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广东康和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广东康和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凤新东路环境监控中心,邮编:*
联系电话:0768-*
传真:07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
建设地点 | (略) 潮安区古巷镇大岭山产业园规划纵二路与外环北路交界处东北侧 |
环评机构 | 广东智环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51990.56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 (略) 楼、肿瘤治疗中心、月子中心和体检、产科中心等,规划设置800张病床。项目是以妇科、儿科、肿瘤科为特色的综 (略) ,设置妇科、产科、儿科、肿瘤门诊、放射治疗科等,不设传染病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厌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工艺,处理规模为850m3/d)处理达标后排入潮安大岭山污水处理厂。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废气、病区、检验科和病理科排风、污水处理站臭气等。备用发电机废气采用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采用生物滤池除臭塔处理达标后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通过抽排风系统抽排至地面分散排放,经稀释扩散和周边绿化吸收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病房区、检验室和病理科排风采用高效过滤器+强紫外线辐射处理达标后排放。 项目噪声主要有公用设备噪声、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噪声较大的设备基础上安装橡胶隔震垫或减震器,配电房、水泵房、电梯间设置专门的房间,门窗采用隔声性能好的材料,墙体进行隔声、吸声处理,加强进出车辆管理等措施,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 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纯水机产生的废活性炭 滤芯、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交给厂家回收;对污水处理栅渣与污泥、粪便消除感染性后交给有接收能力的单位处理;医疗废物交给有医疗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理;废UV灯管、废高效过滤 器交给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理。 项目对医疗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各废水处理池等作为进行防腐防渗处理。设置1个250m3事故应急池、1个350m3的事故应急池,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的公众参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现场张贴公告等形式收集公众意见。项目在首次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期间及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均为未收到公众关于本项目的反馈意见。 |
附件:
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凤新东路环境监控中心,邮编:*
联系电话:0768-*
传真:07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
建设地点 | (略) 潮安区古巷镇大岭山产业园规划纵二路与外环北路交界处东北侧 |
环评机构 | 广东智环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51990.56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 (略) 楼、肿瘤治疗中心、月子中心和体检、产科中心等,规划设置800张病床。项目是以妇科、儿科、肿瘤科为特色的综 (略) ,设置妇科、产科、儿科、肿瘤门诊、放射治疗科等,不设传染病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厌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工艺,处理规模为850m3/d)处理达标后排入潮安大岭山污水处理厂。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废气、病区、检验科和病理科排风、污水处理站臭气等。备用发电机废气采用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采用生物滤池除臭塔处理达标后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通过抽排风系统抽排至地面分散排放,经稀释扩散和周边绿化吸收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病房区、检验室和病理科排风采用高效过滤器+强紫外线辐射处理达标后排放。 项目噪声主要有公用设备噪声、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噪声较大的设备基础上安装橡胶隔震垫或减震器,配电房、水泵房、电梯间设置专门的房间,门窗采用隔声性能好的材料,墙体进行隔声、吸声处理,加强进出车辆管理等措施,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 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纯水机产生的废活性炭 滤芯、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交给厂家回收;对污水处理栅渣与污泥、粪便消除感染性后交给有接收能力的单位处理;医疗废物交给有医疗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理;废UV灯管、废高效过滤 器交给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理。 项目对医疗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各废水处理池等作为进行防腐防渗处理。设置1个250m3事故应急池、1个350m3的事故应急池,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的公众参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现场张贴公告等形式收集公众意见。项目在首次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期间及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均为未收到公众关于本项目的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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