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我县石大路超限技术监控设施设备的公告/
关于启用我县石大路超限技术监控设施设备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30 |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
2023-11-30 | 县交通运输局 |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超限治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决定启用我县新增1处路段超限技术监控设施设备,实施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020(石大路与东王路交叉路口西1000米)K9+450路段,此处路段超限技术监控设施设备检测执法点为双向检测,检测执法点 (略) 计 (略) 检定合格。
二、公示日期
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示,2024年1月1日0时正式启用。
三、执法数据采集地点
X020(石大路与东王路交叉路口西1000米)K9+450路段。该路段检测执法点前方设置超限检测提示标志、后方设置电子屏超限提示。
四、处理地点
县交通运输监察大队一楼违章处理大厅(李鹊镇政府驻地)。
联系电话:0546-*
2024年1月1日0时起,被超限技术监控设施设备检测抓拍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请主动到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监察大队)接受处理。对不主动接受处理的,行政执法部门将通过电话、信函或当面送达通知书的方式进行告知;对仍不执行的,将按程序依法 (略) 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广饶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30日
发布日期:2023-11-30 |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
2023-11-30 | 县交通运输局 |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超限治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决定启用我县新增1处路段超限技术监控设施设备,实施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020(石大路与东王路交叉路口西1000米)K9+450路段,此处路段超限技术监控设施设备检测执法点为双向检测,检测执法点 (略) 计 (略) 检定合格。
二、公示日期
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示,2024年1月1日0时正式启用。
三、执法数据采集地点
X020(石大路与东王路交叉路口西1000米)K9+450路段。该路段检测执法点前方设置超限检测提示标志、后方设置电子屏超限提示。
四、处理地点
县交通运输监察大队一楼违章处理大厅(李鹊镇政府驻地)。
联系电话:0546-*
2024年1月1日0时起,被超限技术监控设施设备检测抓拍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请主动到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监察大队)接受处理。对不主动接受处理的,行政执法部门将通过电话、信函或当面送达通知书的方式进行告知;对仍不执行的,将按程序依法 (略) 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广饶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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