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日升石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福建省泉州市日升石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用人单位 | (略) (略) | ||
地理位置 | 一 (略) 水头镇滨海工业区,二 (略) 水头镇奎峰工业区 | ||
联系人 | 宴宜胜 | ||
项目名称 | 福建省泉州市日升石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略) (略) 成立于1997年1月2日,同年1月投入生产,用人单位一 (略) 水头镇滨海工业区,二 (略) 水头镇奎峰工业区,法定代表人:王琳,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1X;该用人单位年产花岗岩板材8000m2、大理石板材40万m2。 | ||
现场调查人员 | 秦小艳、赵进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3年3月24日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宴宜胜 |
现场检测、采样人员 | 卢文锋、吴俊祥、朱伟伟、陈辉 | ||
现场检测、采样时间 | 2023-4-23~2023-4-25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宴宜胜 |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1)物理因素:噪声。 (2)生产性粉尘:矽尘、大理石粉尘(碳酸钙)、木粉尘(硬)、其他粉尘(聚合氯化铝)。 (3)生产性毒物:苯、*苯、二*苯(全部异构体)、*酸*酯、*酸*酯、*酮、**酮(2-*酮)、苯*烯。 (4)检测结果: ①用人单位本次检测岗位接触的矽尘(总尘)、矽尘(呼尘)、大理石粉尘(碳酸钙)(总尘)、大理石粉尘(碳酸钙)(呼尘)、木粉尘(硬)、其他粉尘(聚合氯化铝)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②用人单位除了烘干车间1#岗位旁烘干工岗位苯*烯浓度检测结果不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其余本次检测的工作场所刷胶车间1#、3#岗位旁刷胶工岗位(工种)接触空气中有害物质的苯、*苯、二*苯(全部异构体)、*酮、**酮(2-*酮)、*酸*酯、*酸*酯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及第1号修改单的要求。 ③除了日升一厂生产单元国内红外区1#、3#岗位旁红外工、倒边机岗位旁倒边工、手加工1#、3#岗位旁手加工、包装区1#、2#切割机旁木工、出口红外区1#、3#岗位旁红外工、切边机岗位旁切边工、出口手加工1#、3#岗位旁手加工、自动磨机机岗位旁自动磨边工、包装区切割机旁木工、日升二厂生产单元拉锯车间1#、3#岗位旁拉锯工、烘干车间1#岗位旁烘干工接触的噪声声级检测结果不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的要求外,其余本次检测的岗位/工种接触的噪声声级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的要求。 | |||
评价结论和建议 | |||
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现状评价报告书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加强对工作场所特别是国内外红外区红外线切割机、国内外异形加工区倒边机、仿形机、线条机、磨边机、包装区、拉锯车间的拉锯机等设备进行隔声降噪、合理调整布局。 (2)用人单位烘干车间烘干线的排风罩应根据制定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保养及维修计划,明确维护保养项目、周期频次、责任人员等内容,以及进一步加强对其他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定期维护、保养及检修,并做好相关记录,妥善保管。 (3)烘干车间烘干流水线两旁滴漏的胶水要定期清理。 (4)应按《石材加工工艺防尘技术规范》(WS 708-2012)在主要产尘岗位设立局部通风除尘装置。做好日常工作场所粉尘清理工作,避免二次扬尘。在保证安全和工艺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采取湿法作业或采用喷雾降尘装置。 | |||
用人单位 | (略) (略) | ||
地理位置 | 一 (略) 水头镇滨海工业区,二 (略) 水头镇奎峰工业区 | ||
联系人 | 宴宜胜 | ||
项目名称 | 福建省泉州市日升石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略) (略) 成立于1997年1月2日,同年1月投入生产,用人单位一 (略) 水头镇滨海工业区,二 (略) 水头镇奎峰工业区,法定代表人:王琳,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1X;该用人单位年产花岗岩板材8000m2、大理石板材40万m2。 | ||
现场调查人员 | 秦小艳、赵进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3年3月24日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宴宜胜 |
现场检测、采样人员 | 卢文锋、吴俊祥、朱伟伟、陈辉 | ||
现场检测、采样时间 | 2023-4-23~2023-4-25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宴宜胜 |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1)物理因素:噪声。 (2)生产性粉尘:矽尘、大理石粉尘(碳酸钙)、木粉尘(硬)、其他粉尘(聚合氯化铝)。 (3)生产性毒物:苯、*苯、二*苯(全部异构体)、*酸*酯、*酸*酯、*酮、**酮(2-*酮)、苯*烯。 (4)检测结果: ①用人单位本次检测岗位接触的矽尘(总尘)、矽尘(呼尘)、大理石粉尘(碳酸钙)(总尘)、大理石粉尘(碳酸钙)(呼尘)、木粉尘(硬)、其他粉尘(聚合氯化铝)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②用人单位除了烘干车间1#岗位旁烘干工岗位苯*烯浓度检测结果不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其余本次检测的工作场所刷胶车间1#、3#岗位旁刷胶工岗位(工种)接触空气中有害物质的苯、*苯、二*苯(全部异构体)、*酮、**酮(2-*酮)、*酸*酯、*酸*酯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及第1号修改单的要求。 ③除了日升一厂生产单元国内红外区1#、3#岗位旁红外工、倒边机岗位旁倒边工、手加工1#、3#岗位旁手加工、包装区1#、2#切割机旁木工、出口红外区1#、3#岗位旁红外工、切边机岗位旁切边工、出口手加工1#、3#岗位旁手加工、自动磨机机岗位旁自动磨边工、包装区切割机旁木工、日升二厂生产单元拉锯车间1#、3#岗位旁拉锯工、烘干车间1#岗位旁烘干工接触的噪声声级检测结果不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的要求外,其余本次检测的岗位/工种接触的噪声声级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的要求。 | |||
评价结论和建议 | |||
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现状评价报告书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加强对工作场所特别是国内外红外区红外线切割机、国内外异形加工区倒边机、仿形机、线条机、磨边机、包装区、拉锯车间的拉锯机等设备进行隔声降噪、合理调整布局。 (2)用人单位烘干车间烘干线的排风罩应根据制定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保养及维修计划,明确维护保养项目、周期频次、责任人员等内容,以及进一步加强对其他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定期维护、保养及检修,并做好相关记录,妥善保管。 (3)烘干车间烘干流水线两旁滴漏的胶水要定期清理。 (4)应按《石材加工工艺防尘技术规范》(WS 708-2012)在主要产尘岗位设立局部通风除尘装置。做好日常工作场所粉尘清理工作,避免二次扬尘。在保证安全和工艺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采取湿法作业或采用喷雾降尘装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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