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份项目建议书——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东至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暨矿业绿色发展一体化项目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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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份项目建议书——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东至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暨矿业绿色发展一体化项目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立项的批复

东流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东至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暨矿业绿色发展一体化项目电力线路迁改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申请》(东镇政函〔2023〕2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东至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东政办〔2020〕25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县直有关部门审核意见,经研究同意立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至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暨矿业绿色发展一体化项目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东至县东流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性质:迁建。

四、建设地点:东流镇、尧渡镇、洋湖镇、葛公镇、张溪镇。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括1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迁改、35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两部分。其中1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迁改路径全长约3.389km,全线双回架设约0.679km、全线单回架设约2.71km;35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路径全长5.45km等。

六、项目建设工期:2023年11月—2024年3月,计划2023年11月正式开工建设。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东至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暨矿业绿色发展一体化工程专项资金。

八、项目工程招投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未办理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概算等批复手续,不得施工招投标。

九、严格落实《东至县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若干措施》(东政办秘〔2022〕87号)要求;项目用地、规划、环境保护、安全、节能等项目开工手续不全的,不得开工建设。

十、如需对本立项批复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

十一、项目编码:2311-*-04-01-*。

十二、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不能按期建设的,须在有效期内提出延期申请;原则上最多只能延期1次。

此复


2023年11月14日

东流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东至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暨矿业绿色发展一体化项目电力线路迁改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申请》(东镇政函〔2023〕2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东至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东政办〔2020〕25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县直有关部门审核意见,经研究同意立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至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暨矿业绿色发展一体化项目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东至县东流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性质:迁建。

四、建设地点:东流镇、尧渡镇、洋湖镇、葛公镇、张溪镇。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括1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迁改、35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两部分。其中1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迁改路径全长约3.389km,全线双回架设约0.679km、全线单回架设约2.71km;35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路径全长5.45km等。

六、项目建设工期:2023年11月—2024年3月,计划2023年11月正式开工建设。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东至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暨矿业绿色发展一体化工程专项资金。

八、项目工程招投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未办理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概算等批复手续,不得施工招投标。

九、严格落实《东至县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若干措施》(东政办秘〔2022〕87号)要求;项目用地、规划、环境保护、安全、节能等项目开工手续不全的,不得开工建设。

十、如需对本立项批复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

十一、项目编码:2311-*-04-01-*。

十二、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不能按期建设的,须在有效期内提出延期申请;原则上最多只能延期1次。

此复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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