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临洮分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年12月1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临洮分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 话:0932-* 邮 箱:*@*63.com
地 址:临洮县洮阳镇秦汉路6号政务大 (略) 生态环境局临洮分局窗口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石料加工项目 | 临洮县中铺镇上铺村崖头上社213号 | (略) | 甘肃 (略) | 本项目占地面积1871.44m2,总建筑面积980m2,其中生产车间建筑面积300㎡,办公区建筑面积200㎡,成品和原料堆棚建筑面积400㎡,库房建筑面积50㎡,配电室建筑面积30㎡,生产车间内购置喂料机1台,颚式破碎机1台、制砂机1台、细沙回收机1台,外购石料原矿,建设石料加工生产线1条,年产规模为3万m3。项目总投资1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8万元。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相应防治措施如下: 施工期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防治措施主要有施工现场用彩钢板进行围挡、地面开挖时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临时堆放场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运输车辆实行限速行驶等措施 运营期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是生产车间破碎、筛分、制砂机加工粉尘和堆场粉尘,进料口采用喷雾抑尘,破碎机及滚筒筛、制砂机置于全封闭结构生产车间内+3台喷雾抑尘装置;原料库及成品库为半封闭彩钢结构(三面围挡+顶棚)、防尘网抑尘,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要求。 施工期废水: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施工废水选用沉淀法,在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喷洒地面降尘;生活废水水质简单且产生量较小,可直接用于施工场地的泼洒抑尘,不外排,未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运营期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洗砂废水,采用絮凝+沉淀技术,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悬浮物较少,不影响循环利用,因此洗砂废水不外排。 施工期噪声:夜间禁止施工,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措施。 运营期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本工程施工期的固体废物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送政府指定的垃圾场填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其统一清运。 运营期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一般固废为沉淀池泥饼,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砖厂综合利用;破碎过程产生的石粉集中收集后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建材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环保厕所定期委托附近村民清掏用于农田作肥;危险废物废机油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2 | 甘肃惠润泽装 (略) 石料加工及透水砖生产项目 | (略) 临洮县太石镇巴下寺村何家湾1社 | 甘肃惠润泽装 (略) | 甘肃 (略) | 本项目占地面积6743㎡,总建筑面积3800㎡,其中1#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000㎡,原料堆棚建筑面积800㎡,石料成品堆棚建筑面积600㎡,办公区建筑面积600㎡、2#生产车间建筑面积800㎡,1#生产车间内设置石料加工生产线1条,并设置生产设备喂料机1台、颚式破碎机1台、制砂机1台、洗砂机1台,年加工规模为3万m3;2#生产车间内设置透水砖生产线1条,并设置生产设备搅拌机1台、全自动砌块成型机2台、码垛机2台、水泥筒仓1台、雾炮机1台,年产规模10万m2。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9万元。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相应防治措施如下: 施工期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防治措施主要有施工现场用彩钢板进行围挡、地面开挖时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临时堆放场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运输车辆实行限速行驶等措施 运营期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是1#生产车间石料生产线破碎、筛分、制砂机加工粉尘和堆场粉尘,进料口采用喷雾抑尘,破碎机及滚筒筛、制砂机置于全封闭结构生产车间内+3台喷雾抑尘装置;原料库及成品库为半封闭彩钢结构(三面围挡+顶棚)、防尘网抑尘,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要求;2#生产车间透水砖生产线的配料粉尘、搅拌粉尘、筒仓卸料粉尘,筒仓卸料粉尘采取仓顶加装的滤芯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配料和投料斗工序在封闭生产车间内,并且在物料落入投料斗设置喷雾抑尘;搅拌机搅拌采用加水湿式搅拌进行抑尘,并且搅拌机为密闭结构,搅拌过程粉尘回落至搅拌机内,无外排粉尘产生,透水砖生产线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3的标准限值。 施工期废水: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施工废水选用沉淀法,在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喷洒地面降尘;生活废水水质简单且产生量较小,可直接用于施工场地的泼洒抑尘,不外排,未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运营期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洗砂废水,采用絮凝+沉淀技术,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悬浮物较少,不影响循环利用,因此洗砂废水不外排。 施工期噪声:夜间禁止施工,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措施。 运营期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本工程施工期的固体废物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送政府指定的垃圾场填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其统一清运。 