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同意重庆得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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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同意重庆得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的通知

(略) 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同意重庆 (略) 入河排污口设置的通知


重庆 (略) :

你单位《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重庆 (略)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专家评审和资料审查,你单位提交的排水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符合规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一)项、《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决定同意你单位在铜梁区围龙镇龙苑村四组小安溪支流(桂林河左岸),东经106°2′1.82″,北纬29°37′7.14″设置入河排污口。具体要求如下:

一、入河排污设置和排放量

(一)排污方式为管道间歇排放,入河排污口大小为DN50。

(二)日废水排放量≤4.76吨/日,年排放污水总量≤0.14282万吨。

(三)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

1.COD排放浓度≤20mg/L,日排放总量≤0.1kg,年排放总量≤0.03t。

2.NH3-N排放浓度≤1.0mg/L,日排放总量≤0.005kg,年排放总量≤0.001t。

3.SS排放浓度≤10mg/L,日排放总量≤0.048kg,年排放总量≤0.01t。

4.动植物油排放浓度≤1mg/L,日排放总量≤0.005kg,年排放总量≤0.001t。

5.全盐量排放浓度≤1000mg/L,日排放总量≤4.761kg,年排放总量≤1.43t。

6.氯化物排放浓度≤350mg/L,日排放总量≤1.666kg,年排放总量≤0.50t。

7.色度排放浓度≤30mg/L,日排放总量≤0.143kg,年排放总量≤0.04t。

8.总磷排放浓度≤0.2mg/L,日排放总量≤0.001kg,年排放总量≤0.0003t。

二、水资源保护措施要求

设置单位按《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HJ 1309-2023)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加强入河排污计量及水质、水量监测,优化污水处理工艺,严格达标排放。加强应急管理,防止水污染事故发生。

三、严格验收程序

请你单位在入河排污口正式投入使用前向本机关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的入河排污口方可投入使用。

若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排放方式、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发生变化,需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和办理相关审批。


(略) 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29日

(略) 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同意重庆 (略) 入河排污口设置的通知


重庆 (略) :

你单位《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重庆 (略)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专家评审和资料审查,你单位提交的排水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符合规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一)项、《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决定同意你单位在铜梁区围龙镇龙苑村四组小安溪支流(桂林河左岸),东经106°2′1.82″,北纬29°37′7.14″设置入河排污口。具体要求如下:

一、入河排污设置和排放量

(一)排污方式为管道间歇排放,入河排污口大小为DN50。

(二)日废水排放量≤4.76吨/日,年排放污水总量≤0.14282万吨。

(三)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

1.COD排放浓度≤20mg/L,日排放总量≤0.1kg,年排放总量≤0.03t。

2.NH3-N排放浓度≤1.0mg/L,日排放总量≤0.005kg,年排放总量≤0.001t。

3.SS排放浓度≤10mg/L,日排放总量≤0.048kg,年排放总量≤0.01t。

4.动植物油排放浓度≤1mg/L,日排放总量≤0.005kg,年排放总量≤0.001t。

5.全盐量排放浓度≤1000mg/L,日排放总量≤4.761kg,年排放总量≤1.43t。

6.氯化物排放浓度≤350mg/L,日排放总量≤1.666kg,年排放总量≤0.50t。

7.色度排放浓度≤30mg/L,日排放总量≤0.143kg,年排放总量≤0.04t。

8.总磷排放浓度≤0.2mg/L,日排放总量≤0.001kg,年排放总量≤0.0003t。

二、水资源保护措施要求

设置单位按《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HJ 1309-2023)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加强入河排污计量及水质、水量监测,优化污水处理工艺,严格达标排放。加强应急管理,防止水污染事故发生。

三、严格验收程序

请你单位在入河排污口正式投入使用前向本机关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的入河排污口方可投入使用。

若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排放方式、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发生变化,需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和办理相关审批。


(略) 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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