳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
4.雨水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生活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政雨水管网。
三、噪声污染源
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主要噪声为普通加工机械的运行噪声,将加工设备设置在标准车间内、合理布局、采用吸声材料的隔声墙、隔声罩以及基底减振措施治理措施后,项目厂界排放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故项目营运期间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1)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厨余、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等,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橡胶边角料、布料边角料、树脂边角料、原料包装袋、滤渣、塑料边角料及次品, (略) 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活性炭、废原料包装桶和废机油、废机油桶、废真空油和废真空油罐经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的生产设备、产品和生产工艺均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具有一定的清洁生产水平,投产后产生的“三废”污染物较少等。经评价分析,该项目实施后,在采取严格的科学管理和有效的环保治理手段后,产生的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从而减少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能基本维持周边环境质量现状,满足该区域环境功能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可行。
建设单位: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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