运营期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一般固废为沉淀池泥饼,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砖厂综合利用;破碎过程产生的石粉集中收集后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建材企业综合利用;制砖机清理整修时产生的混凝土残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能回用生产环节回用,不能回用的集中收集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环保厕所定期委托附近村民清掏用于农田作肥;危险废物废机油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3 | 临洮县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综合整治项目 | 临洮县新添镇、连儿湾乡、窑店镇 |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 | 甘肃 (略)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2303.6m2,拟在新添镇、连儿湾乡、窑店镇各建生活垃圾转运站1座,并配备相应的垃圾压缩设备及收运系统设备。项目建成后,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量361.46t/d,其中窑店镇生活垃圾转运站转运量为118.80t/d,连儿湾乡生活垃圾转运站转运量为79.28t/d,新添镇生活垃圾转运站转运量为163.38t/d。项目总投资5050.2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8.7万元。 | 项目新建生活垃圾转运站3座,总占地面积12303.6平方米,施工期主要为各转运站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的建设,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是施工期扬尘、机械尾气、噪声、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及固体废物,由于各转运站工程量较小,施工工期短,且施工影响随着工程施工结束而消失,因此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相应防治措施如下: 运营期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各垃圾压缩转运车间废气、渗滤液暂存池恶臭。 其中各垃圾压缩转运车间采取密闭,在车间进出口设置自动感应门,内设喷淋除尘除臭系统,同时车间配套负压抽风系统。车间废气(恶臭气体、粉尘)经负压收集进入除尘除臭系统处理,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其恶臭气体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车间无组织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各垃圾转运站渗滤液暂存池均设于半地下,并采取加盖密闭及池体周边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后,可有效抑制恶臭气体的产生及散逸。 运营期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吸污车拉运至临洮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生产废水主要为垃圾渗滤液、车间冲洗废水及车辆清洗废水,各类废水排入各站点渗滤液暂存池暂存并定期抽运至临洮县光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处理,不外排。 运营期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门窗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从源头降低噪声。 运营期固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渗滤液暂存池污泥。渗滤液暂存池污泥定期清掏后运往临洮县光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站内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与压缩后的垃圾一起运往临洮县光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 话:0932-* 邮 箱:*@*63.com
地 址:临洮县洮阳镇秦汉路6号政务大 (略) 生态环境局临洮分局窗口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石料加工项目 | 临洮县中铺镇上铺村崖头上社213号 | (略) | 甘肃 (略) | 本项目占地面积1871.44m2,总建筑面积980m2,其中生产车间建筑面积300㎡,办公区建筑面积200㎡,成品和原料堆棚建筑面积400㎡,库房建筑面积50㎡,配电室建筑面积30㎡,生产车间内购置喂料机1台,颚式破碎机1台、制砂机1台、细沙回收机1台,外购石料原矿,建设石料加工生产线1条,年产规模为3万m3。项目总投资1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8万元。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相应防治措施如下: 施工期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防治措施主要有施工现场用彩钢板进行围挡、地面开挖时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临时堆放场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运输车辆实行限速行驶等措施 运营期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是生产车间破碎、筛分、制砂机加工粉尘和堆场粉尘,进料口采用喷雾抑尘,破碎机及滚筒筛、制砂机置于全封闭结构生产车间内+3台喷雾抑尘装置;原料库及成品库为半封闭彩钢结构(三面围挡+顶棚)、防尘网抑尘,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要求。 施工期废水: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施工废水选用沉淀法,在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喷洒地面降尘;生活废水水质简单且产生量较小,可直接用于施工场地的泼洒抑尘,不外排,未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运营期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洗砂废水,采用絮凝+沉淀技术,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悬浮物较少,不影响循环利用,因此洗砂废水不外排。 施工期噪声:夜间禁止施工,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措施。 运营期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本工程施工期的固体废物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送政府指定的垃圾场填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其统一清运。 运营期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一般固废为沉淀池泥饼,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砖厂综合利用;破碎过程产生的石粉集中收集后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建材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环保厕所定期委托附近村民清掏用于农田作肥;危险废物废机油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2 | 甘肃惠润泽装 (略) 石料加工及透水砖生产项目 | (略) 临洮县太石镇巴下寺村何家湾1社 | 甘肃惠润泽装 (略) | 甘肃 (略) | 本项目占地面积6743㎡,总建筑面积3800㎡,其中1#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000㎡,原料堆棚建筑面积800㎡,石料成品堆棚建筑面积600㎡,办公区建筑面积600㎡、2#生产车间建筑面积800㎡,1#生产车间内设置石料加工生产线1条,并设置生产设备喂料机1台、颚式破碎机1台、制砂机1台、洗砂机1台,年加工规模为3万m3;2#生产车间内设置透水砖生产线1条,并设置生产设备搅拌机1台、全自动砌块成型机2台、码垛机2台、水泥筒仓1台、雾炮机1台,年产规模10万m2。