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试点县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信息公示
《沧源佤族自治县试点县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信息公示
《沧源佤族自治县试点县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信息公示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的征求公众意见,现进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沧源佤族自治县试点县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
灌区建设试点工程
2、建设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库管理局
3、建设地点:勐董镇、勐来乡、勐角乡、勐省镇、岩帅镇、班洪乡、班老
乡、芒卡镇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规模及内容:计划建设1件重点中型灌区、3件一般中型灌区,灌区控制灌溉面积13.48 亩,其中:岩帅灌片建设面积共2.44万亩、勐省灌片建设面积共3.5万亩、勐董、勐来、勐角灌片建设面积共2.05万亩、芒回灌片5.49万亩;工程包括水源工程、输水工程、配水工程、田间工程和信息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浮船泵站、提水泵站、拦水坝、输水管道等。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
联系人: 孙工
联系电话: *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单位名称:云南 (略)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及传真:*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公示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了解项目有关情况后,可通过信函、传真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正式意见。
六、公示有效时间
公示有效时间自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
《沧源佤族自治县试点县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信息公示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的征求公众意见,现进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沧源佤族自治县试点县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
灌区建设试点工程
2、建设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库管理局
3、建设地点:勐董镇、勐来乡、勐角乡、勐省镇、岩帅镇、班洪乡、班老
乡、芒卡镇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规模及内容:计划建设1件重点中型灌区、3件一般中型灌区,灌区控制灌溉面积13.48 亩,其中:岩帅灌片建设面积共2.44万亩、勐省灌片建设面积共3.5万亩、勐董、勐来、勐角灌片建设面积共2.05万亩、芒回灌片5.49万亩;工程包括水源工程、输水工程、配水工程、田间工程和信息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浮船泵站、提水泵站、拦水坝、输水管道等。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
联系人: 孙工
联系电话: *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单位名称:云南 (略)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及传真:*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公示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了解项目有关情况后,可通过信函、传真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正式意见。
六、公示有效时间
公示有效时间自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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