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九江智能建造数字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三一九江智能建造数字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受理三一九江智能建造数字产业园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

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2023-11-30至2023-12-06,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2-*

通讯地址:湖口县双钟镇石钟山大道2号

邮编:*

项目名称: 三一九江智能建造数字产业园项目
建设地点: (略) / (略) /湖口县/石钟山东大道南侧
建设单位: 九江三屿筑 (略)
编制单位: 江西 (略)
项目概况: 项目选 (略) (略) 湖口县石钟山大道,中心地理坐标:E116°18′27.440″,N29°44′40.810″,占地面积为94042.87平方米。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厂房、两座仓库、一个罐区及配套的辅助、储运、环保工程,以胶凝材料(水泥、矿粉、粉煤灰)、砂子、石子、钢材等作为原料,经过搅拌站、安装钢筋骨架、预埋件、混凝土浇筑、养护等工艺生产装配式建筑PC构件系列产品,建成后形成年产10万立方米装配式建筑PC构件系列产品的生产加工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应强化施工扬尘精细管控,全面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要求;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池处理后用于场地内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植物浇灌;施工期噪声主要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置临时围墙等方式减轻对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建筑垃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 (略) 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营期废气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上料粉尘、搅拌粉尘、储罐呼吸孔粉尘及天然气燃烧废气。其中上料粉尘、搅拌粉尘、储罐呼吸孔粉尘经喷淋、洒水抑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 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三)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设备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抑尘、设备清洗等工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金砂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金砂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四)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为模台横移车、混凝土输送料机、混凝土输送料机清洗平台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型设备,设备安装消声器和橡胶隔振垫,房间墙体材料采取相应的消声、隔声、吸声等措施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混凝土、混凝土渣、废钢材、废包装材料、污泥、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及生活垃圾。其中不合格混凝土、混凝土渣回用于搅拌工序;废钢材、污泥外售至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本项目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严格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建设;设置危废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建设。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受理三一九江智能建造数字产业园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

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2023-11-30至2023-12-06,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2-*

通讯地址:湖口县双钟镇石钟山大道2号

邮编:*

项目名称: 三一九江智能建造数字产业园项目
建设地点: (略) / (略) /湖口县/石钟山东大道南侧
建设单位: 九江三屿筑 (略)
编制单位: 江西 (略)
项目概况: 项目选 (略) (略) 湖口县石钟山大道,中心地理坐标:E116°18′27.440″,N29°44′40.810″,占地面积为94042.87平方米。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厂房、两座仓库、一个罐区及配套的辅助、储运、环保工程,以胶凝材料(水泥、矿粉、粉煤灰)、砂子、石子、钢材等作为原料,经过搅拌站、安装钢筋骨架、预埋件、混凝土浇筑、养护等工艺生产装配式建筑PC构件系列产品,建成后形成年产10万立方米装配式建筑PC构件系列产品的生产加工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应强化施工扬尘精细管控,全面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要求;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池处理后用于场地内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植物浇灌;施工期噪声主要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置临时围墙等方式减轻对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建筑垃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 (略) 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营期废气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上料粉尘、搅拌粉尘、储罐呼吸孔粉尘及天然气燃烧废气。其中上料粉尘、搅拌粉尘、储罐呼吸孔粉尘经喷淋、洒水抑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 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三)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设备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抑尘、设备清洗等工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金砂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金砂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四)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为模台横移车、混凝土输送料机、混凝土输送料机清洗平台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型设备,设备安装消声器和橡胶隔振垫,房间墙体材料采取相应的消声、隔声、吸声等措施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混凝土、混凝土渣、废钢材、废包装材料、污泥、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及生活垃圾。其中不合格混凝土、混凝土渣回用于搅拌工序;废钢材、污泥外售至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本项目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严格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建设;设置危废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建设。
公众参与情况: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