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9万元。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相应防治措施如下: 施工期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防治措施主要有施工现场用彩钢板进行围挡、地面开挖时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临时堆放场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运输车辆实行限速行驶等措施 运营期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是1#生产车间石料生产线破碎、筛分、制砂机加工粉尘和堆场粉尘,进料口采用喷雾抑尘,破碎机及滚筒筛、制砂机置于全封闭结构生产车间内+3台喷雾抑尘装置;原料库及成品库为半封闭彩钢结构(三面围挡+顶棚)、防尘网抑尘,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要求;2#生产车间透水砖生产线的配料粉尘、搅拌粉尘、筒仓卸料粉尘,筒仓卸料粉尘采取仓顶加装的滤芯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配料和投料斗工序在封闭生产车间内,并且在物料落入投料斗设置喷雾抑尘;搅拌机搅拌采用加水湿式搅拌进行抑尘,并且搅拌机为密闭结构,搅拌过程粉尘回落至搅拌机内,无外排粉尘产生,透水砖生产线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3的标准限值。 施工期废水: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施工废水选用沉淀法,在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喷洒地面降尘;生活废水水质简单且产生量较小,可直接用于施工场地的泼洒抑尘,不外排,未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运营期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洗砂废水,采用絮凝+沉淀技术,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悬浮物较少,不影响循环利用,因此洗砂废水不外排。 施工期噪声:夜间禁止施工,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措施。 运营期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本工程施工期的固体废物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送政府指定的垃圾场填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其统一清运。 运营期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一般固废为沉淀池泥饼,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砖厂综合利用;破碎过程产生的石粉集中收集后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建材企业综合利用;制砖机清理整修时产生的混凝土残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能回用生产环节回用,不能回用的集中收集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环保厕所定期委托附近村民清掏用于农田作肥;危险废物废机油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3 | 临洮县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综合整治项目 | 临洮县新添镇、连儿湾乡、窑店镇 |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 | 甘肃 (略)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2303.6m2,拟在新添镇、连儿湾乡、窑店镇各建生活垃圾转运站1座,并配备相应的垃圾压缩设备及收运系统设备。项目建成后,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量361.46t/d,其中窑店镇生活垃圾转运站转运量为118.80t/d,连儿湾乡生活垃圾转运站转运量为79.28t/d,新添镇生活垃圾转运站转运量为163.38t/d。项目总投资5050.2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8.7万元。 | 项目新建生活垃圾转运站3座,总占地面积12303.6平方米,施工期主要为各转运站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的建设,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是施工期扬尘、机械尾气、噪声、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及固体废物,由于各转运站工程量较小,施工工期短,且施工影响随着工程施工结束而消失,因此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相应防治措施如下: 运营期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各垃圾压缩转运车间废气、渗滤液暂存池恶臭。 其中各垃圾压缩转运车间采取密闭,在车间进出口设置自动感应门,内设喷淋除尘除臭系统,同时车间配套负压抽风系统。车间废气(恶臭气体、粉尘)经负压收集进入除尘除臭系统处理,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其恶臭气体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车间无组织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各垃圾转运站渗滤液暂存池均设于半地下,并采取加盖密闭及池体周边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后,可有效抑制恶臭气体的产生及散逸。 运营期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吸污车拉运至临洮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生产废水主要为垃圾渗滤液、车间冲洗废水及车辆清洗废水,各类废水排入各站点渗滤液暂存池暂存并定期抽运至临洮县光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处理,不外排。 运营期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门窗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从源头降低噪声。 运营期固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渗滤液暂存池污泥。渗滤液暂存池污泥定期清掏后运往临洮县光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站内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与压缩后的垃圾一起运往临洮县光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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