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454全南江口县界至汶坑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批前公示
S454全南江口县界至汶坑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批前公示
S454全南江口(县界)至汶坑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批前公示
根据《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S454全南江口(县界)至汶坑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1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情况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S454全南江口(县界)至汶坑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批前公示水印版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日
联系地址: (略) 章贡区长征大道22号
联系人:林工,电话:0797-*
附件
S454全南江口(县界)至汶坑段公路改建
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公示说明
S454全南江口(县界)至汶坑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起点位于全南县与信丰县交界处的社迳乡江口村,与S454信丰正平至崇仙段公路改建工程终点(K40+500)相接,经社迳乡塔下村、老屋村;陂头镇周布村、陂头村、竹山村;龙源坝镇镇头村、雅溪村,终于全南县龙源坝镇汶坑与G535平交 ,终点桩号K84+065.852,路线全长43.566公里,全线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全线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该项目 (略) 交通运输厅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 (略) “十三五”规划中期 (略) 道建设项目库的通知》(赣交规划字〔2018〕160号)项目清单。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对于构筑全南县的重要交通通道, (略) 道路网,改善沿线交通条件,加快周边村庄发展,适应公路交通自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用地总规模125.1985公顷,拟使用原国有建设用地11.3600公顷(此部分不在申请用地范围内),实际申请用地113.8385公顷,其中:农用地4.7331公顷(耕地0.1597公顷,含水田0.0987公顷),建设用地108.8467公顷,未利用地0.2587公顷。功能分区为:路基工程用地118.3509公顷(含原国有建设用地11.3600公顷),实际申请用地106.9909公顷;桥梁工程0.7476公顷,无原国有建设用地;交叉工程6.1000公顷,无原国有建设用地。
项目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与生态保护红线。
项目已按规定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论为评估场地基本适宜工程建设。涉及压覆探矿权2宗、采矿权1宗、规划区1处、 (略) 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1处,省自然资源厅已出具同意压覆的意见,建设单位与矿业权人就压覆矿补偿问题进行协商,签订了意向性补偿协议。项目未涉及办理临时用地,故未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该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于2023年11月7日经专家论证通过,同时专家提出了深化完善的建设性意见,项目建设单位对照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S454全南江口(县界)至汶坑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批前公示
根据《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S454全南江口(县界)至汶坑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1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情况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S454全南江口(县界)至汶坑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批前公示水印版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日
联系地址: (略) 章贡区长征大道22号
联系人:林工,电话:0797-*
附件
S454全南江口(县界)至汶坑段公路改建
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公示说明
S454全南江口(县界)至汶坑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起点位于全南县与信丰县交界处的社迳乡江口村,与S454信丰正平至崇仙段公路改建工程终点(K40+500)相接,经社迳乡塔下村、老屋村;陂头镇周布村、陂头村、竹山村;龙源坝镇镇头村、雅溪村,终于全南县龙源坝镇汶坑与G535平交 ,终点桩号K84+065.852,路线全长43.566公里,全线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全线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该项目 (略) 交通运输厅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 (略) “十三五”规划中期 (略) 道建设项目库的通知》(赣交规划字〔2018〕160号)项目清单。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对于构筑全南县的重要交通通道, (略) 道路网,改善沿线交通条件,加快周边村庄发展,适应公路交通自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用地总规模125.1985公顷,拟使用原国有建设用地11.3600公顷(此部分不在申请用地范围内),实际申请用地113.8385公顷,其中:农用地4.7331公顷(耕地0.1597公顷,含水田0.0987公顷),建设用地108.8467公顷,未利用地0.2587公顷。功能分区为:路基工程用地118.3509公顷(含原国有建设用地11.3600公顷),实际申请用地106.9909公顷;桥梁工程0.7476公顷,无原国有建设用地;交叉工程6.1000公顷,无原国有建设用地。
项目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与生态保护红线。
项目已按规定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论为评估场地基本适宜工程建设。涉及压覆探矿权2宗、采矿权1宗、规划区1处、 (略) 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1处,省自然资源厅已出具同意压覆的意见,建设单位与矿业权人就压覆矿补偿问题进行协商,签订了意向性补偿协议。项目未涉及办理临时用地,故未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该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于2023年11月7日经专家论证通过,同时专家提出了深化完善的建设性意见,项目建设单位对照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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