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汪清县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汪清县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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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投诉案件整改完成销号确认表 | ||||||||
序号 | 批次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备注 |
1 | 第二批 | D2JL* | 举报人反映:汪清县东光镇太平村有一家蜂窝煤场,没有环评手续。 |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 无 |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县分局 | 胡国龙 | |
2 | 第六批 | X2JL* | 举报人反映:今年2月末-3月初,汪清县鸡冠乡鸡鸣村村长李某伟,自称村林地为四荒地,无采伐证,私自违法采伐鸡鸣村集体植树林地3户村民所种红松树和其他贵重树树苗13垧,并把林地卖给种人参户,造成毁林。该问题已向森林公安森保科,乡派出所,乡政府,市纪委反映。8月去北京信访后,信访局开现场会,已确定采伐地定性为林地,毁林违法村长尚未查处。 |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2003年至2004年期间,鸡冠乡鸡鸣村对西山片进行抚育造林,2011年宋某安(宋某春哥哥,已去世)未经村委会同意下在西山片套种红松苗。2021年,鸡鸣村为壮大村集体经济,计划将西山片一块位于山根处的四荒地对外承包。因鸡冠乡各村普遍存在临山荒地与长白山森工集 (略) 林地权属争议。2021年12月,长白山森工集 (略) (略) 咨询地块使用权属、界线等事宜,资源林政处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并由资源林政处出具影壁林场33林班农地平面图,认定此地块为非林业用地。2022年1月,经由汪清县 (略) 对该荒地进行现场勘测,并出具勘测定界技术图。后鸡鸣村村书记李某伟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一致同意, (略) 农 (略) 场平台将该地块公开发包。2022年2月9日,郭某以9万元最高竞价竞得该块荒地承包权并签订了承包交易合同,总面积44亩,承包期限为6年。后期,郭某将承包地上种植的红松、落叶松等树木进行了采伐。举报人宋某春现在反映郭某承包土地上种植的红松是其哥哥宋某安种植。经调查,宋某春均无任何证据证明该地块及树木与其有关。经大兴沟森林公安局分局东沟派出所调查,宋某春所反映的红松、落叶松是种植在村集体荒地范围内,派出所无法立案侦查。 | 鸡冠乡人民政府、 | 卢平文 | |
3 | 第七批 | X2JL* | 举报人反映:汪清县城区内,有非法改装排气红色轿车和摩托车,在晚上9,10点钟猛轰油门发出巨大声响,噪声扰民。 |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2022年9月17日,汪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奇瑞牌黑色小型普通客车和红色大众牌小型轿车驾驶员,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分别处罚500元,并责令恢复原状。9月18日,两辆轿车整改完成恢复原状。 | 县公安局 | 高峰 | |
4 | 第十一批 |
| 举报人反映:汪清县新民街道经协委住宅楼 ,老旧小区改造后,住宅的下水管 (略) 政污水管网,生活粪污水直接流入楼下地沟里,有臭味,影响住户生活。该问题多次反映到社区,但未解决。 | 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 1、2022年9月20日,新民街道已协调汪清县住建局组织施工人员对地沟和检查井进行了清掏。 | 县住建局 | 崔海 | |
5 | 第十二批 | D2JL* | 举报人反映:汪清县天桥岭林业局西山人工林,有人毁林,进行土葬。 |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 无 | 天桥岭林业局 | 陈鹏 | |
6 | 第十八批 | D2JL* | 举报人反映:汪清县大兴沟镇北宿舍粮食烘干塔,秋季收粮烘干时,玉米皮屑四处飞,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 2022年9月26日,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县分局责令2个企业于2022年11月30日前,增设烘干塔防尘网,增设传送带防尘罩,并对厂区玉米碎屑进行及时收集清扫,经复查已完成相应建设工作。 |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县分局 | 胡国龙 |
汪清县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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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投诉案件整改完成销号确认表 | ||||||||
序号 | 批次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备注 |
1 | 第二批 | D2JL* | 举报人反映:汪清县东光镇太平村有一家蜂窝煤场,没有环评手续。 |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 无 |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县分局 | 胡国龙 | |
2 | 第六批 | X2JL* | 举报人反映:今年2月末-3月初,汪清县鸡冠乡鸡鸣村村长李某伟,自称村林地为四荒地,无采伐证,私自违法采伐鸡鸣村集体植树林地3户村民所种红松树和其他贵重树树苗13垧,并把林地卖给种人参户,造成毁林。该问题已向森林公安森保科,乡派出所,乡政府,市纪委反映。8月去北京信访后,信访局开现场会,已确定采伐地定性为林地,毁林违法村长尚未查处。 |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2003年至2004年期间,鸡冠乡鸡鸣村对西山片进行抚育造林,2011年宋某安(宋某春哥哥,已去世)未经村委会同意下在西山片套种红松苗。2021年,鸡鸣村为壮大村集体经济,计划将西山片一块位于山根处的四荒地对外承包。因鸡冠乡各村普遍存在临山荒地与长白山森工集 (略) 林地权属争议。2021年12月,长白山森工集 (略) (略) 咨询地块使用权属、界线等事宜,资源林政处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并由资源林政处出具影壁林场33林班农地平面图,认定此地块为非林业用地。2022年1月,经由汪清县 (略) 对该荒地进行现场勘测,并出具勘测定界技术图。后鸡鸣村村书记李某伟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一致同意, (略) 农 (略) 场平台将该地块公开发包。2022年2月9日,郭某以9万元最高竞价竞得该块荒地承包权并签订了承包交易合同,总面积44亩,承包期限为6年。后期,郭某将承包地上种植的红松、落叶松等树木进行了采伐。举报人宋某春现在反映郭某承包土地上种植的红松是其哥哥宋某安种植。经调查,宋某春均无任何证据证明该地块及树木与其有关。经大兴沟森林公安局分局东沟派出所调查,宋某春所反映的红松、落叶松是种植在村集体荒地范围内,派出所无法立案侦查。 | 鸡冠乡人民政府、 | 卢平文 | |
3 | 第七批 | X2JL* | 举报人反映:汪清县城区内,有非法改装排气红色轿车和摩托车,在晚上9,10点钟猛轰油门发出巨大声响,噪声扰民。 |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2022年9月17日,汪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奇瑞牌黑色小型普通客车和红色大众牌小型轿车驾驶员,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分别处罚500元,并责令恢复原状。9月18日,两辆轿车整改完成恢复原状。 | 县公安局 | 高峰 | |
4 | 第十一批 |
| 举报人反映:汪清县新民街道经协委住宅楼 ,老旧小区改造后,住宅的下水管 (略) 政污水管网,生活粪污水直接流入楼下地沟里,有臭味,影响住户生活。该问题多次反映到社区,但未解决。 | 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 1、2022年9月20日,新民街道已协调汪清县住建局组织施工人员对地沟和检查井进行了清掏。 | 县住建局 | 崔海 | |
5 | 第十二批 | D2JL* | 举报人反映:汪清县天桥岭林业局西山人工林,有人毁林,进行土葬。 |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 无 | 天桥岭林业局 | 陈鹏 | |
6 | 第十八批 | D2JL* | 举报人反映:汪清县大兴沟镇北宿舍粮食烘干塔,秋季收粮烘干时,玉米皮屑四处飞,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 2022年9月26日,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县分局责令2个企业于2022年11月30日前,增设烘干塔防尘网,增设传送带防尘罩,并对厂区玉米碎屑进行及时收集清扫,经复查已完成相应建设工作。 |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县分局 | 胡国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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